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的“有”与“无”,是具有最为普遍性的哲理概念的一对共同存在的名词,不是科学范畴里的“有”和“无”是一对反义词的概念,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道德经的有和无?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道德经的有和无(道德经中的有与无)

道德经的有和无

《道德经》中的“有”与“无”,是具有最为普遍性的哲理概念的一对共同存在的名词,不是科学范畴里的“有”和“无”是一对反义词的概念。

老子云:“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有无相生”。

这正是,老子采用最为精彩、最为智慧的语言之一,在表达 “有”与“无”之间的关系。因此说,老子的“有”与“无”是哲理概念,不是科学概念。

老子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这一句话,是紧跟前两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话,进一步说,如何去“名”或解释“道”。

正因为,老子称谓的“有”与“无”,是具有最为普遍性的哲理概念,因此“有”、“无”就具有最高的抽象性。

针对认识论而言,老子称谓的“无”,就是“形而上”的认识方法,就是针对事物或现象的“知性范畴”的“多”→“多”的自然共性图景→普遍之“性”之本体的“一”的辩证思维与思辨。而“有”就是“形而下”的认识方法,就是针对事物或现象杂多的“感性”→大脑的图景规则思辨→理性分析获得知性范畴的“多”进行辩证思维与思辨。

德国哲学家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中,阐明了知性的先天概念和先天原理是自然科学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根据和条件。他认为人的知识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个层级(其中,理性又分消极的辩证论和积极的方法论)的认识活动,即将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之“有”的杂多,通过人的感性→大脑的图景规则思辨→理性分析获得知性范畴的“多”,作为“有”的思维与思辨。

那么,康德哲学的知性先天原理(即人的认知及思维的一般方式)只是对“现象”有效(即人的器官对事物或现象的感受→大脑的图景规则思辨→理性分析获得知性范畴的“多”的思维方式 ),对超越现象的“上帝”之“本体”则无效(即人的器官无法感受到上帝),它严格地划分可知的“现象”和可思而不可知的“本体”的界限,这就决定了西方哲学注重知识的立场。这也使得西方哲学的知识立场的思维方式无法直接针对“上帝”这一超越现象的“本体”的对象进行思辨。

正因为,德国哲学家康德无法解释“上帝”,无法解释“自然的行为和目的”或“事物的最高原因”,使得他的哲学问题始终无法解释“人类的行为和目的”。他的“道德律”最终还是要回到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这两个“悬设”(上帝之性及行为与人之性及行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始终无法解释)。进而,使得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说“给宗教信仰留下地盘”。

西方哲学是无法解释回答“第一哲学命题”,即无法解释回答“宇宙本体”与“宇宙本体的行为原则”。而且,“第一哲学命题”是统摄一切学术理论的基本问题。

老子在公元前6世纪,就告诉人类,在认识过程中要“无”,只有“形而上”的辩证思维与思辨,才能“名”天地之始之气之势,才能知道天地之德之精神。同时,老子在告诉我们,在认识过程中要“有”,只有“形而下”的辩证思维与思辨,才能“名”万物之母之精之阴阳,才能知道万物之体之现象。

老子云: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这句话,是老子通过“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在告诉我们如何进一步去认识“道”,或解释宇宙本体。

老子说,要常“无”;这就是说,我们在认识超越现象的认识过程中,要有“形而上”的认识观。而且,是在知性已获得理性的范畴知识上进行“形而上”的思维与思辨,并理性地“损之又损”地梳理所获得的范畴知识,从中获取最为普遍性的抽象概念,形成抽象到超越现象的概念运动,去领悟宇宙万物生化演变的行为精神之奥妙。

老子说,要常“有”;这就是说,我们在认识现象界的思维过程中,要在“形而下”的认识中,通过感性到知性范畴的思维与思辨,以理性的分析并获得范畴之多的知识是“益”,从而去把握宇宙万物生化演变的物之现象。

老子云: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老子在进一步告诉我们,要常“无”、要常“有”,也就是说,在认识过程中要“形而上”与“形而下”,这就是“此两者”。并且说,“形而上”的认识观,与“形而下”的认识观,虽然这两种认识观的名称及认识方法不同,但同等的重要。而且,在认识过程中要“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辩证思维与思辨,这就是“同出而异名”。那么,老子还告诉我们,在认识过程中,通过“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辩证思维与思辨,同谓之“玄”。所以,老子称谓的“玄”或“玄学”,不是后人主观认为的“绝学”、“弃智”、“静观”、“玄览”、“玄同”、“玄思”等,说不清、道不明而非理性的神秘化之“玄”。

老子云: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是在说:我们在现象界的世界里,无论学习那一门学问,此“玄”就是玄之又玄的“玄学”,它是众妙的各门类科学之门的学问,即“智慧之学”或“哲学”。

老子在公元前6世纪,只用了三个字,“道”、“无”、“有”,就表达出宇宙之本与宇宙之体的关系,以及如何去探寻、解释宇宙本体的认识观及方法论。

注:在无限无体的“万物之本之一”中,“有”反映的是无限无体(无质量)的阴阳双方之精,“无”反映的是阴阳双方之间之“气”之“势”;在有限有体的“万物之体之多”中,“有”反映的是宇宙物质世界,“无”反映的是宇宙精神世界。“有”是“无”的本体,“无”依存在“有”之中而共同的存在。不存在“无”与“有”,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伪命题,或截然地相互孤立、对立、反义的科学概念的“无”和“有”。

针对《道德经》中的无名、无为、无事而言:无名,就是“道之德”之名,或“道常”的行为原则之名;无为,就是“道之德之行或道德理性的道之善”,或“道常”的行为原则之行;无事,就是遵从“道之德之行”而无不为地处事。

《老子》第一章,是老子告诫我们,要领悟“形而上”之妙处,要体察“形而下”之现象。而且,要能认识、把握“形而上”与“形而下”互为共制相通的认识方法,这就是,你在看世界,解释世界的认识之门。

那么,我形象地说,这就是你的心灵和老子的心灵之间的“玄”,形成“玄之又玄”的心灵智慧的思想共振的和玄之玄,使得你更好地在各领域的学习与实践中,不要在“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走极端。

中国古哲人辩证法大师开山鼻祖老子留给我们的精神遗产《老子》第一章,就用了5句话,并且每一句含义是前后相互贯通的,这也充分地展现出老子思想与智慧。老子不需要长篇大论,不需要著作等身,而且老子在公元前6世纪,就能“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足以反映出老子针对认识论就有真知与灼见。

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是“道之性”与“道之生”,以及“天人合一”的关系问题及学说。也就是说,中国哲学是关于宇宙万物客观存在终极性、普遍性(道之性)与普遍行为规律(道之生),以及“人类的行为和目的”与“自然的行为和目的”相统一(天人合一)的关系问题及学说。

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德或道之德,其本义是指宇宙世界“第一推动者”的行为原则。“道德”也就是人类世界之上的无时间、绝对性、终极性的“道德普遍行为原则”或“道德普遍原则”。

道德普遍原则,必须具有一般的形式,必须普遍有效适用于一切场合和一切人,即适用于宇宙万物(不涉及具体的人、习俗、宗教、意识形态)。也就是说,针对人道而言,道德普遍原则能够作为人类相对行为标准秩序的终极绝对标准来接受。

正因为,“道之德”是最高的、无时间、绝对性的道德普遍原则,所以“道之德”之“和”的行为原则,就是全球人类自身有时间、相对的伦理道德(Morality)的本体,就是人类共同价值观的共识,就是全球人类社会中不同的种族习俗、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宗教意识形态必须遵从的伦理道德底线。

这里特别指出: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德”,不是西方哲学中的“Morality”。“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充其量可以认为狭义的人道中人的伦理。

在近代,由于日本和中国学者没有透彻地理解中国古哲人称谓的“道”与“道德”的哲理本义,将西方哲学中的" Morality"错译成“道德”,使得中国哲学核心概念“道德”被狭义化,进而影响了后学和中国哲学的范式。

摘自《老子的智慧之学》南京出版社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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