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见义勇为(我们严重误解了)(1)

原文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篇》第二十四章)

谢付亮简解

这一章,孔子讲明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大意是,孔子说:“不是你应该祭祀的鬼神,你却去祭祀,就是谄媚;遇见符合正义的事,却没有去做,就是没有勇气。”

展开阐释之前,先分三组,简单解释原文中的字词。

其一,鬼,本义是,古人认为人死后有灵魂存在于世,称之为鬼魂或鬼。用在这里,有两种理解,狭义的“鬼”,指的是死去的祖先;广义的“鬼”,泛指鬼神。

其二,谄,读作“chǎn”,谄媚、献媚、阿谀奉承的意思,更通俗点说就是“拍马屁”。

其三,义,《中庸》说:“义者,宜也”,我们可以把“义”理解为合宜的事,人应该做的事。钱逊指出,和孔子的整个思想联系起来看,符合“仁”和“礼”的要求就是“义”。

那么,如何理解这一章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没有祖先,就没有我们,祭祀是“追远”,追念远祖,首要目的是感恩,其中重点也是感谢自己的祖先。如果不是自己的祖先,和你八竿子打不着的鬼神,你去祭祀,那么,你的目的多半不是感恩,而是有所求,比如求福避祸。这种祭祀就不是本分,而是谄媚。

推而广之,就像有些人,看到寺庙就进去烧香,看到神佛就去参拜,不管里面是哪路神仙,也不管自己信不信,只要搭上边、用得上就好。这样的事,也可以说是“非其鬼而祭之”,自然就是拍马屁,希望能够从中捞取好处,比如升官发财、多子多孙等等。

还有更严重的,有些人自己爸妈生病不管不问,领导爸妈生病了,怎么着也要安排时间去探望,各种关心的话说得让人听得肉麻,好像领导爸妈才是其亲爹亲妈。这种行为也是“非其鬼而祭之”,谁都看得出其是拍马屁,是有所求,但很多人已经麻木,见怪不怪了,不会想着去点醒点醒,让其醒悟过来。

这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见义不为,无勇也”。看到刚刚谈到的那些人,你不去点醒他,就是“见义不为”,就是“无勇”,就是懦弱!其中的原因,也很容易理解,你虽然知道他错了,但是你不想得罪他,毕竟忠言逆耳,不好听,你害怕他听不进自己的话,甚至害怕他记仇,从此恨你。

所以,孔子才把“非其鬼而祭之”和“见义不为,无勇也”放在一起说,就是要提醒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其中的标准是“礼”,是“义”,但是人性中的自私、贪婪和短视,让不少人忘记了“礼”和“义”,只去盯着“利”,有好处就做,没好处就不做。

例如,2022年3月26日,央视曝光的万门大学暴雷案,创始人童哲当年因物理竞赛福建夺冠而被保送至北大物理系,当年宣称上课不用钱,如今却带着3.2万学员的学费和近1亿元的买房集资款,消失在了公众的目光之中。

试问,万门暴雷之前没有丝毫征兆吗?没有一个人察觉到吗?如果有征兆,也有人察觉,但就是没人出来说,这是“义”吗?当然是不义,妥妥地“见义不为”!

讲到这,借鉴钱逊的分析,现在社会上称赞的见义勇为,看起来是“见义不为,无勇也”的正面表达,即,遇到符合道义的事情,就要勇敢地去做,但是,透过当下新闻中的见义勇为事例,我们就不难发现,今天的见义勇为大多指的是在危险和灾难面前舍己救人,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和孔子要表达的本义并不完全一致。

钱逊说:“‘见义不为’,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脱节,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现象,道德教育中的大问题。‘见义不为,无勇也’是针对这一现象和问题提出的,是对这一现象的批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见义勇为”拔得太高,非要认为,舍己救人才算是“见义勇为”。倘若这么认为,就会阻止很多人“见义勇为”,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而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不能随随便便放弃自己的生命。

事实上,只要我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战胜自己内心深处的私欲,该做的就去做,哪怕是在火车上,真诚地提醒素不相识的孩子,不要长时间玩手机,耐心地告诉他,看手机10分钟相当于看电视30分钟,也算是“见义勇为”。

不该做的,做了;该做的,却不去做,古往今来,这两类问题非常普遍,都是因为人的各种私心在作祟,正如钱穆所说:“盖社会种种不道与非义,皆由人心病痛中来,如谄与无勇皆是。”

所以,必须端正自己的心,必须去除内心的弊病和污秽。这是一辈子的功课,需要日日不断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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