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让人伤心的失恋故事(讲一个失恋女人的孤独生活)(1)

下午四点半,一个食客也没有,二楼空荡荡的,数十张乳白色餐桌,很落寞地等在那里。乳白色,让人联想,落寞也让人联想,四点半呢?同样如此——每一个时空,以及这时空点上的每一种表情,都会让人联想。林娅挽着一条胳膊上来,踏着木楼梯。楼梯很新,响声却极古旧,古旧得蛛丝网结。这样的响声,林娅仿佛在哪里听过。想起来了,是在一部电影里。那是去年秋天,有天到了后半夜,她还睡不着(其实是不敢睡,一闭上眼睛,就噩梦相续),便在网上找电影。也没啥特别想看的,有个陪伴就行,于是胡乱敲了两下键盘,出来一个“怪”字,怪就怪吧,点了“搜索”,第一条即是《怪房客》,波兰斯基的作品:波兰裔青年塔尔科夫斯基独自来到巴黎,要租间公寓,他想租住的地方,之前的房客名叫西蒙·周,不知何故,西蒙跳楼自杀,在医院等死,待其气绝身亡后,塔尔科夫斯基顺利地成为了新房客。乔迁之喜并未给他带来多少快乐,这栋古老的公寓里,住着若干沉闷而阴郁的男女……林娅闻得见阴郁的气息,也闻得见房客的气息,包括塔尔科夫斯基的气息。她成了电影中的一员,成了那栋公寓的一员,她在深夜里去敲塔尔科夫斯基的房门,挤着喉咙跟他说话。她看见自己的喉咙成为被挤扁的管道,她的声音如癞皮肮脏的老鼠,从管道里爬出,钻进塔尔科夫斯基的身体。塔尔科夫斯基的脏器和脑腔里,群鼠汇聚,吱吱吱地,将他的阳气掏空,把他变成女人,他戴着鬈曲的齐腰假发,穿着花裙子和高跟鞋,翻上窗台,纵身跳下。这正是西蒙·周自杀的原因,也是西蒙·周自我毁灭的方式……林娅打了个寒战。

电影里的木楼梯,有人时响,没人时也响,那响声怎么跟这酒楼里的一模一样?

林娅把那条胳膊挽得紧了些。

服务生在楼梯口迎接,将他们引向林娅选定的23号桌。

这位置傍墙,离窗子远,墙下有迷离的光,淡淡的暗。

傍墙一绺,不是厅里的圆桌,而是卡座样式,只是没加隔板。林娅二人对面坐了。坐下男人就点菜。从点菜的口气,所点菜品和分量,服务生即能八九不离十地猜出他们的关系。开始以为是父女呢。六月中旬,阳光热烈,暑意扑身,男人却规规矩矩地扎着衬衣,打着领带。老男人都这样,泡上了年轻妹儿,就把自己收拾得很精神。他们误以为岁月是可以“收拾”一下就能抹掉的。服务生还从两人的口音,判断男人是本城人,女人则是外来户;男人的住家,绝对离这条街远,否则会要个包间,没要包间,证明不怕遇见熟人。

这家酒楼名叫黄龙场,里面的服务生都是精挑细选的,察颜观色是基本素质,老板要他们有这样的素质,是为招揽生意,让顾客产生帝王的感觉(取名黄龙场,就暗含这样的意思);既是帝王,没说出口的需要,服务生得提前看出来,并及时地服务到位。但他们并不像老板要求的那样老实,尽过本分之余,往往还用一双透视眼,看穿客人衣冠底下的秘密。

不过这回他们是有些自作聪明了,林娅跟那男人,并非他们想象的那种关系。

他们就是一对恋人,正正经经的恋人。

差不多两个月前,林娅的大学同学朱家文,要去日本读研,临行前约她吃饭,除她之外,还约了几个朋友,都是林娅不认识的,其中就包括他——唐宗成,朱家文叫他唐哥。按年龄,林娅觉得该叫叔叔才对,但现在叔叔也成了一个敏感词,尤其是年轻女子,不能轻易把男人叫叔叔;叫哥又不搭辈分,林娅就叫了他唐老师。那天的饭局持续了四个多钟头,空出几大箱啤酒瓶,但谁也没醉。醉意都被说话说走了。快分手时,朱家文对林娅说,你跟唐哥留个电话吧。又对唐宗成说:我们班四十七个同学,只我和林娅到了成都,林娅的老家又远,今后麻烦唐哥多照顾。言毕,朱家文把剩下的半瓶啤酒倒进杯里,一口干了,说是敬唐哥。林娅暗笑,不明白朱家文为啥突然这么关心起她来了。大学毕业已近三年,两人先后不出半月到了成都,林娅在城西东方培训学校教日语,朱家文在城南某图书公司做编辑,除了上个月初朱家文主动约过林娅喝茶,平时都是林娅主动打电话去,林娅的电话不去,朱家文的电话就不来,两人见面,也全是林娅去城南找他。对此,林娅并不生他...

尽管心里发笑,林娅还是很感激的。到底是同学。想必,朱家文跟唐宗成的关系非同一般,否则也不会把她托付给他。但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林娅一无所知,以前跟朱家文见面,都只是他俩,坐在朱家文就职的公司对面一家茶楼里,谈些过去的同学和老师,连各自眼下的工作也不说。林娅是因为实在没什么好说,一对一辅导,一对二辅导,一对多辅导,循环往复,且大多是短期培训,学员顶着时间来,来了就讲,讲完就走,连句闲话也没有。朱家文应该不至于此,工作的性质,决定了他必然跟各色人等打交道,但他也不说,证明那些交道并不重要。他和唐宗成,很可能也只是普通朋友,临行前托付一下,无非是表明关心同学的姿态,加上在座的,唐宗成最年长,托付给他最合适。如此而已。

可唐宗成却认了真,主动要了林娅的电话,且叮嘱林娅存上他的号码。饭局结束时,已近子夜,朱家文就住在附近,跟所有人握过手,道过别,摇摇晃晃地先回去了,别的人,因知道要喝酒,除唐宗成,有车的都没开车来,都站到街边去等出租。唐宗成也喝了很多酒,不能开,就把车扔在车库里,同样站到街边等出租。他问林娅住哪,林娅说清溪西路,唐宗成说我也是那方向。于是两人上了同一辆车。唐宗成坐在副驾上,跟后排的林娅摆龙门阵,话题围着朱家文转。在唐宗成嘴里,朱家文是了不起的青年才俊。林娅又想笑。她从没觉得朱家文是才俊,以前没觉得,现在照样没有。他考上了千叶大学研究生,当然值得庆贺,但并不能证明什么,唯一能证明的,是他比别人多一份努力,多一份心。不过怎么讲呢,谁也不比谁笨多少,才俊和常人的区别,恐怕也就在于多那一份努力,多那一份心。这么一想林娅有些黯然,感觉同学与同学之间,慢慢的就要分出个山高水低了。可人们习惯于把眼光留在往昔,觉得自己跟某人是同学,彼此半斤八两,殊不知,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人家轻舟已过万重山,你却停在原地,检视身上的赘肉,怨恨命运的不公。林娅的父母亲就是这样。她父母是高中同学,三十年来,都在同一家食品厂当工人,他们的另一个女同学袁××,却步步高升,而今已是沿海某省委宣传部部长,父母最怕别人提到她,每当有人提起,他们都像遭到侵犯,然后母亲说,念中学时,袁如何穷,别人吃肉,她站在远处,闻着肉香,口水顺着嘴角流,流得一塌糊涂;又说,月经来了,袁草纸也买不起,裤子弄得血迹斑斑,像被捅了几刀。母亲说这些时,眉飞色舞,可听众离去后,就立即跟父亲一起,现出颓唐相。别人的光鲜,让他们看见了自己脚下的污泥浊水,也看见了自己人生的败迹。要是袁触律入狱,或干脆得绝症死了,他们会迅速演变为成功者,并对袁抱以十二分的同情。真可怜。但林娅来不及可怜她的父母,就被父母厉声呵斥。她所做的一切,父母都不满意。因为袁没进监狱,也没有死,父母就还是失败者,他们要让女儿为自己打翻身仗……

成都人喜欢夜生活,刚到成都时,林娅简直吓住了。她出生的北方小城,包括她念大学的城市,谁晚上十点过还在街上晃荡,差不多就是流氓了。成都咋这么多流氓啊!成都人的夜晚从十点开始,满街男女,赤胳膊露腿儿的,有的女人裹着睡衣,趿着拖鞋,半仰着头,一副无处安放自己的模样。后来林娅慢慢适应,晚饭过后,也出去溜达。然而每次回到租房,她都像做了一场梦。人群成为她的镜子,照出她的孤单和寂寞……再寂寞,也不像今晚。朱家文就要远行了。他在的时候,像是可有可无的,不在了,才感觉缺了一块。出租车从一环拐到二环,又从二环拐到二点五环,毕竟已到子夜,二点五环两侧,又没多少正经街道,车稀人少,出租车跑得飞快。远一寸就是遥远,多一尺就是天涯。林娅突然很难过,有种想流泪的感觉。为谁呢?她不知道。唐宗成不停地跟她说话,她得应付。车过一处恢宏的建筑前,唐宗成说:我就住在里面。林娅一看,那幢建筑不过是个门坊,门坊上凸出几个乳白色浮雕大字:天府花园。这是富人居住区,远近闻名的。外面修了围墙,围墙并不高,只见里面茂林修竹,墨绿森森,倒不怎么能看见房子。林娅说,那唐老师你下呀。唐宗成说,我把你送拢。又对师傅重复说,去清溪西路。车转眼已跑过千米,林娅不好坚持。

其实,她多么不愿意唐宗成送她,更后悔跟唐宗成坐了同一辆车。

回到租房,洗过澡,林娅才意识到自己为什么后悔。朱家文明天就要出国,且不是出去十天半月就回来,她该好好为他饯行;至少,聚会结束后,她不该跟别人一样,急着离开。吃饭的地方,距他们平时见面的茶楼,只隔半条街,他们可以去茶楼再摆谈一会儿;谈到天亮又怎样呢,反正那是家通宵茶楼,反正朱家文可以到飞机上睡,反正她是失眠惯的,也不在乎一夜不睡。这时候,林娅才想起竟然没问朱家文明天什么时候走。她要去送他,或者,最好,现在就到他那里去……她从坤包里摸出手机,斜躺在床上,给朱家文拨。

朱家文关机。打了几次都关机。

林娅只知道他住在城南,具体住哪里并不清楚,关机,就意味着消失于城市的丛林。

这一夜,林娅似睡非睡,却乱梦如潮。她一直在飞机上,飞机追赶着日出,又追赶着日落,始终没有着陆的意思;冷啊,不明白为啥那么冷。她找空姐要了两床毯子,一床披在肩上,一床搭在腿上,还是冷到骨头里。她的骨头结了冰,冰成了她骨头的骨头。待她醒来,才发现自己根本没钻进被窝。她一直保持着睡前给朱家文打电话时的姿势,手机还握着。

窗子上麻黑麻黑的,鸟鸣声却又亮又宽阔;光明并不是光才能给予,鸟鸣声同样能给。其实就一只鸟。无需看表,就知道是在五点十五到五点二十之间。每天清晨,五点十五分,那只鸟准时鸣叫,它是鸟界的更夫,说更夫不对,是司晨者,它起音的那声,从低音区跨入高音区,不是直接跨入,而是螺旋上升,渠引春水,弯弯绕绕,婉转绵长,接着是一连串鼓点似的声音,砰砰砰,砰砰砰,如挨个敲邻居家的门。这样敲五分钟(不多不少,就五分钟),另一只鸟应和,应和五分钟,群鸟齐鸣。一天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林娅很想认识那只司晨鸟,但它虚虚实实地躲藏在黑暗和黎明的边界,在极近处,又在极远处,因此一直不知道它长什么模样。

这天,林娅醒来,裹了被单,照例走向长方形的窗口,拉开白底红花的窗帘,朝下张望。有只黑猫从花园电箱上跳下,伏着身子,迅捷地隐入栀子花丛中。这时第二只鸟开始叫了,同样是虚虚实实,忽近忽远,捉摸不定。她又回到床上,坐着,拿起手机,心想是不是给朱家文拨过去。太早了吧,过一会儿再说吧。她再次躺下。这次是真正睡着了。当她醒来,已听不见鸟鸣。鸟鸣声被市声当早点吃了。已是八点一刻了。她昏头昏脑跑进卫生间,一蹲就老半天起不来,像昨夜灌下的啤酒,现在才被放行。然后是洗漱,梳头,搽脸。她把脸打得啪啪响,觉得脸不痛,响声痛。疼痛的响声使她清醒,也让她有了某种轻残的快意。不经意间,又花去二十分钟。九点有她的课。幸好不远,出清溪西路,穿过同盛街,步行十七八分钟就能走到。一路上她都在想,是不是给朱家文打个电话。可这时候打过去有什么意义呢?等上完课好了。课是两小时,十一点结束。虽这么想,进校门之前,她还是拨了。依然关机。还在睡呢,这家伙!他很可能是下午或晚上的飞机。这样就太好了,她今下午恰恰没课,学校又不要求坐班,正好可以去送他。她也便把手机关了。上课的时候,是不能开机的,特别是不能响铃,铃声一响,不管你接没接,都扣除半月薪水,接了,扣整月,那些影子般的巡视员,见你接电话,甚至会直接冲进来,当即把你从课堂请出去,从此别想再进来。候在门外的求职者,成天都是,请进请出,就像吐吐舌头一样方便。林娅不想丢了这份工作,她需要这份工作。并不喜欢,但需要。世上最强的人,也很少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她不是强者,更不是最强者,只能把见到的第一个洞穴,当成最安全的港湾。蜷在那洞穴里,可能很不舒服,安全就好。她也知道身边到处是洞穴,但她拿不准那些洞穴是否会更不舒服,也拿不准它们是否已被占满、自己根本挤不进去。

上完课,刚开机,电话就响了。

是唐宗成打来的。

唐宗成说,林娅,我给你拨了一个钟头电话了。

林娅吃了一惊,唐老师,有什么事吗?

中午有个酒会,想请你来。

原来如此。

看到来电显示是唐宗成,林娅就有些抗拒。说不清缘由,就是抗拒。真要说出一点理由的话,恐怕与唐宗成昨晚把自己住处指给她看有关。此外还有吗?有的。她现在急着跟朱家文联系,不想受干扰。于是她撒了谎,说学校有事,走不开。那就改到晚上,唐宗成说,六点钟我过来接你。听见这话,尤其是说话人的语气,让林娅感觉到,自己在抗拒,却又无力拒绝,因为对方不打算跟她商量。他邀请她,却把她的意见和想法排开,她人被邀请,意见和想法不被邀请。参加一次酒会本来没什么,然而……就如同几个人看电视,分明看着同一个节目,也都喜欢看那个节目,却非要把遥控器拿在自己手上才心安。唐宗成是在抢她手里的遥控器。唐宗成受朋友之托,关心她,可对她而言,被关心,同时也就是一种丧失。关心你的人越强势,丧失得越彻底。唐宗成太强势了。虽刚刚认识,但只要碰一碰他卵石样的目光,也就碰到了他的心:陡峭,灼热,既可以吞噬,也可以融化。正因此,林娅才躲避。事实上,她知道自己从来就没掌握过遥控器,所以抗拒也好,躲避也好,都只在深渊里,渊面之上,无论竹筏还是汽艇,谁想进她的河流,她都承受。或许,在唐宗成的酒会上,能见识到别样的风景,但某些人为你打开一扇窗,却可能关闭你所有的门。她不敢也不能去冒那个险。何况,她还拿不准朱家文什么时候走,她要去送他。

她紧张地思索着,希望尽快找到推辞的理由。这叫她厌恶自己,推辞就是推辞,需要什么理由?但她做不到,没理由就推辞,人家会怎么想呢?某些时候,真有推不掉的事拒绝了别人,她也要纠结好几天,像欠了别人很大一个人情。

在这个世界上,她真正能够自由相处的人,只有朱家文。

可朱家文就要漂洋过海,去往异国他乡。

去送自己同学,难道不是最好的理由吗?

唐宗成却没给她讲出这理由的机会,就诉苦一般告诉她,说他一夜没睡,早上八点过回家,才勉强睡了两个来钟头。昨夜,他送了林娅,又返回城南找到朱家文,两人聊到五点半,他又开车把朱家文送到机场。朱家文是七点四十的飞机,他是看着他过了安检才离开的。

林娅怔了许久,然后咧咧嘴,笑了一下。

又笑了一下。

两个无声的笑,加起来还是无声。

唐宗成很守时,下午五点五十到了她楼下,再打电话叫她下去。那部越野车实在太夸张,像能拉走一个旅游团。我们去宽窄巷子,唐宗成说。林娅没答话。人家的酒会,去月球还是去火星,又不由她作主。但她不喜欢那地方。宽窄巷子作为成都一景,她念大学时就听说过,凡提到它的人,都平添了六七分的口才,仿佛那地方不仅是成都的精神象征,还是每个地方的,是每个人的,因此到成都安顿下来后,她首先就去了。从宽巷子走到窄巷子,又从窄巷子走到宽巷子,她除了感觉到矫情,没有别的。美是美的,美到矫情,就不美了。

说是酒会,其实就唐宗成跟林娅两个。

这让林娅有些堵,但那一点堵很快就过去了。她内心更愿意这样。她不想跟陌生人接触。主要是怕。不是怕陌生人,是怕从某个陌生人身上看见了自己。她宁愿搂住生活的旧衣箱,在那个衣箱里,有她舍不得扔掉的斑驳,她担心光亮照进去,使那些斑驳无处安身又无处逃匿。唐宗成在窄巷子选了个大名鼎鼎的酒吧,还把酒吧的名字指给她看。她并不在意。好在里面相对清净。他们在紧傍书画廊的角落,对面坐了,唐宗成自作主张地给林娅点了茶(最贵的一种),又给自己点了,接着要了吃食,要了一打半斤装的德国黑啤。林娅昨夜喝得太多,不想喝,但她依然没吱声。唐宗成倒了两个满杯,要跟她干,她也就干了。酒吧里的啤酒杯像是帮主人推销似的,一杯能装下一瓶。没关系,我待会叫代驾,唐宗成说。林娅想,他昨晚为什么不叫代驾?是跟朱家文早就商量好了要回到城南,第二天一早好送朱家文去机场的吧?这让她心里有些酸。其实也没啥好酸的,人家跟朱家文的关系,或者说朱家文跟唐宗成的关系,本来就比跟你近,唐宗成专门拦出租车把你送回去,已经是人情了。虽这样安慰自己,林娅还是有些酸。她原本觉得,在成都地界,谁也不比她跟朱家文之间更加自然和密切,尽管两人联系不多。早知如此,昨晚真不该让唐宗成去送她。

话都是唐宗成在说,跟昨晚在车上一样,说的尽是朱家文的超拔俊逸。昨晚林娅还想笑,现在她明白,唐宗成说的,或许才是真实的朱家文,是现实中的朱家文。她看到的是种子,唐宗成看到的是庄稼,种子和种子大同小异,可种子长出的庄稼却各不相同,有的种子还根本就不发芽。这么说来,而今的朱家文,确实已经跟她陌生。联想到他昨晚一直关机,再联想到他宁愿让唐宗成去陪他、送他,便越发感觉到自己和朱家文之间的距离……此时此刻,朱家文早在日本的土地上了,更没法联系上他了。唐宗成去接她之前,她还拨过那个号,十五分钟内拨了三次,每次都无法接通。她真正的失去了那个人。并不伤心——有什么好伤心的呢?——只是有些空。她好像能听见自己心里空空的声响。正在这时候,唐宗成说,林娅,你以后有了什么事,直接给我说,你就把我当成你的亲人。林娅嗯了一声,说谢谢唐老师。叫我唐哥吧,朱家文叫我唐哥,你跟他是同学,当然也该叫唐哥。两者本无等号可划,但这就是唐宗成的逻辑。林娅想试着叫一声,却叫不出口。唐宗成期待地望着她。越是这样,越叫不出口。今天不叫也行,唐宗成宽厚地说,下次见面,还叫唐老师,我就不依了;你不必那么拘泥的,你就把我当成……你的事情,朱家文都给我讲过。

林娅的骨节一紧。

我的事情,朱家文能知道多少?

大学里按部就班的生活,自然是不必去说的,也没什么可说,唯一可拿出来说的“事情”,只有她那一年零二十五天的恋爱史了。男方也是他们同学,是班上的团支部书记,很精明强干的一个人,老家跟她同一个方向,大二放暑假,他们一路坐火车回去,出发三个钟头,前面塌方,从下午五点,等到晚上十一点,车子又才启动。等的时光是那样漫长,漫长得能看见远近田野上的作物在慢慢成熟。跟着成熟起来的,是一种不可名状之物,发生在心里,她的心里,还有他的心里。只有身体能帮忙。他把衬衣从背后撩起来,盖住两人的头脸,吻她。从那以后,直到他次日清晨下车(她还有五小时车程),他的衬衣都没放下去过。她的嘴唇麻木了好几天,她妈说肿了,她自己倒没觉得肿,也看不出肿,就是麻木。人对人的私欲,有千差万别的唤醒方式,唤醒她的方式是嘴唇麻木,或像她妈说的,嘴唇发肿。一个假期像有百年,她想去看他,可父母不让她离开他们的视线,她脱不了身。他几乎以同样的理由,也没来看她,为此她有些怨,觉得男孩子不该被父母管成那样,何况你在学校是那么精明强干的一个人。但他给她打电话时,她能呼吸到他的呼吸,滚烫而甘甜。她知道他想她。天有千重,离恨天最高,病有万种,相思病最苦,单是电话上说,说得再多,也解不了那苦。好在终有见面的时候。她从没像这次一样,要那么急切地奔赴学校。此后的一年零二十五天,他们相互拥有。他是哪一刻推开了她,跟一个低年级女生好上的,她浑然不觉,直到被推开成为事实。世间许多东西都这样,成为事实之前,早已经发生。——她却浑然不觉。

朱家文只可能知道这么多(其实不可能知道这么多),就算再多一点,无非是她失恋过后,至今没找男朋友。对别的,比如那瓶硫酸,他不可能知道。

除了林娅自己,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

那瓶硫酸像个老练的、意志坚韧的杀手,许多天不吃不喝,悄无声息地躲在林娅的书包里。有无数个傍晚,她背着书包在校园里游荡,看见他搂着那个女生,坐在树林、草坪、半月湖畔或足球场的看台上。那女生瘦瘦小小的,仔细一看却又很结实,不像她,有一米七二的个子,纤细,柔韧,还有一张漂亮的脸。那女生不漂亮,可是他爱她。他搂住那女生的姿势,跟最爱她时搂住她的姿势,一模一样。书包里的硫酸对她无比忠诚,她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当她隐在某个暗角,手心冒汗地盯住远处分不出彼此的剪影,它就眼巴巴地、无限悲怜地望着她,且张嘴对她说话,它说:你这么辛苦,有意思吗?好歹你给我个准信儿,究竟要把我泼向谁?泼向那女生么?她分明没你漂亮,但他照样爱她,就算你毁了她的容,又有何意义?你毁了她,他会觉得她受到的伤害都是由他造成的,并因此生出负罪感,本来可能是一场短命爱情,由于这场事故,倒促成他对她不离不弃……你的眼睛亮了一下,我看见了,你是在想:如果他并不爱她,只是出于道义跟她不离不弃,你也就心满意足了。你是这样想的吗?那么我告诉你,爱是什么?爱不就是不离不弃吗?你当真能把形式和内容分开吗?世间感天动地的爱情,从来就不是电光石火,电光石火只能烧成野火,猛烈一阵,留下狼藉的灰烬,真正的爱情却像天地万物,酸甜苦辣都具备,都品尝,都承受,自然、沉稳而缓慢,执手走过春夏秋冬。所以我说,你泼她,只能给你帮倒忙。那么,你是要泼向他吗?——硫酸咕嘟嘟冒几个气泡,冷笑几声,再进一步劝她:别折磨自己了,我知道你恨他,你恨他胜过恨她,但你谁也不想泼;跟“不想”比,你更不愿,不愿不是舍不得,而是,你早就眷恋了让自己成为命运的牺牲品。就拿读书来说,你根本就不想读这所大学,可因为你父母的同学袁××读了这学校,你父母便也希望你读,你父母只是希望,你却做得更绝,填报志愿时,只填了这所学校。你愿意把自己剁碎,往神龛上供,这样你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你看见他搂抱她,亲吻她,抚摸她,比他抱你吻你抚摸你时,你得到了更深的快乐!

她哭了。

那东西太无情了,它揭穿她,不给她留余地。

但她也从中受到启发:如果我泼了我自己,他会不会产生负罪感,并因此回心转意,对我不离不弃?

那天晚饭过后(晚饭是别人的,她并没有吃,吃不下;她连午饭也没有吃),她例外地没背着书包立即出门,而是等室友都离开之后——她们的去处多得很,教室、舞场、商场、溜冰场、兴趣小组、图书馆、电影院,当然,也包括去跟心爱的男友约会——她把门闭了,从枕头底下拿出日记本,放在傍窗的书桌上。那是几个室友的公用书桌,其实很少人去坐,大家晚上回来,都忙着洗漱,洗漱完毕直接往床上钻。女大学生的好多事情,包括睡觉,做梦,胡思乱想和完成作业,都是在床上完成的。书桌上常常空着,突然放了一个十六开的黑皮本子,定会引起注意。林娅就是要引起她们的注意。当她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住进医院,别人就会到那个本子上寻找线索。上面将近百页,密密麻麻,都记录着她的痛苦。由他带给她的痛苦。她之所以不记在电脑上,而是选择古老的方式,用钢笔吸了蓝墨水,记在本子上,就是要自己随时都能触摸到那些痛苦。她生动地想象着他知道这一切后,如何怀着刻骨铭心的愧疚,捧着鲜花,去医院看她,白天黑夜、寸步不离地照顾她……

这想象让她激动得战栗。她就在激动的战栗中,背着书包出了门。

结果,她最终没把硫酸泼向自己,而是泼向了别处。

万幸的是,那天她比室友们都早回宿舍,将日记本收了起来。

那瓶硫酸泼向了谁,她不愿去想。反正没人知道,她就当自己也不知道。这种选择性遗忘,帮助她获得了一种抗拒心。对记忆的抗拒。还有对日常生活的抗拒。尽管抗拒得是那样柔弱,许多时候简直等同于半推半就,但毕竟有了。半推半就多数是就的效果,偶尔也会有推的效果。推的方式方法很多,撒谎是其中之一。她似乎从来就没把一个谎撒圆过,也没把一个谎撒得轻松过,但谎言总会起到些作用,比如,毕业过后,父母催她南下,叫她去找袁××,让袁在政府部门帮忙谋个职业,袁定会帮忙的,他们的亲缘关系,可谓盘根错节:彼此是老乡,她父母跟袁是同学,她跟袁是校友。但她没去。她南下了,却是到了成都,而不是袁所在的沿海某省。她对父母说,袁不理她。反正袁在老家早没什么亲人,至少十五年没回去过了,看来不会回去了,父母得不到印证。她猜想得出,父母听见这话,对袁会发出多少恶毒的诅咒。袁是无辜的。哼,没想到袁那么高的职位,也会跟她一样无辜。

到成都几天,完全是一次偶然,她在杜甫草堂旁边的浣花溪公园,碰到了朱家文。朱家文比她先到十来天,跟她一样,还没找到工作,可听朱家文那口气,仿佛天底下有一个成都,就是为了他,他说他之所以来成都谋事,是看重成都的闲适,他特别敬仰日本千叶大学的一个法学教授,想去读他的研究生,要边工作边备考,没有“闲适”的心境是不行的。

经过两年多不到三年的努力,朱家文如愿以偿了。

他走了,把成都扔给她。

同时扔给她一个她并不想交往的唐宗成,且把她的“事情”讲给唐宗成听。

他不该这样。

唐宗成倒没有因为知道她的“事情”,就对她另眼相看,或抱以同情,更没把朱家文告诉他的,讲出来让她去伪存真。她为此心生感激。她明白,人们总是把第一次听到的,当成标准和真实,就如好些动物,把睁眼见到的第一个形象,当成自己的形象,哪怕这形象只是饲养员的一只手;所以,如果有人在你本人陈说之前,从别处听到了你的某些故事乃至隐私,你千万不要辩解,辩解只会越抹越黑。何况她跟“他”之间,是她一个人的秘密——她始终不愿透露“他”的名字,也因为那是她的秘密——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只要她自己不言声,那秘密就还属于她。为了让秘密永远只属于她一个人,她把日记本也烧掉了。

然而,令人沮丧的是,世间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人们自以为是秘密的秘密,其实跟他人的秘密大同小异,甚至惊人的相似。不过谁知道呢?……

六月中旬,确切地说六月十六日这天,是星期五,林娅下午有两堂课,要上到四点一刻,唐宗成提前十分钟开车到学校门口接她。自从二十五天前,林娅被他亲吻过后,他天天如此。今天已事先约好,接到林娅,直接去青城山,在那里过周末。青城山差不多是成都人的后花园,许多富家在那里租房子,一租数年甚至数十年。市区之外超过十公里的古迹和景点,林娅都没去过,一是没心情,二是惜钱。平日里,女孩子的很多开销,她是省掉的,她穿廉价的衣服,不戴首饰,用最普通的润肤霜,能走路去的就不坐车,能坐公交和地铁去的就不坐出租车。毕业不久的学生,孤身在外,大多节俭,但相对而言,林娅要更节俭些。钱是最安全的城墙,越是孱弱的城民越要它的保护,没有这堵墙,或墙薄如纸,都不能对外界设防,而林娅最需要的就是设防。上下班的途中,她会遇到一些旅游公司的员工发放地图,她拿回房间,闲时翻翻,看到成都周边的景点,都是天下知名的,她来两三年,却没去过。有时候她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恐怕也去不成的。

没想到说去就去,且是男朋友开车去,去了,还住在男朋友尚有十五年租期的房子里。十五年,差不多就不是租房,而是家。

唐宗成吻过她,唐宗成就是她男朋友了,她就是这样看的。她不让男朋友之外的人吻她。如果……如果朱家文离开的前夜不关机,也没有唐宗成去陪他,她独自找去,会不会让朱家文吻她?没发生的事,不能假设。偶尔,心里泛起这种假设,她会很愤怒,并强迫自己转移心思,确认现实。现实是:唐宗成才是她男朋友,因为唐宗成吻了她,也因此,只有唐宗成才可以吻她。唐宗成覆盖了“他”,也覆盖了她的噩梦和失眠。在噩梦连连的时候,她从不去梳理究竟做过些什么梦,现在不做了,才有勇气去想一想。大多与飞翔和追捕有关。她被追捕。她永远都在逃离。她把双臂当成翅膀,穿林打叶地在青色的天空和幽暗的大地间滑行。有时飞不起来,便朝山下狂奔——永远都是下山,没有一次上山,而下山竟比上山还难,不是路太险,就是牛马挡道,牛马拦住她,嬉皮笑脸地对她说些荒唐的话,她不敢回一言;好不容易跑到山下,却又被黏稠的绿蛇包围,蛇有大有小,大如巨蟒,小如蚂蟥,她身上凡有孔的地方,蛇都钻进去,她擤擤鼻子,就能擤出四五根……是唐宗成帮她赶走了那座阴郁的大山,也赶走了恬不知耻的牛马和蛇。每天晚上,唐宗成都带她出去,轧马路,看电影,吃喝,购物,泡茶馆和咖啡厅,每次从外面回来,她都能睡个好觉。她心里埋伏着一段陈年往事,往事已经腐朽,霉菌丛生,还可能爬满蛆虫。唐宗成是在帮她清理。

这天,她把一应洗漱用具和换洗衣服,都装进背包背到学校去的。坐上唐宗成的车,掉头右转,上了二点五环,不足千米,二点五环便出了头,再向左转,径直朝西开,就能出城,直奔目的地。然而,刚刚开出二点五环,林娅突然觉得腹内空得难受,心里慌,脑子乱。从没出现过这种事。是饿的吗?可她中午是吃过饭的,学校提供一顿免费午餐。唐宗成说,是低血糖吧。他左手把方向盘,右手在置物袋里掏摸,掏出两颗巧克力,递给她。她接过,剥开了塞进嘴里,却立即又吐出来。巧克力连心理上的安慰也不能给她,还起到相反的作用。她没有过挨饿的经历,但肚子已开始痛,胃壁磨着胃壁,生痛,痛得嘴里冒酸水,这不是饿还是啥呢?她说,不行!唐宗成这才看见,她额头上冒出了黄豆样的汗珠,顿时吓了一跳。她明显病了。唐宗成把车拐进右边一条街道,在那里掉过头,倒转来往医院开。东方培训学校旁边,就有家医院。可林娅说,我不要去医院,我要吃饭。唐宗成好生奇怪,连续多日,晚饭他们是一起吃的,昨晚先去春熙路吃了王家水饺,十点钟左右往回走,途中又吃了玉林串串香,林娅吃得都不少,就算今天没吃早饭,连午饭也没吃,也不至于饿成这样。唐宗成将信将疑的,加大油门往回开,反正培训学校对面的金沙路,就是饮食一条街,去医院或去饭店,是一搭两便的事。见唐宗成没言声,林娅就以为是去饭店,冷汗不冒了,肚子也不那么痛了。路过医院时,唐宗成有意放慢了速度,看林娅的反应。她的反应是叫他赶快开到对面去。唐宗成只好照办。当车驶过斑马线,进入金沙路,林娅的肚子彻底不痛了,神态极是安详。唐宗成古怪地看她一眼,笑着说:未必你是饿死鬼投胎?

尽管在笑,心里其实是挺遗憾的。他们已说好,今天去都江堰吃晚饭,吃了晚饭再去青城山。坐在都江堰宝瓶口旁边,看水,吹风,吃店家炒的老腊肉,可称人生一醉。今天天气这么好,开一个多小时车到那地方,正是日垂江水、霞照万家的时候,宝瓶口的水又非别处,蓝,蓝得晶莹,蓝得弥漫,蓝得不像水,它腾跃翻滚,飞珠溅玉,那腾跃的吼声,还有水与水碰撞时激起的湿风,都是蓝色的。晚霞的红没有破坏它的蓝,而是让它蓝得更深,更透。在这样的地方吃饭,无论吃啥,都是天地间的至珍美味。

不过没什么,今天明天后天,有三天呢,今天不能去,明天还可以去。从青城山租房外面三十米的马路出发,迤迤逦逦开到宝瓶口,再慢,也花不了半点钟。即便明天不方便去,后天去那里吃了晚饭再回来,也完全行。要不是他下周一打早就要去深圳出差,周一清早回来都来得及的。——唐宗成这样想着,把车停在了金沙路198号,进了黄龙场酒楼。

这家酒楼面积宽广,年初才全面装修过,将若干单元打通,使底楼和二楼的大厅,均可安放近五十张餐桌。这是为了操办筵席的需要。现在的筵席除了传统的婚丧嫁娶,还有数十上百种,商家随便弄出个概念,就能鼓捣出一串筵席,比如来一句“我们重新出发”,就有了离婚筵;再来一句“生命又开花”,就有了病愈筵。人们为概念而活,也为概念发疯。唐宗成选这里,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因为认识林娅之前,他来这里吃过。这里的香酥鸭做得特别好吃。更重要的是服务生态度好,周到细致且不论,关键是能预知客人的需要,端茶递水,添酒上菜,无需吩咐,就能想在前面,做得熨帖,着实能让人产生帝王的感觉。

时间这么早,楼上楼下清净得颓废、没落,这让林娅喜欢。但楼下到底不如楼上清净。声音是朝上跑的,楼上本应该更嘈杂,但只要不站到窗边去,楼上人就看不见马路上的景象,看不见,喧闹声也会跟着减弱。声音不止耳朵能听见,眼睛还能看见。

林娅挽住唐宗成的胳膊,朝楼上走。

楼梯虽是深褐色,但明显很新,为什么会发出那么古旧的声响?

林娅当真感觉这响声旧得蛛丝网结,仿佛还荡起干粉似的木屑,扑脸。

当她由这声音想起电影《怪房客》,禁不住把唐宗成挽得紧了些。可越挽得紧,越是听到了那声音的内部。每种声音都有自己的内部,这内部就是它为什么会发出来。她听到了,只是还没意识到。世界宽广无垠,每个人一生中走过的路,却又逼仄如刃,在这逼仄的路上遭遇的一切,都是你本来拥有的,出现得越突然,证明你拥有得越深。在电脑上随便一敲,就敲出一个“怪”字,蹦出的第一部电影,就是《怪房客》,这就像藏在她骨头缝里任何人(包括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生命密码,倏然亮在她的面前。人人都是暂居世间的房客,那密码显示,她与西蒙·周和塔尔科夫斯基为邻,抑或,她就是西蒙·周,就是塔尔科夫斯基。但她没有意识到。——她更没意识到的是,自己突然那么饿,是要延长去青城山的里程。

之所以延长,是因为抗拒,也因为恐惧。

唐宗成第一次吻她,是在郊外。那是一个星期天,上午,两人去了东郊著名的花卉之乡,或许是有些微雨的缘故,游人稀疏,四顾苍茫花海,林娅觉得,花海跟天空一样辽阔,在这样的背景里,自己是那样渺小,小得随时可能消失。正这时,唐宗成抓住了她的手。以前他也抓过,但林娅都以似不经意的动作,把手抽了回来,今天她没有,她怕没有那只手,自己真的会在眨眼间变得无形无迹。走到花海之中独独的、约有半亩大小的玉米林里(这玉米林不像庄稼,更像景点),唐宗成站下来,捧住她的脸,吻了她。并没强迫,只不过是她被他带动,就像风带动玉米叶,轻轻拂过她的面颊,有一丝凉意,也有一丝割裂的痛楚。吃过晚饭回来,进了市区,唐宗成要她去他的住处。参观一下我的家吧,他说。她低头数自己的手指,说淋了点雨,头不舒服,想早些回去睡觉。以后再去吧,她说。她本来还想说:以后有的是时间。但她没把这话说出口。唐宗成没回她的话,一路沉默着,路灯和前方的车灯,扑簌簌地打着他的脸,使他的沉默跟随他的脸时明时暗。把她送回清溪西路,他就回去了。从那以后,唐宗成没再叫过她去他的家。可她一直悬心吊胆,总想着要是再叫她去,她该怎么办呢?好在他没有。——然而,去了青城山,进了唐宗成的租房,就不止是“参观”他的家,还天然地要跟他住到一起;既然是租房,而且近七年来,唐宗成都是一个人,他五年前租下的房子,不可能租得很大,多半就只有一张床……

林娅没意识到这些,她的胃却最先察觉。

进入黄龙场酒楼,在傍墙的位置坐下后,唐宗成立即点菜。

林娅都饿成那样了,当然要多点一些。

没别的客人,菜上得很快。唐宗成把一只鸭腿拈给林娅,林娅撕下一块,嚼着,还没咽下肚,她就已经不饿了。谁也没言声,服务生便送上来一个空碟,放在林娅面前。唐宗成细心地从六个菜品里,选出最好的,夹到那碟子里去。她吃一点,他夹一点。他强势,却也温柔体贴。他比“他”温柔多了,体贴多了。这让林娅对他心生愧疚。她觉得自己也是一只动物,睁眼看到的第一个形象,是“他”,她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形象。“他”是她的影像,是唯一被她认同的影像。动物在长大后的很长一个时期,只有看到第一个形象时,才会产生爱的愿望和能力,包括性爱的愿望和能力。她也是,而且至今没有度过那个时期。

这对唐宗成是不公平的。

去花卉之乡那天,她拒绝去他家,当时他有些不高兴,后来却告诉她,说现在像你这样的女子,太难得了,难得的才珍贵。说这话的时候,他喝了很多酒,明显有些醉,话比平时还多,而且很放肆。他说林娅,我是真心爱你,见到你的头一眼就爱上了你,尽管爱这个词太过奢侈,我也不打算回避。是因为你年轻漂亮吗?因为我“中年心事浓如酒”吗?是,又不全是。老实说,我爱人去世后的七年里,我结识过好几个跟你一样年轻和比你更加年轻的女子,其中两个还是在校大学生,自然也都是漂亮的,但我说不上爱。对你,却是见头一眼就爱上了,朱家文托付我之前,我早就自己托付自己了。这就叫一见钟情吧。那天你没少说话,也没少喝酒,你让自己显得很活泼,很能够应付场面的样子,而这恰恰暴露了你,你的一举一动,仅仅是为了不使自己被孤立。这瞒不过我的眼睛。你跟我结识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那些女人不仅能够应付场面,还要成为场面上的话题和主宰,把腥气四溢的暧昧,毫不吝啬地施舍给瞄准了的男人。她们玩这一套,驾轻就熟。你跟她们不同,你小心翼翼地、满腹忧郁地护持着自身的贞静。我知道,埋在你那白皮肤底下的忧郁,如埋在城市的地下管道,一旦走进去,连最精明的人也会迷路,我……我也可能迷路,但是我喜欢……

这一段酒话,不知道为什么让林娅格外感动。

她正想自己该说些什么,唐宗成突然抓住了她的手:林娅,希望你能嫁给我。

泥塑般静默了好一阵,她把手抽开了。

她没马上答应,是想到了他的年龄。他跟她父母亲同年生,比父亲大七十三天,比母亲大七十一天,这简直要命。她以前听说,有女孩跟了比自己父母还年长的“大叔”,彼此见面,称呼成了问题,于是也顾不得人伦,有些女孩的父母,竟把女儿的男友或丈夫,叫哥,她觉得,这种称呼很无耻。以前是听故事,从没想过那些山隔水阻没有温度的故事,会让自己来演绎。好在她不是当小三,他妻子七年前就已病逝,儿子在他妈妈去世后,跟着爷爷奶奶住,现在已去英国念书,她要是真想嫁给他,并无阻碍。

她想吗?她承认,想。某些时刻,还很想。一旦成为他的女人,她就不再孤单,不再害怕丢了工作而起早贪黑地奔波,不再住清溪西路那破旧杂乱的租房,不再受穷。唐宗成有的是钱,他在成都一家很有名望的公司做策划总监和公关经理,还占了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父母嫉恨袁××,但其实,骨子里并没奢望她去跟袁比什么,父母是小人物,对自己和女儿,都没有僭越之心,他们只是要她去巴结袁。巴结无非是想获取,权和钱,是最普遍的标准,也是父母的标准,有权,当然好,没有权有钱,也好。成为唐宗成的女人,可以轻易达成父母的愿望。何况唐宗成并不显老,他身体挺拔,面部光滑,头发也没怎么白,不像父母,整张脸往下垮,头发也从门里白到了门外。成为唐宗成的女人,她和父母都会满意。

然而,每当这样憧憬着的时候,她就听见自己心里汪汪的叫声。

她被这叫声追逐,奔走在树林、草坪、半月湖畔、足球场的看台……他们在某个角落里,依偎而坐,或者,那个低年级女生坐在“他”的腿上,他亲吻她,抚摸她,对她说些没法注音却意义非凡的胡言乱语。唐宗成覆盖了她的噩梦和失眠,却无法覆盖那无数个黄昏。那些黄昏像一块一块的生铁,她的心是火炉,日夜熔炼。有时候——她跟朱家文一起喝茶的时候,和唐宗成漫步街头的时候……她都以为炉火已经熄灭,可事实上,它从来就没熄灭过,她用心火,把铁炼成钢,再把钢炼成寒光闪闪的匕首。匕首不是刺向她认定的目标,而是刺向她自己。她的心成了她自己的叛徒。就像很长时间躲在书包里,跟随她在校园里流浪的那瓶硫酸,最终也成了她的叛徒。那真是不堪回首的一幕。不去回首也罢。

她还爱“他”吗?她无法回答。毕业过后,除了朱家文,她没跟任何同学联系过,再不知他的消息。跟朱家文喝茶时,谈起大学时光,她自然不会提到他,朱家文也老是避开他,像他们根本就没有“他”这个同学。她觉得朱家文肯定跟同学们联系过,包括跟“他”也联系过,但朱家文就是不说。她其实很想朱家文说说,说说“他”的现在。她认真想过的,“他”正恋爱着,或者已经结婚,她都无所谓,只要不是跟那个低年级女生!

每个人的包里,或许都带着一瓶随时准备泼出去的硫酸。那个瘦瘦小小却长得很结实的低年级女生,本身就是一瓶硫酸,追着她泼,从北国校园,直追到西南之都。她一直躲着。以前,她不关心躲过去的硫酸泼向了哪里,现在有唐宗成站在身后,会不会她头一偏,唐宗成刚好接住?唐宗成比她高两厘米左右,如果那硫酸照她脸上泼来,她躲过去,差不多也就是泼在唐宗成脸上了。这对唐宗成是不公平的。

坐在黄龙场酒楼的餐桌上,吃着唐宗成夹给她的菜,愧疚像根虫子,直往她心里扎。

尽管吃第一口就不饿了,她却只管朝嘴里送,且做出吃得很香的样子。

她决定,吃完饭就去青城山。

如果唐宗成再向她求婚,她就答应他。

如果那里只有一张床,她就跟他睡一张床……

又上来三位客人,两男一女。林娅没想到,这么早来吃饭的,不止他们。

位置太多,选起来反而费思量,三个人站在楼道口,好奇地张望着。不知是人大多从众,还是林娅选的这方位实在好,他们竟跟着前去迎接的服务生,也朝这边走来,坐了24号桌,与林娅二人相邻。坐下来就大声说话。很容易就听出来了,两个男的是大学同学,女的是其中一人的妻子。女的点菜、布菜、掺酒,说话的都是男的。他们毕业已二十五年,毕业后第一次见面,兴奋里夹杂着大块生涩,于是说天气,说家庭。男人间说这些,无非三言两语,说完便陷入沉默。而这时候沉默是不相宜的。两人一个穿着黑衬衫,一个穿着白衬衫,白衬衫终于浅笑两声,说,晃眼就翻过山去,走下坡路了,你的头发白了,我的头发掉了。就这一句,使两人明白,他们都从对方身上看见了自己,逃也逃不过。黑衬衫说,是啊是啊,好在我们都活着。白衬衫虽然感叹着岁月,却并没觉出岁月的嶙峋,更没打算对人生悲观和妥协,开始说到他女儿在香港中文大学读书时,透露他去年办了家公司,往医院销售什么器材,为的是给女儿多挣钱,让她本科毕业后去国外读研,他的生命已发生转移,转移到女儿身上,那正是旁若无人尽情开放的生命,因此“活着”之类的话,他是不乐意听的。黑衬衫看出他不乐意听,便不急不缓地问他:你听说过雷列的事么?白衬衫说听说过。口气淡淡的,表明雷列是雷列,他是他。但他还是跟了一句:简直想不到雷列会变成那样的人。

于是两人开始回忆雷列。

雷列是他们的另一个同学,十六年前死了。

累死的。累死在岗位上。正因此,才让两人惊讶。死不让他们惊讶,累死也不让他们惊讶,累死在岗位上才让他们惊讶。雷列应该累死在酒桌上、麻将桌上,不应该累死在岗位上。念大学时,他上课的时候,远远少于喝酒和搓麻将的时候,考试之前,把同学的笔记本借过来翻翻,过关了事。毕业后,分回老家的县里,县里看了他的档案,就像看了他幽闭起来的灵魂(每个人的档案都是幽闭起来的、永远掌握在别人手里的灵魂),觉得此人虽毕业于综合性名牌大学,但不配干别的,只配教书,就把他踢到教育局,教育局看了他的档案,觉得此人不配在县城教书,只配去乡下,就把他分到一个名叫清溪乡的中心校。他去中心校报到那天,正碰上校领导犯愁,他们愁的是,鹞子山小学的孙老师老得教不动了,派谁去接替呢?鹞子山是全县最偏远蛮荒的大山,土地稀薄,蕨类丛生,乱石累累,岩鹰高翔,村小在一座破庙里,离得最近的学生,也有三里地,大多数在十里以上,且崎岖难行。雷列听说,告诉校长,他愿去鹞子山。这不是开玩笑吗?那里历来都只有民办教师,从没有过公办教师,像孙老师在那里教了几十年书,由满头青丝到白发苍苍,由身强力壮到灯枯油尽,也依然是个民办,公办教师打死也不愿去的,何况你是个本科大学生,还是名牌大学生,就算你读书时成绩不好,表现也差,毕竟牌子在那里。但雷列态度坚决。这其实是校方求之不得的事。雷列去了,才知全校仅一个教师,从一年级教到毕业班,开学的前一天,勾腰驼背的孙教师和他交割完毕(如同《水浒传》里的老军管,在大军草料场和林冲交割完毕),在落日余晖里走向山的那一边,破庙里就只剩雷列孤零零的一个活物,没有电灯,他索性连油灯也熄了,出来看月照千山。次日开学,全校师生共六十二名。他在那里教了九年书,学生从没超过七十名。他就为这些人累死了。教书累,接送更累。春秋二季没什么,夏季山洪如野牛嘶吼,冬日冰雪压弯路途,在这样的时节,天蒙蒙亮,他必定出发,去接年龄最小路段最险的学生,放学后再送回去。许多路段都是他背着孩子走。开始还有家长帮忙,后来,稍有劳力的家长都出门打工了,全靠他了。他从小读书,一直读到大学,没受过这样的苦,在山里待到刚满九年,便吐血而亡。他倒下去的时候,一个孩子还躺在他背上……

白衬衫和黑衬衫回忆着这个人,并不悲伤,只是感叹。是什么促成了雷列的脱胎换骨?说一万种原因,或许一万种都是,又都不是。人的改变,很可能没那么复杂,说变就变了,正像喝低度米酒,一直不觉得醉,便一直喝,结果突然就醉了。

感叹过了,黑衬衫又说,你知道黄汉兵的事么?

黄汉兵?白衬衫似乎在回忆,哦,就是那个牙齿有点暴,蓄小胡子,喜欢踢足球,更喜欢弹吉他的家伙吧?他绰号黄瓜,我们都叫他黄瓜,你说黄汉兵,完全像说一个陌生人。

黑衬衫叩着手指,沉吟着说:不知道他现在还喜不喜欢做那些事。

多半不会了吧,白衬衫说,到了这把年纪,踢足球肯定没那个体力了,弹吉他么,呵呵,谁还弹吉他呀?再不是那个诗情画意的年代了,也不是那个年龄了。比如当年,我们班上几乎全民皆诗人,现在谁还写诗?你不仅是我们班,还是全校写得最好的,岂止全校,在国内校园诗人中,说你小有名气你可能都要生气,应该说大有名声,各地报刊抢发你的作品,连书学费和生活费,也全靠你自己的稿费维持,从不要爹妈一分钱,可是,现在你还写吗?

黑衬衫讪笑着。笑声里含着苦涩和无奈,也含着放弃的轻松。

不要讲我,他说,我是问你,知道黄汉兵的事么?

我只听说他毕业后不服从分配,跟几个兄弟伙凑钱办了个养猪场,专门养野猪,头一年生意不错,那一年过了,就彻底不行了,垮了,把老本都赔了。后来的事我确实不知道。

他也死了,黑衬衫说,比雷列晚死了几年。跟雷列一样,他也死得很不平常。

嗯?

是被枪毙的。他跟几个人在云南抢劫,杀人。

白衬衫啊一声。

——啊!

不只杀人,还分尸。

白衬衫又啊了一声。

——啊!

连一直默默地为他们布菜倒酒的女人,也啊了一声。

桌上有杯盘响。

怎么会是这样……讲这件事的黑衬衫,小声咕哝着,像他自从听到这件事,就没日没夜的在想这件事。他咕哝了那声,不到一分钟,服务生便用半斤装的分酒器,给他们添了一壶酒来。枸杞泡酒,他们开始就喝的这个。黑衬衫很诧异,说,谁让你添酒了?服务生说,不要吗?谁要了?你要的吗?黑衬衫问白衬衫。白衬衫说,没有啊,今天你请客,你不要我敢要?说罢哈哈笑。黑衬衫又问女人要没要。女人是不可能要的,黑衬衫也知道,他只是印证一下。服务生还站在那里,黑衬衫冷冷地说,没人要酒,拿回去。服务生拎着酒壶走了。没走出五步,黑衬衫说:回来!既然拿来了,喝掉算了!服务生优雅地转过身,微笑着把酒壶放到黑衬衫面前,一举一动,不惊不诧,胸有成竹。事实上,黑衬衫分明是要酒的,他的心思提前被服务生看出来,他还没说出口,服务就跟上了。恰恰因为这个,让黑衬衫反感,生气。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想当帝王,也不是所有人都觉得帝王的生活是好生活,帝王可以颐指气使,可以翻云覆雨,仿佛是最能表达和贯彻自由意志的人,但他们的心思被人猜,他们还没真正表达的时候,就被聪明人猜出来了,这其实是丧失了表达的权利;他们的身体和大脑,都属于公众,时间和地点也属于公众,墙里墙外都长满耳朵,脚底板下也踩着眼珠。这不仅不自由,还是镣铐加身的奴隶。很可能,帝王是世间最大的奴隶。

服务生要把酒往杯子里掺,黑衬衫制止了。

放下就是,我们长得有手,他对服务生说。

不知情者,会觉得他的气恼莫名其妙。

从这个角度讲,这家酒楼里的服务生,只会揣摩帝王的心思,揣摩不透百姓的心思。

把酒掺上,黑衬衫对女人说。

从他对女人说话的口气,听出女人是他的妻子。刚才说到黄汉兵杀人分尸,女人那么惊惧,以至于差点弄翻了杯盘,证明那件事情,他之前对妻子也没说过。

怎么会是这样呢……他再一次咕哝。

白衬衫似乎更加见多识广,啊那两声是要啊的,却并不太当回事。他夹了块鸭子放进嘴里,咯咯有声地嚼着,但这并没影响他说话。他说:黄汉兵不算什么,我六年前有个同事,喜欢上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妹子,要跟老婆离婚,老婆犟着不离,有一天,他把女儿送回老家读书,托她爷爷奶奶照管,他回来后,带着小妹子私奔了。女儿在老家待不下去,成天以泪洗面,给爸爸打电话,不通,给妈妈打,也不通,只有给外公外婆打,问妈妈为什么老是关机,后来还干脆停机了。外公外婆比她离他们生活的城市更远,也和她一样觉得奇怪,因为女儿有三个多月没打电话了,这在以往不可想象,最多过一个星期,她就会在电话上对父母嘘寒问暖、千叮万嘱。父母是乡下人,又上了年纪,觉得大城市神秘,几年前到女儿家住了几天,更觉得大城市神秘,车来车去、人来人往的那么稠密,却谁也不与谁相干似的,而且所有人都在忙,忙得停不下来,一天的时辰,以“上午”“下午”“晚上”就说完了,哪像村里,彼此知根知底,光阴那叫一个慢,慢得打狗棒撵不走,使牛棍也抽不走。老两口觉得,女儿在那么神秘的地方过日子,特别的不容易,她不打电话回去,定是有抽不开身的事,他们体谅女儿,也就没打过来。他们根本不知道外孙女去了爷爷奶奶家,现在听外孙女这么说,胸口不安生了,心突突地往上撞,怎么也放不进肚子里去,于是立即坐上火车,去找女儿。房门锁着。问物业,说他们也联系不上,去查过两次水表气表,都没能把门敲开,车也停在那里,几个月没开过。两个老人越发惊慌,报了案。警察赶来,启开门,进去转了几圈,除久无人居,并没发现异常。又过两月,邻居老闻到臭味儿,是臭不可闻的那种臭,但不闻不行,它有钢铁般的力道。死老鼠绝不可能臭得那么硬,那么蛮不讲理和滔滔不绝。邻居又报了案。警察再次进入那间房子。冰箱底下,一汪黄水,稠如固体。那就是臭味儿的根源。一个警察冲上前去,砰地将冰箱门剥开。里面塞得满满当当的。顶层正中,端放着一颗笑眯眯的人头,当然,那笑是黑色的,是残留下来的笑的影子;头发挽成髻,丝丝儿也没散乱。头旁边是两只手,一只手上戴着戒指。——那就是我同事的老婆,白衬衫说,各种迹象表明,是我同事杀了她,肢解过后,放进冰箱存放了将近半年。他住那小区是业主用购电卡自行购电,他走之前,买了好几百,以供他的冰箱,后来耗尽,电断了,尸块绷不住,终于兴兴头头地腐烂开了。去年清网行动,我那同事才被抓住,跟他小老婆一起,躲在广东佛山市的一个什么镇上,办养鸡场。

林娅很疲惫,从培训学校出来,穿过繁忙的同盛街,进了清溪西路。这已是三天后的星期一了。上午九点钟,也就是她刚刚开课的时候,唐宗成乘坐的飞往深圳的班机,准时起飞。

林娅本是住在医院里的,如果唐宗成不离开,她还会继续病下去,今天的课也上不了。

那天从黄龙场酒楼出来,她就头晕目眩。她的头和眼睛,很听她的使唤,她暗暗鼓动一声,头就晕了,目就眩了。唐宗成焦急地扶她下楼,迅速送她到对面的医院。排队候诊的时候,他心疼地埋怨:我开始就说来医院,你非说是饿。医生摸了林娅的脉搏,看了她的舌苔,烤了她的体温,听了她的胸音,量了她的血压,严肃地说:必须输液!她从没像今天这样对医生的乱弹琴充满感激。医院不大,严格说就是个门诊部,只二楼上有五间病房,每间房里安两架钢丝床,病房外是一个小小的厅,固定了几排天蓝色塑料椅,多数病人,就坐在椅上输液,边输边看悬在前方的电视,电视里不是选秀节目,就是相亲节目,看得乐呵呵的,两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唐宗成把林娅往二楼上扶,上了三步楼梯,他又返回去,问医生:很严重吗?需要去大医院吗?医生说,那倒不必,但最好住在这里,便于我们观察。林娅站的位置,还能看见诊室里医生的脸,她发现,医生抬头看了她一眼,看得意味深长。医生和她,正确的说法是她和医生,达成了某种默契。来这里的病人,差不多是“走读生”,住院的很少,但这天却只有2号房空着一个床位,林娅便进去了。她躺下后,唐宗成又回一楼领药。虽是小医院,却一样的白,床单、被套、墙壁、天花板,白得晃眼,白得纯洁,纯洁得如同死亡。而每一条通向死亡的路,都充满混乱、芜杂以及显像的抑或隐秘的暴力,即便自杀,照样如此。肮脏的过程,纯洁的结局。

唐宗成上来了,汗水巴沙地,抱了供五天用的一大堆药瓶儿。护士把那些小药瓶敲碎,吸进针管,往大药瓶里灌。那些液体,将带着合法乃至高尚的使命,踏马进入林娅的体内。

从星期五下午,到星期一清早,唐宗成都守在医院里陪她,夜里,坐在床尾的木凳上,头伏在她脚头睡觉。她知道他在陪她,但她的心思全在那些液体上,它们找不到要杀灭的敌人,该是怎样的气急败坏;它们不懂得人类的敌人是可以想象出来的。不过谁知道呢,那些家伙很可能跟人一样,巴不得清闲,要么,也跟人一样,在战争期间,进入了某个村庄,鸡也要鸭也要,连针头线脑也扫荡一空,离开前再放一把火,把村子烧光。

我不会被它们扫荡死吧?

林娅这样担忧着,恐惧着,只恨时光过得太慢,唐宗成不能早日去深圳出差。

今天他终于走了。他不想走,但那笔生意很重要,非他出马不可。这成就着他作为男人的光荣。林娅内心欣赏这样的男人。当然,公司要他去还因为,妻子去世后,他到深圳干过两年,那边有他很多在生意场上很有影响力的朋友。他前脚出门,林娅就跑出了医院。值班护士看她一眼,并没过问她。跟黄龙场酒楼的服务生一样,也跟这里的病人一样,护士多多少少误解了她跟唐宗成的关系,对有这种关系的人,是不好多问的;再说要到八点过后,才会把输液针扎进她的血管,现在还不到七点钟。

林娅想好了,如果她提前出院被唐宗成知道,需要解释,也很好办,说不能误课就是了。唐宗成有钱,但从来没有不尊重她收入不高的工作,在他那里,工作就是工作本身,没有高低贵贱,只要提到工作这个词,他都满怀热情,说热情不够,是超越了热情的敬意;正因此,对黄龙场酒楼的服务生,他才特别满意……

周一这天上午,林娅只有一堂课,下午还有两堂,下午上完课出来,她感觉自己虽然没被那些液体扫荡死,也几乎扫荡一空了,穿过同盛街时,她老觉得别人撞到了她。

直到拐进清溪西路,脚步才稳当了些。

清溪西路是条老街,夹于同盛街和同德街这两条光鲜的大街之间,显得特别的落寞。数十年前,清溪西路也算成都一景,外来的人再忙,也会抽空来看看,成日里马挨马耳人挨肩的,而今是败了,相当于一条胡同了,那种繁花落尽的遗弃感,上了岁数的人体味尤深。街两边的铺子,全是抱得起来的小店,卖香烟、副食、面条、米粉、稀饭馒头之类,走进这条街,就走进了老照片,生活在这条街上的人,穿得再花哨,再时尚,也褪成黑白二色,举手投足,让人想起民国或是清朝。难怪有人把这条街叫鬼街。林娅的租房,在清溪西路7号,进入低矮斑驳的门廊,有个天井模样也像天井大小的坝子,坝子在暴日之下也总是湿漉漉的,歪七扭八地堆满了自行车,自行车一律破旧,完全像废品,很难想象它还能骑,但每天清早,它们都消失不见,到中午又回到原处,晚上回来得更齐整。林娅从右手边上楼。楼梯窄,楼道却宽,二楼一道回廊,更宽,在黑乎乎油腻腻的回廊上走,以为旁边是墙,可以尽情展露疲惫,放胆去想心事,或掏牙齿,抠鼻孔,钻耳朵,却猛不丁打开一扇门,亮出另一个世界:门里铺了木地板,有人背门而坐,在玩电脑游戏,音箱里传出的枪战声,炸耳。

林娅住在五楼,两室一厅的,跟人合租,一间有空调,一间没有,林娅住的是没空调的那间。另一间被一对小男女住了,他们先进来,租了整套房,林娅是从他们手里转租。小男女来自乡下,都不过十七八岁,在附近同一家饭店打工,男的做墩子,女的传菜洗碗,两人养着一条吉娃娃狗,每顿吃饭,女的都把狗抱在怀里,喂肉喂菜,每喂一口,她都先放进自己嘴里,把盐味儿辣味儿吮了,再放进狗嘴里,狗先是乖乖地、眼巴巴地望着她,一旦接到食物,就摇头摆尾地吃,在她怀里纵跳,撞击着她像是还没发育完全的乳房。今天早上,林娅从医院回来时,见客厅灯火通明,吓了一跳,因为他们平时不起这么早的,饭店开工晚,收工迟。结果是狗在生孩子。本在客厅生,见她回来,小男女立马将狗抱进了自己屋子。是怕她惊扰了它。林娅跟他们的关系,处得不好不坏,偶尔还坐在一起说说话,他们年龄那么小,却像是混遍了人间,看透了世事,林娅只能成为倾听者,显得那么无知,无知到愚蠢,愚蠢到柔弱。两个没读过什么书,十四五岁就出门闯荡的农村娃,让林娅感到了自卑。她说不上喜欢他们,有时还觉得,他们那种冒充的老练以及肤浅的人世生活,显得可笑,甚至可厌,但彼此到底处得不好不坏。狗却与她势不两立,一起住了两年多,还是听到她就吠,见到她就咬。来了生客它也不咬,偏偏咬她。正因此,唐宗成几次说到她住处看看,她都没同意。她真的不是怕住处的破败和简陋让唐宗成小看或同情,再怎么少见识,她也没打算去跟唐宗成比钱多,比奢华,她唯一不想让唐宗成知道的,就是狗吠她,咬她。那是她自己也迈不过的峻岭峭壁。狗跟她的关系,影响到人跟她的关系,凡触犯了狗的利益,比如像今天早上,怕她惊扰狗生孩子,小男女都坚定地站在狗一边。他们抱着它跑进房间的动作,还有那脸色,还有进屋后“砰”的一声碰上的门,都让林娅难过。下午上完课回来,她本来已经忘记了那件事,但开门就听见那房间里传出嘤嘤的哭泣。是女的在哭。是狗难产死了吗?它个子那么小,无法想象那小肚子里还能装下孩子。可是又传出男的的声音,男的在抚慰狗,说不怕,我们的欢欢不怕,肯定是最后一只了,马上就完事了,你不要难过,前面两只都活着的,你别看老二不动,它是跟你一样,累了,想睡会儿。接着呵斥女的:别哭了,你都哭三个多钟头了!他们一整天都没去上班吗?狗生孩子这么难吗?林娅也为狗母亲感到悲壮。以为它肚子里装不下孩子,结果已经生了两个,还在生。完全没经意,林娅的眼里有了泪水,啪嗒一声,落在胸前的坤包上。她悄无声息地闭了大门,又悄无声息地进了自己的屋子。

包一扔,就躺倒在床上。

这时候,她已不再为狗母亲动情了。

她只想到了“不离不弃”这个词语。

但这个词语与隔壁的小男女无关。

也与狗无关。

也与唐宗成无关。

与谁都无关。

疲惫真是个好东西,疲惫可以让你抚触到一个“无关”的世界。这与大病初愈的感觉很相像,一切重新回来,但你再不像先前那样,把拥有的、想拥有的、以为拥有的、应该拥有的、可能拥有的,都紧紧地攥在手心,你五指叉开,让它们飞出自己,至少,跟自己保持着某种距离,你像个历经岁月的人,身体微微曲着,坐在那里,平心静气地观察它们,觉得浑身轻松,日子美好。丢掉控制心,原本是这样干净。只能用这个词了:干净。你的心里心外,透明得能互相看见,且再没有轰鸣,只剩安静,安静到唯有安静的声音,如霞光垂落,遍野花开。林娅就这样睡着了。进大门时流下的眼泪,还残存在脸上,眼泪本是一条一条的活物,在她的睡梦中,它们耗尽了生命,变成干枯的尸体。她醒来时,因窗帘紧闭,屋里一片漆黑,客厅和隔壁,也阒寂无声。她觉得脸上有些痒,伸手摸,摸到了那些尸体。

害怕,她承认,但并没开灯,也没拉开窗帘。窗帘一拉,另一幢楼就逼到眼前,那幢楼里,跟她斜对着的四楼上,住着一个从不闭窗帘的小伙子,将电脑桌放在傍阳台的地方,从下午一点到夜里两点半之前,随时望过去,随时都见他盯住电脑,像他没出过门,也没吃过饭。他的着装似乎只有两种:热天光着上身,冬天穿着浅灰色毛衣。黄昏过后,他习惯把客厅和阳台的灯全打开,造成有许多人正在屋里忙碌的错觉。他自己的错觉。其实,那套逼仄的居室里,就他一个人。他也寂寞吗?林娅有时候这样想。要是不,为什么开那么多灯?而且每盏灯瓦数很大,把屋子照得雪亮。可他神态安详,还对着电脑微笑,那放在键盘上的手,似有似无地敲打,那双手也能微笑。微笑是一种耳语,他有人听他耳语,他并不寂寞!寂寞只能用寂寞安慰,正如痛苦只能用痛苦安慰,林娅从他那里,得不到任何安慰。在林娅的生活中,他比不上一只司晨鸟,甚至比不上偶尔闯进屋来的一只跳跳虫。纱窗闭着,不知道跳跳虫是从哪里进来的,进来后左冲右突,却再也找不到出路,它黑色的身体和锯齿形的节肢,让林娅看见自己的灵魂:幽暗,瘦弱,惊慌。她不喜欢这样的灵魂。但正如有些时候我们不喜欢某个人,甚至恨某个人,却偏偏日里夜里地想着那个人;林娅就是这样,宁愿看跳跳虫(也就是自己瘦弱的灵魂),也不去看斜对面跟她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如果不是出于好奇:他在电脑上干什么?为什么独自微笑?为什么每天夜里两点半过才睡?又靠什么维持生计?——如果不是对诸如此类的事好奇,她根本就不会去望他。

可是今天,眼下,此刻,她希望他解答她的所有问题。

但她照旧躺着,既没开灯,也没拉窗帘。

她需要这黑暗。

有时候,黑暗的光芒更加锐利。

某些东西是不能解释的,那种潜藏到深渊里的联系,任何人都解释不了。就说那天她要延长去青城山的路,还能给出理由,那三个人不早不晚在黄龙场酒楼出现,又该怎么说?巧合,是的,这算一种解释,却是最偷懒的解释,也是最无能的解释。她不愿如此轻率,总觉得,那三个人,特别是那两个男人,与她的命运有关。他们在那时候出现,跟他们坐邻桌,共谈论了三个旧相识,三个都死了,其中两个是杀人犯。杀人,分尸。最后一个杀的是妻子,把妻子的尸块存放进冰箱。林娅特别记住了一句话:顶层正中,端放着一颗笑眯眯的人头。为什么会是笑眯眯的呢?她相信,单从那女人的笑,刑侦员也可以推想出她的死法,最有可能的死法是:丈夫说,他不再爱那小妹子了,他回心转意了。丈夫说,桢桢——那天,白衬衫并没说出那女人的名字,可不知为什么,林娅觉得她就该叫这个名字——,我们重新开始吧。他们开始的地方,是在郊外一座山岗上,岗面平缓,稀疏地长着灌木,致密地长着茅草,秋天里,茅草半青半黄。这天,也就是他们重新开始的这天,丈夫开着车,到岗下停住,然后,两人手拉手,走向高处和深处,茅草掩没了他们,只把天露出来。天上也是秋天,深青,绝美,云在闲闲地游逛。丈夫说,像以前那样,你站在那位置去等我,我悄悄地上来,蒙住你的眼睛。桢桢笑眯眯的,转过身去,向前走了几步,站住了。连她的衣服也充满期待。衣服该是红色的吧,喜庆的颜色。可她等到的,是一片斧子。斧子冰凉地切入,从脖子中部,利落地削下她的脑袋。脑袋滚入草丛,还是笑眯眯的。这成了她面对世界的最后表情。她哭着来,笑着去,该有多么完美……问题是,那斧子是从车上带下来的,还是早就藏在草丛中?这并不重要。世上的好多问题,都不重要。丈夫就在草丛中碎了尸,让妻子的血流入无人知晓的山野,让不说话的土地喝掉。他为什么不可以做得更简单些,就近将尸体埋葬,而是费心劳神地剁块装袋,再运回家放进冰箱?这分明迟早是要被发现的。

林娅又想到了那个词语:不离不弃。据白衬衫说,女人的发髻纹丝不乱,按理,不可能不乱,难道是她死后丈夫给她梳过?如果他平时不经常给她做头发,就不会做得那么顺手,那么到位……不过这太荒唐了,太可怕了,比厌弃本身还可怕,比杀人本身也可怕。

林娅不愿深想,也懒得去关心这件事。

她真正关心的,还是那女人(或如她说的桢桢)的死法,以及她为什么笑。

仔细思索后,她觉得上面的推想是错误的,那女人就是在家里被杀的,且是被勒死的。尸体僵硬、血液变得只有血没有液过后,丈夫才用电锯把她卸成了小块。卸她的过程中,下面一定垫着东西,比如毯子,或者薄膜,后来把那东西扔到了下落不明的地方,否则,不可能既没留下干硬的血迹,也没留下皮毛碎屑。她死得很痛苦,很狰狞,脸上的笑,来自她死之后。季节一到,花就得开,天地间其实充满了强迫,而我们说那是自然,当花开过了,萎谢了,才呈现出真正的安定;那女人脸上的笑,就是谢后的安定……

他们开始的地方,是在山岗上,而我们——林娅想,却是在火车上。那是一个封闭的空间,那里人多得汗味儿也打挤,“他”不可能去那里把我杀掉;即使杀掉,也不可能分尸。

然而,和唐宗成呢?

是在人烟稀少的花卉之乡,在那片掩没了头顶只露出天空的玉米林里。

唐宗成又来电话了。加这一次,他今天共来了十三次电话。在林娅下午上课期间,来得最密集,七次,那时候她关机,是后来从他短信上知道的,每一次不通,他都以短信告知。看得出来,他一次比一次焦急,请她看到短信,立即给他回过去。从教学楼下来时,林娅翻阅了那些短信,正考虑着究竟要不要回,回的时候该怎么说,手机却又响了。当终于听到她的声音,他明显生气了,说,给你拨了无数次,为啥都关机?她撒谎,说手机没电。不是给了你个万能充电器吗?就放在你枕头边的。她说睡着了,忘了充。

她的不在意,形成一种力量,他被打击,口气软下来。鸵鸟蛋一旦敲破,里面就是一团稀。他开始亮出来的那层坚硬蛋壳,是觉得自己有对她生气的权力,现在发现没有。她又没答应他什么,她又不是他的什么。说到底,她至今还是她的同学他的朋友朱家文托付他照顾的一个小妹子,单身,远离故土,在成都无亲无戚。两人在玉米林里的接吻,只是他吻她,她并没吻他。接吻看上去是两个人的事,其实很多时候是一个人的事。不止接吻,做爱也一样。他当然记得他吻过的那张嘴,薄薄的,凉丝丝的,跟牙齿紧紧贴在一起,他明显感觉到,他吻它的时候,它没有长在她的身上,他吻的是那张嘴,不是她。他要让那张嘴长到她的身上去,充满个性、湿度与活力。而这不能急,到他这年纪,更知道不能急。所以他还处在扇着翅膀讨好的阶段,原不该生气。当林娅说“忘了充”,他在那边静默了片刻,然后轻咳了声,问她饭菜合不合胃口。他走的头天晚上,去黄龙场酒楼订了餐,都是上好的营养餐,让他们按时往医院送,人家没这个业务,他付了超过餐费十倍的服务费,才把事情搞定。他相信那家酒楼的服务态度,相信了,就相信到底。林娅并不知道他订了餐,服务生送早饭去的时候,她已经离开了,她只能胡乱应着,说可以……

第十三次电话打来时,林娅刚醒来,坐在黑暗里。这次,唐宗成说,他的生意谈得很顺利,比想象的顺利多了,如果继续这么顺利,他三四天就能回成都。又说,现在都十一点过了,我不再打电话,你好好休息,你叫护士接一下。林娅说,护士都不在啊。不在?那怎么行?林娅说是暂时不在,现在不在。那你记住啊,唐宗成说,等会儿你告诉她们,你睡觉爱打被子,麻烦她们经意一下,帮你盖盖,虽说不冷,到后半夜还是凉的,加上这季节,成都每天晚上下雨,气温降得厉害,你千万不能感冒,听见没有?林娅说听见了。成都现在下雨没有?林娅说没下,我挂了,你也早些休息。

挂了电话,林娅关了机。

她坐在床上,怔了好一会儿。

她努力去分辨唐宗成话里的意思,越分辨越觉得,他说出的每个字,是的,不是每句话,是每个字,都别有深意。他提到的生意、护士、天气,包括“你好好休息”这样的话,还有“晚上”“后半夜”“下雨”等等,都如同偈语,彼此勾连,暗藏杀机。林娅想起几年前听来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他”告诉她的,说二十多年前,某地发生了连环奸杀案,至今也没侦破,那段时间,每次发生这样的案子,都在下雨天,当雨住天晴,警察局都会接到报案:又发现一具女性裸尸。“他”不知是主观臆想,还是在哪里看到了什么资料抑或类同八卦的演义小说,详尽描述凶手在雨天里的行径,说他在僻静处选择年轻漂亮的单身女子,利用雨声和雨雾的掩护,将女子拖入道旁林或就近的废墟里,脱光她的衣服,用她内裤蒙住她的头脸,再将她手脚拉向背后,用她的腰带、衣裙、丝袜等物,将她手脚系在一处,使之变成一张弓,他挎着这张弓,不多不少,走到五米外,实施奸淫和杀害。这是一个古怪的淫棍和杀手,他所做的那些繁琐手续,常人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但“他”说,每一种习惯的背后,都必然有一段特殊的经历,在别人看来古怪,但对那习惯的拥有者,却有着非凡的意义。正因此,世间最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习惯。要识别一个人,也是从那人的习惯开始。唐宗成的习惯是什么?林娅坐在那里想,跟唐宗成交往的每一个细节,都被她汤汤水水地拔拉出来。可她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真说有一点特别,就是他很喜欢下雨天,他正是在雨天里带他去了地广人稀的花卉之乡,在雨天里吻了她。幸好那天是微雨,要是雨再大一点、雨声再响一点、雨雾再浓一点呢?僻静处、玉米林,所有条件都具备……进入仲春,直至仲夏,成都几乎夜夜下雨,这是被杜甫写坏的,杜甫写成都这时节的雨,说“随风潜入夜”,雨便心甘情愿地听从他的调遣,千年不变。唐宗成对成都的夜雨格外钟情,说成都真正的文化标致和精神象征,不是宽窄巷子,也不是某个建筑、某个景点、某个人,而是夜雨。幸好,雨都下在后半夜,那时候她已和唐宗成分手,回到了自己的租房。

太可怕了,真不敢往下想。

夜色汹涌,林娅感觉到,屋子里到处鬼影幢幢,屋子变成了林子,变成了废墟,那个淫棍和杀手,扛着女人做成的弓,在一步步走向远处或近处……

她再也承受不住,“哗啦”一声,窗帘奔跑到墙角,泼进一片亮光。

斜对面的小伙子,照旧开着大灯,坐在电脑前。林娅望过去,深深地吸了口气。小伙子面前的方便面碗,让她想起自己没吃晚饭。只要下楼,到处都能找到吃的,清溪西路上关得最早的饮食店,也要到零点过后。但她不想下楼,连房门也不想开。她拿不准狗是否生完了孩子,拿不准那对小男女正在干什么。她不想跟他们碰面,包括人和狗。可是尿憋不住了,胀得小肚子痛,像里面装的不是尿,是堆石子儿。卫生间只有一个,在出门的客厅左侧。她走到门边去,不给自己犹豫的时间,指拇一抠,拉开锁针。由于太急,还未来得及把门打开,锁针又从指弯滑落,插进锁眼去了;锁针像是睡了,不高兴被她闹醒,挣扎的响声喧阗刺耳。她站得笔直,静静地等待着,也不知等什么。至少过了三分钟,她又才开门。客厅和小男女的卧室里,都哑然无声。不可能这么早就睡了,多半是带着大狗小狗到宠物医院去了。她钻进厕所。蹲式,尿槽深而窄,在她自己听来,屙尿的声音如急流险滩,而且老也屙不完。

纯粹是跟她作对。

楼梯上有脚步声。尽管不是木楼梯,但因楼道宽,楼板薄,声音很有穿透力地传上来。

林娅迅速起身。

轰!

这声响吓得她两腿发酥。她并不记得自己拉过冲水器的麻绳,她认定是有人在替她拉。

接下来又听见脚步声,缓慢,沉实,深含阴谋。

她跑回自己房间,将门的两道锁都锁上,背顶着门喘气。

斜对面的小伙子和他屋里的大灯,让她渐趋平静。她挪动半步,弯腰摁了下床头的按钮。她的灯亮了,屋里却反而苍白,晦暗。她又关了。她需要别人的喂养,从别人那里传来的光,才能照亮她。这个“别人”,仅指一个人。可惜那小伙子不是“他”,“他”不像他那样安静,“他”是风风火火的一个人,像整个白天都在吮吸太阳的光芒,到黄昏和夜里,就把光芒凝成的晶体,用舌尖顶给她。当“他”把那晶体顶给别人,她就熄灭了……

脚步声响到大门外,停了。林娅觉得,自己的脸在变,变成了《怪房客》里西蒙·周的脸,或者塔尔科夫斯基的脸。其实西蒙的脸她没见过,影片开头,西蒙就已躺在医院里,整张脸被纱布缠住,只露出眼睛和嘴,眼里是死光,干了血迹的嘴,却丑陋地大张着,发出惨叫,惨叫声掀屋揭顶,把夜色撕开,叫声里血气汪洋,像席卷着他的舌头,也席卷着他的肠肝肚肺。那是拼了命的惨叫,绝命的惨叫。影片最后,塔尔科夫斯基也躺在医院里,也是类似的模样,发出类似的惨叫声。导演波兰斯基究竟想干什么?林娅仿佛陡然明白,西蒙和塔尔科夫斯基,都被导演坑了,他们都想活,想快乐地活,可导演不让他们活,他们就只能死,还死得那样难看。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这样一个坏了良心的导演。

今晚,轮到她林娅上场了?

幸好大门开得及时,进来的人身份暴露得及时。是那对小男女。但没有狗的声音。很可能把狗放在了宠物医院。几个钟头前,那女的还哭得伤心欲绝,现在却又笑开了,嘻嘻嘻的,开心得很。没有一种情感可靠。林娅徐徐地吐了口长气,头微微转向窗口。这时候,小伙子正端起方便面碗,喝里面的汤。这再次勾起林娅的食欲,增强她的饥饿感。

饥饿是最好的清醒剂。早就存在着的一个念头,浮雕般从脑海里升起:

星期五那天在黄龙场酒楼吃饭的三个人,特别是那两个男人,是老天爷专为她派来的。

是要告诉她一个秘密,是对她作天启。

如果说,“他”讲给她的故事对唐宗成还并不适合,那两个男人讲的,就完全不同了。

毫无疑问,唐宗成的话里,大半是谎言。他讲得最多的,除了工作就是他去世的妻子,每次谈到那个人,都说她的好,但每次说她的好,全是苍白的言辞,且面色痛苦;一看即知,那种痛苦不是怀念引起的,由怀念引起的痛苦,再痛也温柔,而他的不是,他的痛苦带着凌厉乃至戾气。那分明是被硌着了,被他提及的那个人伤到了,伤得很深……

林娅震彻了一下。她思绪的流水里,突然横过来一块巨石,水流掀腾,想从巨石上越过,终未成功,只能绕过去。绕过之后,她见到的人,却再不是唐宗成,而是她自己了。

那时候,她也是唐宗成的那副样子吧。想来只能是那样子。还能是什么样子呢?如果不是,她就不会买那瓶硫酸了。不堪回首的那一幕,是一条被她养起来的蛇,这条蛇以黑暗为食,以她的羞耻、惊恐和噩梦为食,长天老日地盘踞在她的心头,撩着信子,吐着毒液,毒液的腐蚀力,远远超过硫酸,使她的心变冷,变得千疮百孔。因此,所谓不堪回首,其实是逼你频频回首。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再不把那条蛇吐出来,就要被它毒死了。她记得很清楚,那是个星期天,她没吃午饭,也没吃晚饭,校园广播响起《渔舟唱晚》的结束曲,天就暗下来,而路灯还没有亮,块状的青色让视线有着比日光下更锐利的清晰,她背着书包,走向青色的深处。她已打定主意,在这一天把硫酸泼向自己,让“他”怀着刻骨铭心的愧疚,捧着鲜花,去医院看她,白天黑夜、寸步不离地照顾她。但她要当着他的面泼,要让硫酸朝她脸上飞行的姿势,还有与她的脸接触的瞬间发出的响声,都成为他的噩梦。她为他做了那么多噩梦,她要把那些噩梦还给他。她这样打定主意之后,就去找他。最近一段时间,他和那个低年级女生,晚饭后几乎在固定的地方约会,找起来并不困难。从宿舍楼出来,走过阅报栏,折而向西,进入夹竹桃掩映的小路,再进入共青团林,共青团林有一个坡度,她站在高处,透过刺柏和万年青,能望见坡底下一棵棕榈树和树底下的两个人。往天她也总是站在那里,任随书包里的家伙抱怨她,嘲笑她,她也站着不动;她恨不得立即将它泼出去,却更期待他能转过头或者抬起头来,看见她,她认为只要看见她,他就会愧疚、后悔、痛苦……可他既不抬头,也不转头,他和那个低年级女生,就像他和她在火车上那样,虽没像火车上那样用衣服蒙住头脸,却基本上是闭着眼睛的,眼睛一闭,嘴唇就成为眼睛,那双眼睛只能看见对方。要是他们让嘴唇歇一歇,让眼睛睁开就好了。

这么一想,她改变了一些主意。

先别忙泼自己,先让他看见自己,观察一下他的反应再说。

既然他的眼睛不睁开,她就让它们睁开!

这个星期天比黄昏稍晚的时候,她只在林子的高处站了片刻,就踏着石梯,径直朝他们走去。她自以为脚步下得地动山摇,其实每一步都下得很轻,轻如竹叶雨。可那两个人还是注意到了,他转过头来,然后那女生也转过头来。他站起身,落落大方地朝她笑,向她问好。女生见是他熟人,也站起身,也朝她笑。她呢?她瞧不见自己的脸,但脸上的肌肉运动告诉她,她同样在笑。再然后,他微笑着朝她做了个再见的手势,走了。女生跟着他。走出不过十米远,两人并排而行,他很自然地伸出手,搂住了女生的腰。女生的腰跟她的脸一样不好看,相对于她瘦小的身材,腰太蛮了,可他的手很瓷实地放在上面。她——林娅,能感觉到那手在往自己的腰里生长,是的,不是那女生的腰,是她自己的腰。这种感觉让她迷醉,直到他们走过棕榈林,又走过前面那条石板铺就、花木拱顶的甬道,再也望不见了,她才清醒过来。清醒只是迷醉的另一种形式、另一种说法,就像画一个圆,起点和终点是同一个点。回敬他的笑,是为了保持自己最后的尊严,而此刻,却成了她最烈的毒和最深的恨,她伸手去抓,要把自己刚才放出去的那个笑抓回来,揉碎!她果然抓住了似的,死死地捏住。

与此同时,另一只手伸进书包里,摸出了那个小瓶儿。

什么声音?她扭头一看,见一只小狗站在离她三米远的地方,朝着她笑。

狗竟然也朝她笑!

她认得,那是教听力课的李老师家的狗。李老师家的狗是全校最自由的狗,从不套链子,想往哪跑就往哪跑——一只贵宾犬,白如新雪,头上别着个蝴蝶发夹,耳朵上吊着两个铃铛样的花布球。它朝她笑的时候,两个花球一摇一摇的,很得意的样子。

她把已被捏死的笑扔掉,愤怒地拧开瓶盖,手往前一送。

硫酸从黑暗里呼啸而出,呈网状朝狗飞奔。

狗在先已经预感到什么,转过身正准备逃跑,可硫酸快如闪电,它躲避不及,脖颈至腰部被罩住,它惊挫了一下,跑了,怪叫着,身上冒着奇怪的青烟。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看到过那条狗……

难怪隔壁那对小男女养的狗会那么恨她。

狗与狗,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哪怕天南海北。

人呢?人也有这样的联系吗?

有的!如果没有,那天就不会鬼使神差地将多种血肉相连的巧合汇聚在黄龙场酒楼。世界是偶然的,但世界上又没有一件事情是偶然的。林娅想起,当那两个男人说到关于死亡的话题时,唐宗成的脸色就很不好看,且忘记了往她面前的碟子里夹菜。当黑衬衫说到他们那个叫黄汉兵的同学在云南抢劫、杀人、分尸,他的脸色就更不好看了,但他听得格外专注,这从他凝住的眼神和有意放慢了咀嚼速度能看出来。后来,白衬衫讲到他六年前的那个同事,如何喜欢上一个小妹子,又如何将老婆杀掉,碎尸后塞进冰箱,唐宗成扯了好几张餐巾纸,把嘴捂住,将嘴里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接着又扯了好几张餐巾纸,擦额头上的汗水,那汗水是突然冒出来的,像拧开了水管子,确实也像水不像汗——太多了。还吃吗?他这样问林娅。林娅说我早吃饱了。按唐宗成以前的做法,绝不会主动问林娅还吃不吃,每次林娅说吃饱了,他都还要劝她再吃些,说你又不胖,用不着减肥,说即使需要减肥,我也不赞同以节食的方式;同样照他以前的做法,就餐结束是直接叫来服务生,说埋单,今天却没有,他领着林娅就下了一楼。总台在一楼。难道这些都只是巧合吗?不,是暗合。简直丝丝入扣。唐宗成的妻子去世后,他去深圳干了两年才回了成都,为什么要去深圳?很可能是逃。是逃,也是私奔。那时候他喜欢一个小妹子,就跟那个小妹子私奔。妻子不是病逝的,是被他弄死的,弄死后用电锯肢解,袋装之后藏进冰箱里。

说不定现在都还藏在冰箱里。

这个杀人犯!

这个碎尸犯!

幸好他在总台结账的时候,她急中生智,说自己头晕目眩,病了。

又想起那次从花卉之乡回来,他邀请她去他家,幸好她也没去……

林娅抽搐了一下。

她抽搐,是因为后怕,也因为想到了被唐宗成带到深圳去的那个小妹子。

而今她在哪里?

林娅记得,唐宗成说过他在深圳有套房子,既没卖,也没租,说怕租出去把房子弄坏了。

那套房里,必定也有一台冰箱。

他回成都五年,尽管工作在这边,但据他说,他在成都定居的时间,一年中最多有三分之二,特别是冬天,他都不在成都住,成都太冷了,看上去温度或许比别处高,可因为湿气重,冷气便淬了火,直往骨头里钻,所以一到冬天,他就往南边跑,或者往北边跑,南边温暖如春,北边有暖气。这么说来,他在全国好些地方,很可能都购了房产。

每套房子里,都有一台冰箱。

他自己喝醉了的时候说,前几年,他跟好几个小妹子“结识”过,那些冰箱里……

——在天府花园的房子里,自然也有一台冰箱。

这台冰箱是为她准备的吗?

林娅“啊”了一声,迅速转过身,望着斜对面的小伙子,叫救命。没叫出声。叫出声之前,她掩了口。小伙子凝神敲着键盘,在他的电脑屏幕上,趴着一只蚊子,像他写在上面的一个字。天下依旧太平。唐宗成在远方,她不怕!她又转过身来,坐到桌前,打开电脑。她要再看一遍《怪房客》,看看西蒙·周和塔尔科夫斯基究竟是怎么死的。

可她打开网页,突然失去了看这部电影的兴趣。西蒙·周和塔尔科夫斯基,与她的处境并不搭界,他们的死因,本就是不可解的,探究不可解的事物,某些有价值,多数没有价值。于是她拉到链接,发现与之相类的电影,竟有数十部,都是她不熟悉的。她随便点开一部,名叫《盒子》,长达三小时二十六分钟。永夜难消,她不怕长,最好有六小时才好呢。这类影片总是要杀人的,用情感和阴谋杀人,情感是阴谋的一部分。一个男人,杀了七个女人,每杀掉一个,都扯下她几根头发,在纸条上写了名字,编了号,再用那纸条把头发束住,装进一只纯金打造的盒子里。那个男人屠杀女人,唯一的原因是他爱这个女人,杀死一个,立即又去爱另一个,如此,也便有了杀掉这另一个的激情和理由。林娅觉得,这片子跟自己的处境也不搭界,但她还是从头至尾地看完了。她着迷于探究那男人的内心,当他杀掉第五个女人并躺在尸身上哭泣的时候,她明白了,那男人并不是爱女人,而是爱杀戮,柔弱无备的女人为满足他的爱好提供了可能。那么,他的哭泣又做何解释呢?那哭不是假装的,是撕心裂肺的;当没有女人在身旁,他夜深人静时打开盒子,会依次拿出那些头发,情真意切地跟头发说话……这些,又作何解释呢?

每个人都是一个深渊。

唐宗成也是一个深渊,他说爱她,希望她嫁给他,却从没带她去见过他的任何一个亲人、熟人,包括他所在公司的员工,他也没把他的任何一个熟人领到她面前来过。

唐宗成是深渊,还有……林娅猛然间想到了朱家文,那个在日本读研的同学。

朱家文平时对她并不关心,为什么要在临行前那么郑重地将她托付给唐宗成?

她立即点开百度,查日本千叶大学。她发现,那里的学费相当贵,加上日常花销,一年要将近二十万人民币。朱家文没这么多钱。他的家境林娅听别人讲过,大三那年暑假,有两个和他同小组的同学,出于旅游的目的,跟他去过他家,他家在一个偏远的河谷小镇上,房子是那种老掉牙的木板房,穿眼漏壁,十分简陋,父母是做馒头的小贩,为供他读书,每天起早贪黑,累得皮勒嘴歪,根本就没什么积蓄;毕业这两年多,他做图书编辑,收入不仅不高,还很不稳定,全看有没有人来他们公司自费出书……林娅明白了朱家文为什么跟唐宗成有那么好的关系了,他们不是感情好,就是“关系”好,关系即是一种交易,唐宗成给他钱用,他给唐宗成什么?想到这里,林娅不寒而栗。她回忆起,朱家文走的前一个月,他们是见过面的,那天是朱家文主动联系她的,唯一的一次主动联系,她开始以为是他考完了,想轻松,现在看来根本就不是那样简单!那天朱家文简直就没认真跟她说过一句话,屁股一刻也没坐稳过,不断起身打电话,还走出过茶楼两次,会不会是跟唐宗成联系?会不会是叫唐宗成偷偷地来看人,并以这样的方式把她“馈赠”给了唐宗成?唐宗成不是找不到“合适”的女人,但她无疑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她年轻漂亮,主要的是她在成都孤身一人……再想想朱家文离开前夜关机,肯定是故意的,是估计到她要跟他联系,而他要彻底拒绝这种联系。

出卖。背叛。

背叛。出卖。

林娅颓然地关了电脑。

当她转过身,却发现,斜对面的小伙子不知何时已经睡了。

在林娅看来,这同样是一种背叛。

就连那天的司晨鸟,她也没听见它叫……

天亮的时候,林娅已把东西收拾得规规矩矩。也没多少东西,无非是一些证件,几本旧书,几套衣服,唐宗成为她买的衣服和首饰,一律不要,被子带不走,也不要了,因此一个箱子就装下了。小男女没有起床,这正好,她写了封信,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用钥匙压住。交给小男女的房租,是一个季度交一次,每季度起首时交,第二季度还有十一天才完,当然不会去找他们退这十一天的租金,连学校还有四天就领这个月的工资,也不能等了。

她拎着箱子,轻手轻脚地出了门,直奔火车站。

要去哪里?她不知道,也无所谓,总之她必须尽快离开这座城市。

排队购票的时候,她听前面两个人说要去宁夏,好吧,那就去宁夏吧。

车八点十分开,检票过后,上车之前,她拨通了110,把唐宗成杀妻(和若干不知名的小妹子)碎尸并把尸块塞进冰箱的重大案情,报告了公安局。

电话打完,她抽掉那张手机卡,扔在地上,踩了几脚。

就这样,她跟这个世界断绝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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