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从汉末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诗歌发展的一个重大时期,从汉末以来,乐府诗从原来是官署与乐曲结合的形式,到后来演变成了一种形式。

其具有鲜明的时代内涵和独到的艺术革新,是后人效仿的典范。

武帝时代加强了乐家的功能,推动了汉朝新声俗乐的发展,并通过大量收集民歌来创造乐府民歌。

乐府叙事诗和乐府诗意思一致吗(乐府官署的变革与魏晋南北朝乐府歌诗的发展)(1)

从而形成了“感悲乐,因事而发”、“察风情、知厚”等深刻的文化底蕴,对中国文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魏晋时期的《乐府歌》由于其独特的“立论”和“变通”的制度,在中国的古典诗词创作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隋唐及之后的“乐府”诗词创作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自古以来,关于汉代、魏晋乐府文学的学者和著述不计其数,但从文献、音乐、文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各有侧重。

从乐府体制的考察来看,从魏晋时期的乐府文化的成就来看,它与乐府文化的演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则可以作为一种新的角度来探究其历史的脉络。

魏晋南北朝乐府官署的变革

中国的南北朝是一个动荡的年代,在东汉末的战乱、三国纷争、西晋覆灭、东晋南移、南北朝王朝的频繁变动所造成的动乱,都是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

在文学史上,人们普遍相信,从东汉后期的建安时起,当时的国家已经被曹操所控制,而汉王朝则是名不正言不顺,直至隋文帝一统天下,前后历时394年,直到隋文帝一统天下。

近四百年来,各朝各时期的音乐机构的设立状况各有不同,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当时我国音乐音乐文化的特色。

乐府叙事诗和乐府诗意思一致吗(乐府官署的变革与魏晋南北朝乐府歌诗的发展)(2)

曹魏时期,乐府的设置与东汉有很大的区别,其最大的特点是建立了清商专属。

后唐乐府,属太常府,负责祠堂的雅乐的祭祀;黄门鼓歌厅是由太监负责的,负责民间音乐的经营。

曹魏清官署的设立,在发展音乐诗歌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清商”一词原是音阶,清商调的名称,在“清商曲”、“清商乐”等观念产生后,“清商”一词即是指某一具体的乐种,形成了一种乐种性的观念。

清商司之所以以“清商”为名,是由于它的辖区是清商乐,而清商司是曹魏时期的一个主要的音乐组织。

它体现了曹魏三代皇帝对清商乐的喜爱和推崇,以及清商乐的兴旺,但是曾智安先生却指出。

“清商”的含义发展到了曹魏时代,泛指的是优美的乐章,而清商司的名称,是对宫廷歌舞伎人的评价,而“清商乐”的观念,在此期间尚未形成。

永嘉之变后,乐曲体系受到严重破坏,乐器、伶人等不是在战火中损毁,就是流亡于北地,所以在东晋一百多年里,乐府的设立一直是因循守旧。

在东晋初期,“于时以无雅乐器及伶人,省太乐并鼓吹令……成帝咸和中,乃复置太乐官”。

到了晋代,已经有五十多年了,可见东晋的礼乐建设进程之缓慢、困难之重重。

到了后来,东晋废除了“乐府”,改为“太乐”,“鼓乐府”、“清商”、“大商”都归“太乐府”。

南朝宋、齐、梁、陈四朝的音乐衙门,在承袭了魏晋以后,也发生了一些改变。

宋武帝刘裕创建了南朝宋,刘裕在关中掀起了一场战争,把中原的传统音乐带入了南疆,刘宋的宫廷音乐也随之趋于完善。刘宋设了太乐府,属太常府,其功能是继承上一任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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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之变之后,随着晋王朝的南下,北魏、北齐、北周的五胡十六国时期,北魏时期,北周王朝的王朝交替。

十六国时代,由于战事频发,大部分的君主都没有时间去关注礼仪体系的构建,这里就不赘述了。

在北魏建国之初,以汉、晋乐府为榜样,设立了乐府,但因战事频繁,乐工和乐器受损,致使乐府不能重建。

而在孝文帝时代,只设“乐府”,学术界人士则以为,这受北魏受宋、齐乐府的设置所影响。

在礼乐文明发展程度上,北魏的确比南朝宋、齐差得多,且那时南朝仍有使者来往,向宋、齐学习也不是不可以,北齐乐府除了北魏之外,还多了一个鼓吹司,太乐、鼓吹并存,而太乐兼办了清商司。

北齐的音乐机构的设立,明显是在模仿梁陈两代,力求使传统的雅乐制度得以复兴。

梁代的音乐体系基本建成,而北齐在继承了北魏长年的乐道管理后,也有了扩充乐府的条件与实力。

本文从总体上对中国各个王朝乐府的设置进行了全面的整理,认为“帝王之乐”、“治礼”是君王长期坚持的一项古老的传统。

而乐府的建立既能体现一个王朝的盛衰,又能与当时乐府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

中国历史上,魏晋时期的“南北朝”是“汉乐”后的另一大“乐府”诗歌,在三百余年的历史长河、时代风尚、统治者的态度和作者的写作兴趣等方面,都表现出了明显的阶段性特点。

在探讨“乐府歌诗”的发展状况前,应首先确定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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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扩大乐府,大量收集民间歌赋,以“以诗观景”的制度使乐府与民间歌曲密切相连,由乐家组织与乐曲搭配而形成的词曲逐渐发展为一种独特的诗歌形式,并受到后人的普遍关注。

魏晋南北朝乐府歌诗的发展趋势

曹魏虽有大量的民谣诗歌,但以曹氏为典型的“仿古”音乐仍是士大夫的主流。

根据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的记载,曹操和曹椒所保存的全部是“乐府”,而曹丕和曹植则主要是“仿曲”。

据《乐府诗集》记载,曹魏时期共有154篇歌谣,以“和”的89篇为代表,是最具代表性的。

“相和歌”是汉朝的一种民谣,其特色是用丝竹作为伴唱,后来被乐府吸收,形成了一种新的乐府民歌。

曹魏时期的相和歌系是最鼎盛的,主要有平调曲、清调曲、瑟调曲、楚调、相和、咏叹曲等,而以清、瑟创作的作品最多。

曹魏士大夫们在保持了汉代“缘事而发”的传统的同时,又增添了一种豪迈、哀婉的情感色彩,表现出曹操的《短歌行》、《龟虽寿》等诗篇。

晋宋之际,仿古式与乐府式的交替发展,新老的音乐共存。

《乐府诗集》收录了219篇西晋的歌谣,各种歌词的创造都非常充实,尤其是燕射、鼓吹词的数目明显增多。

永嘉之变后,由于东晋的偏安江左郡,导致了当时的礼乐体制受到极大的损害,雅乐的发展陷入停滞,士大夫音乐的创作也随之产生了断层。

乐府在士大夫的心目中已经是中原文化的象征,是沦陷故土的悲歌,所以,作者的心理状态在一定意义上也会对其产生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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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刘宋、仿古乐府比较安静的刘宋时代,吴声与西曲逐渐成为了当时的主流新声音。

《宋书·乐志》中有这样的说法:“吴歌杂曲,始于江南,自晋、宋以后有所增加。”

吴声起源于江南民谣,是以乐家为单位收集的后代所创作而成,是以江南地区民歌为依托,在南朝时期的民歌中发展而成。

吴声的乐曲婉约凄美,大多以抒发情思,婉约动听,加上吴声词体系简短,大多是五言四句。

《子夜歌》中的“郎中之妙,农夫之言”,可以说是对吴声诗歌创作的基本内涵及文体特色的一个较好的概括。

《乐府诗集·清商曲辞》收录了三百二十六篇吴歌,大部分是在刘宋和东汉的。

刘裕是个平民,刘宋统治下的文官和将军们,再也没有了他们那种超凡脱俗、高雅的气质。

再加上江南的舒适生活,给民间音乐的盛行带来了一种“雅”的风气,吴声兴也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南朝齐梁陈是文人音乐的复苏阶段,其主要任务是恢复礼仪、迎合朝廷的需要,这个阶段主要是由皇家士大夫组成。

例如南齐竞陵王萧子良文人群体,梁武帝萧衍,文坛领袖沈约,陈后主陈叔宝。

根据《乐府诗集》中的记录,目前尚有64部的南齐郊庙乐曲,其数目较刘宋时期有所增加。

山庙之歌是祭祀天地、宗庙和社会的一种音乐,其音乐的风格以古朴、高雅的风格为主,是一种象征着宫廷音乐的宫廷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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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萧梁朝代的士大夫团体所写的《永明乐》、《齐明王歌辞》等诗篇都带有鲜明的歌咏风格,其雅致特征尤为突出。

梁武帝萧衍、沈约等人都在努力复兴古代音乐,根据《乐府诗集》的记录,梁代共写了149首、横吹93首、鼓吹45首,为四代乐府歌辞之最。

横吹曲系汉朝时期的军事音乐,由于其吹奏的是鼓与号,故又被称作“鼓角横吹”。相和歌、横吹曲、吹奏是两汉民间音乐中的一种,到了南朝,已演变成了一种雅乐的形式,反映出了各时代风俗习惯的变迁。

在晋宋之际,吴声和西曲在梁代也很流行,是梁朝的一种重要的民间音乐。

永嘉之变后,由于北方战争频发,导致社会动荡,因此,礼仪和音乐文化的发展与音乐的创造均较少,而在北方,则有了较大的发展。

由于宫乐是体现祖庙社稷,传承礼乐文明的重要媒介,所以即使在乐府体制还不完善的时候,朝廷仍十分注重宫乐的营造,先后写下了150篇《真人代歌》,供朝廷和祠堂之庆。

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认为《真人代歌》是以鲜卑文字为载体的,故无其词。

孝文帝对中原雅乐的推崇,曾以使者或交战的形式获取了汉代的古乐和南代的清商新音,而吴歌西曲作为南朝民间音乐,则被认为是正统的。

魏晋南北朝乐府官署的变革与乐府歌诗发展的关系

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朝代的音乐机构的设置,除了沿袭了“拿来主义”外,南朝时期的刘宋、南陈对萧梁的萧梁音乐体制的承继和效仿。

也不乏“创新主义”的独到之处,比如曹魏建立清商署、北周依《周礼》创立了音乐学院等。

第一,完整的音乐体制是其发展的必要保障和先决条件。

曹魏乐府与汉乐府相比,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设立了“清商衙门”,这对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清商”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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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专业的音乐组合,就是要有专门的歌手,有专门的乐手,有专门的乐器,而清商的乐曲,既不能承担祠堂的责任,也不能保证新政权的权威。

因为曹氏三位老爷子的大力支持和激励,他们才能在短时间内,形成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流传至今。

第二,它的发展趋向也会对魏晋时期的乐府设置产生一定的冲击,乃至对其组织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

汉代的鼓词多为朝会、道路所用,属于通俗音乐的一类,由于汉朝乐府的采词体制比较发达,所以其所说的曲词大都是从民间的民歌中来的。

曹魏以后,提倡曲辞转向文人,逐步发展出一种体裁雅正化、句式整饬化、曲辞骈偶化的体裁,鼓吹乐与曲辞担负着大雅之责。到了最后,在公元后期,鼓吹者被改为“太常府”,正式成为雅乐正派。

魏晋、宋初,吴歌是当时盛行于民间的“俗乐”,其曲调婉转婉转,曲调热烈,深受皇室贵族及文人雅士的青睐与青睐。

第三,在乐府体制下,形成了“乐”与“雅”、“俗”融合的“中介”

从乐曲的角度来分析,乐府乐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上的雅乐是以周为源头和典籍的历朝礼乐,广义的雅乐则是高雅之乐,其品性的高低因时代而异。

例如,汉朝时的“街陌讴谣”,即为“朝歌”,之后传入朝廷。

第四,“乐府”在推动“南北朝”音乐文化的传播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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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诗集》中所记录的《梁鼓角横吹曲辞》是最早保留下来的北代乐府民歌,这是最直观的佐证。

北朝民间乐府音乐的引入,使其在民间音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北魏的悲壮的乐章对萧梁的边塞诗歌产生了直接的冲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梁代的“乐府”诗歌。

不管《梁鼓角横吹曲辞》出自刘宋至齐梁时期的音乐体制,收集了大量的北代民间民谣,抑或萧梁时期的音乐体制,都说明了它在北魏时期的传播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

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中国文学史上,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孕育新变化的重要时期,在这个重要的时代,文艺的发展进入了人的意识状态,各个体裁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战争的时代,虽然减缓了人类的进步,但是也带来了一些文学的繁荣,如果没有这两个方面的成就,唐朝的繁荣是不可能实现的。

到了魏晋南北朝,两汉鼎盛的《乐府》诗歌发展到了另一个鼎盛的时期:曹魏大度哀伤的清商曲辞、南朝哀婉的吴声西曲、北朝壮丽的北朝乐府歌谣。

在魏晋南北朝的歌曲,诗歌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各自的特点,同时,各时期的音乐体制也在不断地进行着调整,以适应歌诗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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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此基础上,它又是推动南北文化交往与交融的纽带,因而对其变迁的研究将会对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其发展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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