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第一章的论述,我们知道,物体集合是由多个物体组成的。物体集合也有其表象、本质及本性。

在讨论物体集合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其范畴。只有在确定了物体集合的范畴之后,我们才能确定这个集合是否是真实存在的。

确定了物体集合是真实存在的之后,我们才能谈论物体集合的表象、本质及本性。由于诸多物体组成了物体集合,所以,这些物体的表象组成了物体集合的表象,这些物体的本质组成了物体集合的本质,这些物体的本性组成了物体集合的本性。例如,国家是一个物体集合的概念。狭义的国家指由诸多的人所组成的人类组织;广义的国家则包括人、大地、天空、日月星辰、鸟兽鱼虫等多种物体。对于狭义的国家,人们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国家的表象、本质及本性;对于广义的国家,人、大地、天空、日月星辰、鸟兽鱼虫等多种物体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国家的表象、本质及本性(对于国家,我们将在后文中进行详细的论述)。需要注意的是,物体集合的表象、本质及本性不是由诸多物体的表象、本质及本性简单的堆砌在一起的,而是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方式形成的一个整体。例如,中子、质子和电子通过一定的形式形成了原子,多个原子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形成了分子,等等。

十大神秘物质(十三物质及运动)(1)

对于物体集合,我们将主要讨论两种集合:社会与宇宙。由于讨论社会的条件尚不成熟,所以,在本章中我将重点讨论宇宙,主要原因在于宇宙是人类目前认知的极限。

宇宙这个词汇,最早出现在先秦杂家著作《尸子》里。文中对宇宙进行了解释:“上下四方曰宇,古往今来曰宙”。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宇宙即是空间与时间。当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古代的中国人所说的宇宙的含义与天地的含义是等同的。那时,人们对天地的认识是“天圆地方”,而“天圆地方”的说法基本上是等同于西方的“地心说”。即人们虽然也知道日月星辰,但认为它们都是围绕着大地运行的。

现代中国人把宇宙理解为空间和时间,实际上是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宇宙是由空间和时间构成的,所以宇宙又被称为空间和时间。现代以来,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空间和时间并不是绝对的和独立的,而是相互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他建立了现代科学中的“时空观”。现代的“时空观”认为地球是浩瀚的宇宙中的一颗普通的星球。

十大神秘物质(十三物质及运动)(2)

既然时空构成了宇宙,那么,宇宙的本质就是时空吗?

回答:不是。物质构成了空间,运动产生了时间。没有物质,我们不会具有空间的概念;没有运动,我们也不会产生时间的概念。所以,空间及时间的实质是物质及运动。由运动的物质构成了时空,所以,物质及运动才是宇宙的本质。换句话说:空间和时间是宇宙所表现出来的规律的总结,它们并不是本质。

什么是物质呢?

“物质”一词,本身是一个科学概念,后被哲学家所引用。哲学家们归纳了物体的最基本和最普遍的性质,即存在。同时,为了与唯心主义相区别,传统观念认为:物质是客观的,其存在不依赖于意识。所以,物质是指客观存在。需要注意:我们说的的“客观”的定义与传统的“客观”的定义不同。“客观”的新定义是指真实或真实的(将在下文中进行详细论述)。因此,物质是客观存在,即是说物质是真实存在。

什么是运动呢?

运动是指物质的变化。这一词汇也是来源于科学,具体地说,主要来源于物理学,后被哲学家引用。

在物理学中判定物体的运动,需要建立一个参照系。根据参照系来判定物体的运动。但是,这个方法只能判定物体的位移:平移和旋转。所以,需要把这个方法扩展到所有的运动:只要物体发生改变,我们就认为物体发生了运动。例如,把原子衰变认为是原子的运动,以今天的人作为参照物来对比明天的人,等等。如此,只要我们选择适当的参照物,就可以观察到物质的各种变化。这样,就突破了物理方法的局限。

物质运动的本质是匀速直线运动。这在牛顿的运动第一定律里表现的非常清楚。牛顿第一定律又称为惯性定律:任何物体都要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直到外力迫使它改变运动状态为止。这里出现了静止状态。也许有人会说:既然匀速直线运动是运动的本质,那么静止也应当是物体的本质。

十大神秘物质(十三物质及运动)(3)

回答:在牛顿生活的时代,人类对宇宙的宏观和微观的认识尚不深刻,所以,认为物质存在静止状态。随着人类的认识的深入,科学家发现,在宏观上,宇宙中的任何物体都是运动的;在微观上,物质是由分子、原子、中子、质子、电子、夸克等基本粒子组成的,这些粒子无时不刻的在运动着,所以,静止状态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假象,是不存在的(至少人类目前没有发现过完全静止的物体)。

匀速直线运动是运动,但它是一种特殊的运动:运动的状态不变。这是物体本性(保持其自身存在)能够产生的根本原因。但是,在现实中,匀速直线运动基本是看不到的,我们所看到的匀速直线运动都是一种近似的运动,反而是其他的各种运动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这是因为,宇宙中存在着众多的物体,物体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导致匀速直线运动发生了改变,从而出现了各种运动现象。因为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无时不刻的存在的,所以,匀速直线运动基本不会发生。

物质遍布我们的周围,所以,我们有了上下四方的概念,这即是空间。空间的概念是直观的,比较容易理解。

物质的运动产生了物体的变化,通过物体的变化,我们有了时间的概念。时间的概念不是直观的,所以,常常导致人们产生误解。传统的观念认为,时间是物质运动的原因。因为时间流逝,所以物质产生运动。实质上,物质的运动是产生时间的原因。因为物质的运动使得物体发生改变,所以,才有了时间。如果物质不再运动,那么,时间也将不会存在。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关于时间倒流的说法的荒谬性。因为要使得时间倒流,不是要改变单一物体的运动,而是要改变整个宇宙的运动,如此,才能实现时间倒流。而改变整个宇宙的运动是人力所不能及的,所以,时间倒流是不可能的。这也是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所说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的真正含义。

也许有人说:宇宙中存在着真空地带,说明宇宙中并不都是物质,所以,物质并不是宇宙的本质。

回答:这里我们需要理解“真空”的含义。真空是指没有空气,而不是说没有物质。这就如同工厂里的无尘车间。无尘车间是指没有灰尘或灰尘很少,而不是指没有物质。实际上,宇宙中遍布着我们肉眼无法察觉的基本粒子,如光子、电子、中微子等,所以,不能因为宇宙中存在真空地带而否认物质的存在。

谈到这里,读者们可以明白,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既然谈到了物质,那么,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进行论述就具有了必要性。

西方哲学有两大基本派别: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唯物主义认为宇宙是物质的,物质是宇宙的本原,所以物质是第一位的,意识是第二位的。唯心主义认为宇宙是意识(精神)的,意识(精神)是世界的本原,所以意识(精神)是第一位的,物质是第二位的。

根据本原数目的不同,唯物主义有两种形态:一元论和二元论。一元论认为宇宙只有一个本原:物质,且物质是不变的。二元论认为宇宙有两个本原:物质和运动,物质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永远处于运动和变化之中。二元论的唯物主义又称为辩证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也有两种形态: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精神是宇宙的本原,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存在于人的精神之中,或是人的精神的产物;客观唯心主义认为独立于人和自然之外的“客观精神”(又称为绝对精神)是宇宙的本原,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客观精神”的产物。

由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观点是相互对立的,所以,传统观念认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两种思想。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吗?下面我将进行论述。

前面我已经论述了物质是客观存在。那么,意识是什么?

关于意识,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传统观念认为,意识是一种精神活动。如果继续追问:什么是精神呢?精神是一种意识活动。精神和意识互相解释,实际上并没有对意识或精神做出清晰的定义。

十大神秘物质(十三物质及运动)(4)

现在我们要重新对意识进行分析,这就要求我们排除传统观念的影响而回归生活本身。从人们的生活经验来说,物质是我们能够感受到的,是客观存在;意识也是我们能够感受到的,也是客观存在。单凭现状来看,我们无从判断哪个才是世界的本原。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哪个才是正确的。

从物质与意识的起源来看,物质是怎么产生的?这是人类尚未解决的问题,我们也无从回答。现在我们只能推测,物质的产生或许与宇宙的起源相关,所以,物质的产生或者说宇宙的起源的问题,是人类下一步需要回答的重要问题之一。虽然我们对物质的起源并不清楚,但这不会否定我们已有的诸多结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现在,只要我们明白宇宙的本质-物质及运动,那么,物质或宇宙的起源的问题的解决,只能加深我们的认识,而不能推翻我们的结论。

意识的来源是什么?这是我们所能回答的。意识产生于大脑的思考,所以,意识是大脑思考的结果。大脑是身体的一部分,属于物质;思考是大脑的一种运动。没有大脑,意识不会存在;没有思考,意识也不会存在。所以,意识是物质的运动的结果。这样,辩证唯物主义就完美的解释了意识的起源。

意识产生的过程是这样的:身体发出信息,通过神经传送给大脑,大脑把信息储存起来并给以一个名称,这时,这个信息与它的名称就会对应起来,由此,形成了意识(这是英国哲学家洛克发现的)。

信息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人自身产生的。例如饥饿。身体发出信息给大脑,大脑给这个信息以一个名称:饥饿,人就产生了饥饿的意识。另一种是外物给予的刺激。例如,人们看到一张桌子,桌子的外形通过光线反射给眼睛,眼睛把信息传送给大脑,大脑给这个信息以一个名称:桌子,人就产生了桌子的意识。这种情况产生的是简单的意识,也称为概念。简单的意识可以组合成复杂的意识,复杂的意识又称之为观念。人具有多种观念,其中占主体地位的观念即是人的人生观或价值观。

人的意识是由多种观点组成的整体,这是奥地利哲学家弗洛伊德的重要发现。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或挫折时,他的主体意识将会受到削弱。当主体意识削弱到一定程度时,其他观念会与主体意识争夺人的主导权,这时,人就会产生精神疾病。或者是当一个人的某种观念变异地增强时,这种观念也会与主体意识争夺人的主导权,这时,人也会发生精神疾病。

变异地增强的观念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例如,酗酒、抽烟、吸毒、沉迷游戏等,这些属于负面作用较多的观念;还存在正面作用较多的观念,这些有痴迷读书、美食、音乐、美色等。不管是负面作用较多的观念,还是正面作用较多的观念,其实都属于变异地增强了的观念。由此,弗洛伊德把由精神伤害所产生的精神疾病的发病原理分析清楚了。

至此,我们可以给意识一个新的定义:意识是指通过大脑的思考而产生的概念和观念。

经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意识(精神)是物质运动的产物,归属于物质及运动。所以,唯心主义实质上是归属于唯物主义的。这就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统一性。

现代科学已经证明,物质是永远运动的,运动是物质的基本属性,两者不可分离。故此,二元论的唯物主义或者说辩证唯物主义是正确的,而一元论的唯物主义是错误的。

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内容上进行分析,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其内容都包罗万象,这使得我们很难对它们一一地进行详细的分析。一个比较好的方法是找到它们的核心内容,然后对两者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有三大终极问题,这些问题不但是它们核心内容,还是它们各自的终极目标。换句话说,这些问题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全部内容的集中体现。所以,分析了这些问题,就基本上分析清楚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的三大终极问题是:

如何正确地认识和改变自己;

如何正确地认识和改变人类社会;

如何正确地认识和改变世界。

唯心主义的三大终极问题是: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到哪里去?

唯物主义的第一个问题“如何正确地改变和认识自己”,这个问题的核心点是人,而关于人的问题,其核心问题是“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和“我到哪里去?”,这就是唯心主义的终极问题。所以,如果不能解决唯心主义的三个问题,就不能完全地、彻底地解决唯物主义的第一个问题。

唯物主义的第二个问题是“如何正确地改变和认识人类社会”。组成社会的第一要素是人,有了人才有人类社会,没有人就不会有人类社会。故此,第一个问题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条件,而解决唯心主义的三大问题,才能解决唯物主义的第一个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也归结到了唯心主义的终极问题上。解决了唯心主义的终极问题,这个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

唯物主义的第三个问题是“如何正确地改变和认识世界”。人和社会都是世界的组成部分,不能正确地认识人和社会,很难正确地认识和改变世界。所以,前两个问题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只有解决了唯心主义的终极问题,唯物主义的终极问题才有完全解决的可能。

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内容的分析可以得出,唯物主义包含了唯心主义,即唯心主义归属于辩证唯物主义。这个结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唯心主义的基本前提错误,却仍然可以得出很多正确结论,且有颇多的结论比唯物主义更加精彩和深刻。例如,唯心主义的三大终极问题。

唯心主义的产生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人类认识自身和宇宙,必须要通过意识。只有通过意识,人类才能感知到自身和宇宙。没有意识,人类无法感知到任何一个物体。这就导致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会产生有意识即存在万物,没有意识即没有万物的感觉。究其原因,是因为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是逐渐进行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不高、知识积累不足时,人们没有能力正确地认识意识的起源。等到知识的积累足够时,偏见和误解又充斥了人们的头脑,从而使得人们不能正确地认识意识。所以,没有正确地认识意识,或者说,对意识的片面的认识,是唯心主义产生的根本原因。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唯物主义包含了唯心主义,唯心主义归属于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的一部分。这就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统一性。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统一性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当代中国,普遍的认为唯物主义是正确的,唯心主义是错误的。这导致人们一方面赞扬精神的伟大,另一方面却对精神被侵犯的事情视而不见或不予重视。究其原因,就在于认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对立的,由此,不承认精神的重要性。

十大神秘物质(十三物质及运动)(5)

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这句话的拉丁文意思是“我思考,所以我存在”。这是人类第一次把人的精神(意识)提高到与“人的存在”相等的高度。他明确地指出:精神(意识)是人类的重要的权利,不能被任何权威或特权所侵犯。在他之前,虽然有很多人已经认识到了精神(意识)的重要,例如,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但从未有人明确地把精神(意识)提高到这样的高度。所以,物质权利是人的重要权利,不容侵犯;精神权利同样是人的重要权利,也不容侵犯。例如,孔子的弟子子路在遭遇卫国内乱时,“死而冠不免”,这是维护自身的尊严,也就是精神权利不容侵犯的实例(虽然我并不认同子路的具体行为,但我赞同他的这种精神)。

明白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统一性,就应当知道,精神(意识)也是物质的运动的结果,与身体、财产等一样是属于人的重要的权利,不能被任何人所侵犯。那些侵犯精神(意识)的行为,也应当受到应有的惩罚。

改正错误的唯心主义会恢复其唯物主义的本来面目,成为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极大地促进唯物主义的发展。

论述到这里,本章的内容即将结束。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尚未论述:宇宙的本性。但是,对于这个问题,我不准备在这里进行论述,因为论述该问题的条件尚不具备,所以,我将把这个问题放在后文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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