台海网10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崔晓旭通讯员王祥平王燕辉)昨天,交通执法翔安大队执法人员在翔安西路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车号为闽DC59××大巴车上零散地坐着几个乘客该车车身并未喷涂任何旅游车或客运车辆标志,无法判断所属运输企业,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官方通报客车隔离转运车辆?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官方通报客车隔离转运车辆(运输乘客却不喷涂任何标志)

官方通报客车隔离转运车辆

台海网10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崔晓旭通讯员王祥平王燕辉)昨天,交通执法翔安大队执法人员在翔安西路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车号为闽DC59××大巴车上零散地坐着几个乘客。该车车身并未喷涂任何旅游车或客运车辆标志,无法判断所属运输企业。

运输乘客却不喷涂任何标志,执法人员怀疑该车可能有问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调查,该车荷载31人,实载8人,车上乘客是厦门某光电公司员工。通过检查该车行驶证,发现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转非”,并非是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发证时间为2019年7月,是一部刚过户没多久的二手“营转非”车辆。

执法人员又分别对车辆驾驶员和员工所属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司机称,因为厦门某光电公司的车快报废了,所以将这部车过户到厦门某汽车服务公司,他也是光电公司员工,并不存在非法营运。还从车上拿出今年的保险合同,合同写明该车保险是今年5月所购买,购买人也是厦门某光电公司。

听上去似乎一切都没有问题。但执法人员通过厦门某光电公司了解到,今年7月,他们与厦门某汽车服务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每趟支付运费600元接送员工上班,是承运关系,即该车用于营运。公司出示的合同显示,这部车从7月起属于厦门某汽车服务公司。

执法人员向该光电公司说明,除各项安全检查措施外,在行驶过程中均有实时监控,比如车辆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而“营转非”车辆已经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在监控之外,执法部门无法监管和掌握其具体情况。由于该车没有《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暂扣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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