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风险与隐患这三个名词,是我们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永远绕不开的话题,那么这三个之间如何界定,它们有什么具体的区别,何时何地使用,下面就结合工作经验谈一谈我的理解,个人愚见,不喜勿喷,旨在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探讨沟通:

一、危险源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 45001-2020》中的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危险源由三个要素构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工业生产作业过程的危险源一般分为五类。 其实危险源这个概念最早是始于工业、化工行业的,记得上大学时,专业课老师在给将危险源时,基本上也大多是以危险品、化工行业为案例进行讲解的,如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说的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这就恰好对应了危险源定义中的根源一词。

在安全生产学科发展的过程中,事故致因理论也是一个不断完善、衍变的过程,直到最终形成最终的系统安全理论,把事故的发生归结为“人、机、料、法、环”多维因素的影响,从而在危险源的概念定义上增加了状态和行为。其实危险源按照种类大致可以总结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例如,工地现场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能)、高处悬挂的的物件(势能)等属于第一类危险源。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得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例如,没有佩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酒后进行施工作业等。

对于我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来说,重点应该放在第二类危险源之上,我们更多研究的是如何控制第二类危险源,如提升人员安全意识、规避违章作业行为、改善作业环境等。核心是围绕危险源的三个构成要素进行全过程管理,总的来说,大概可以归纳为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而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二、风险

国家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565-2011中,对于风险是这么定义的: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我的理解是风险其实是危险的衡量尺度,也就是如果风险是R,那么函数关系就如下:

R=f(F,C)

R——风险,

F——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C——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

广义程度上来说,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健康风险 5类。而对于我们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大概可分为人、机 、材料、环境、管理 5类风险。

风险是危险源的属性,危险源是风险的载体。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危险源,风险就无从谈起,风险指某个危险源导致一种或几种事故伤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来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再通过对危险源触发事故概率与事故后果影响综合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其表述以危险、有害因素为主,加上“有”、“风险”、“伤害类型”等词语修饰,共同描述其风险,如“有火灾、爆炸风险”、“有从高处跌落的风险”、“有漏电伤人的风险”等。

三、隐患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565-2011中,隐患的定义是:“未被事先识别或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简介导致事故的根源。”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隐患实际上是我们去现场进行检查时候,所发现的没有被很好控制或者风险控制失效的危险源,这就是为啥我们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行为之一被称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原因。事故隐患一定是危险源,危险源不一定是事故隐患,危险源的风险管控措施如果得当,是不会成为事故隐患的,我们采取的隐患排查活动只能从一定程度上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但不能消除风险,风险不可能为零,它是始终客观存在的。

其实,随着近些年双重预防机制在建筑施工行业应用的不断深入,危险源的概念其实是已经很淡化了,甚至有些企业为了便于管理,慢慢将危险源和风险整合到一起,成为一个新的概念“风险源”,双重预防机制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第一步先是对风险进行分级,采用的方法是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和风险矩阵法,这里就不赘述了,对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价,将我们的风险分为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

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标识,采取分级管控的措施。

危险度(D)分数值

风险程度

标志色

>320

重大风险

红色

160~320

较大风险

橙色

70~160

一般风险

黄色

<70

低风险

蓝色

而对于我们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的,其实,从管理的高效性角度来说,不论是危险源还是风险,只要是我们采取科学的方法,将我们项目全寿命周期建设中的这些根源、状态或者行为都尽可能完整的辨识出来,达到事前预防的目标,叫什么并不重要,但是按照与国家安全管理科学理念并轨的视角上来看,还是建议大家转变概念,优先进行风险分级管控。

说了这么多,其实危险源(风险)就是主管判断,隐患是客观存在,就是说我们事前辨识出的危险源(风险)在我们的施工过程中,不一定出现,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危险,虽有危险但有管用有效的措施(风险管控),则风险可控受控,风险就不会转化成隐患,也就不会导致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的危险源是哪些?建筑施工危险源(1)

预防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从安全科学的角度,就是要建立“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安全风险管控,将风险分类分级,通过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使其风险降低和处于可控受控范围,则风险难以转化成隐患;第二道防线是隐患排查治理,当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后,风险变得难控或不可控转变成隐患,只有及时排查发现并整改,才能避免和防范事故的发生;第三道防线是事故应急救援,一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均失效或突发偶然性,已导致事故发生,此时第一要务就是要迅速展开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事故伤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当然我们希望第三道防线永远用不上,因为这是完全被动的一道防线。

万变不离其宗,我们所有安全管理理念的孕育,都是建立在科学的安全管理学科基础之上,世界上无绝对的安全,无论是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风险的分级管控、还是隐患的排查治理,都是“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不要过分纠结字眼,要精准把握安全管理科学的核心,从被动管理转变主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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