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办理存在的问题(短信证据取证流程)(1)

2020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做为日常沟通工具,短信内容是重要电子证据类型。手机短信证据在案件中证明效力主要表现在:涉案人员身份鉴别和短信内容支持诉讼请求。为了避免手机丢失、软硬件损坏导致关键证据的灭失,需对重要短信证据及时存证。

案例:短信截图无法证明证据来源。曾*、吴*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2021)最高法知民终443号。该案系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曾*请求吴*向其支付35443元资助金。曾*为支持其上诉主张,提交了九张短信截图打印件,拟证明其在合同履行期间曾催告吴*及时提交申报材料。法院认为:曾*主张其二审提交的证据为其与吴*之间的短信交流信息,故该证据属于电子数据。鉴于吴*向本院表示因时间久远且其本人已更换手机,无法确认该证据内容的真实性,且曾*未就该证据的载体、来源和形成过程进行必要的公证认证或第三方平台存证,故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不予确认。

一、短信证据对涉案人员身份鉴别

2022年8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周少清介绍,自2013年工信部启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截止当前我国电话用户已全部实现实名登记。

在案件中,如无反证,当事人用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及在线提交验证码,可认为是当事人实施的行为。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方案》(2013年9月1日施行):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用户实施真实身份信息登记,严格实行“先登记,后服务;不登记,不开通服务”;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指出: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实施)第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应当承担对代理商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管理责任,在协议中明确代理商实名制登记的责任和有关违约处置措施。

二、短信证据易造假取证挑战

尽管在全网范围内移动电话用户已实现实名登记,然另一方面伪造短信软件使用的低门槛(仅需获取手机操作少量权限即可使用),可实时伪造短信信息,包括发件人姓名、发件人电话号码、发送短信内容、短信发送时间,给短信证据在案件中真实性、关联性认定带来挑战。短信证据质证必要时要申请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或向运营商做调查对证据进行确认及鉴真。

案例:短信证据的运营商调证证伪。于**与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2021)京04民再1号。于**举证,其一直生活在河南省,从未到过大连,也未在微梦公司注册并使用过“羲月姐姐”的微博账号,不是此账号的实际注册人、使用人;案涉微博账号注册认证的手机号码是155XXXX****,属地为大连市,实际侵权人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案涉微博,微博注册实名认证系统存在严重漏洞,原审法院未核实即作出民事判决是错误的。再审法院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调取了部分证据,证明案涉微博认证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的机主信息均非于**,撤销原判决。

案例:短信证据的司法鉴定。王**、孙**买卖合同纠纷(2017)鲁03民终2122号。双方对合同中煤炭数量和价格持有异议,孙**提供三组手机短息证明;王**认为孙**所提供的三组手机短信存在编造嫌疑,申请真伪鉴定。鲁计算机司鉴所(2016)计鉴字第11号鉴定意见认为,被检测手机存储的短信发送回复时间在2014年12月18日与2015年3月28日;手机用户数据的创建时间在2016年3月4日之后,据此推断被检测手机短信数据应是用户将之前备份的数据在2016年3月4日之后恢复到被检测手机中的,最初将该数据备份到电脑时不能确定该数据被修改编辑过。孙**提出从小米总部云空间调取原始短信数据,小米公司回函云平台中没有电话号码189××××1523的相关短信内容。上述鉴定意见和回函证明均不能证明孙**提供的手机短信数据来源的合法性。

三、权证链短信证据固定取证流程

据工信部数据,2021年我国移动短信业务量累计值达17,619.5亿条,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比上年减少1%,移动短信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6.6%。短信证据广泛应用于电商平台、在线金融、电子签章等身份验证,以及合同纠纷、劳务纠纷中事实证明。权证链,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提供手机端录屏取证工具,为当事人实时对短信证据固定自主取证技术支持。

权证链短信证据取证操作步骤如下:

(一)注册及登录权证链APP账号,打开“录屏取证”功能

(二)进行手机清洁性展示:展示手机设备信息(IMEI号、MEID号、SIM卡号等)、手机联网状态、应用程序列表(依据权证链界面操作提示即可)

(三)展示本机手机号码:拨打中国移动10086、中国电信10000、中国联通10010,查询本机号码,并展示运营商回复关于本机号码的短信

(四)展示短信应用程序版本信息

1、打开手机应用管理-短信,展示“短信应用信息、版本信息”等

2、展示手机桌面所有安装APP,重点展示“短信APP图标”唯一性

3、点击“短信APP图标”,进入短信应用,点击右上角“短信设置图标”,展示设置内容

(五)固定短信证据内容

1、在短信应用中搜索取证对象姓名

2、展示取证对象电话号码等信息

3、对双方短信内容进行取证

(六)结束取证:点击“停止录屏”,点击“上传录屏”,取证完成

(七)证据应用

1、在证据管理中查询、下载证据文件

2、可在权证链官网“证据提取与验证”页面,验证证据来源

完成上述取证之后,短信证据视频文件中记录短信证据的载体、来源和形成过程,对短信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取证程序合法性进行说明。在法庭上证据提交及举证中,可向法官直接提交短信证据视频证据文件及电子证书。尽管通过权证链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短信证据固证,存储在手机中的短信仍需妥善保管,后续诉讼中如需启动短信证据司法鉴定,这些原始短信内容是必备的鉴定检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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