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出售VPN程序

非法获利20万余元

泉州丰泽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了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案件。原来,2019年以来,被告人丁某伙同庄某、金某等人,在一家网站上出售一个VPN程序,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目前涉案人员均已被判决。

提供翻墙服务(提供翻墙服务)(1)

经查,客户购买的VPN,可以避开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绕开防火墙的监管,访问国内禁止访问的境外网站,并非法获取信息数据。

提供翻墙服务(提供翻墙服务)(2)

涉嫌犯提供侵入计算机

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截至2020年7月8日,被告人丁某等人通过出售VPN,帮助他人“翻墙”共计3321人次,非法获利209519.58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某伙同他人,以盈利为目的,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涉嫌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提供翻墙服务(提供翻墙服务)(3)

法庭上,被告人丁某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后,被告人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不管以何种理由,“翻墙”都属于违法行为!网络安全,事关你我,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共筑清朗网上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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