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生命线,但还有少数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在斑马线前未减速礼让下面这位驾驶人的一系列操作,可谓是“油门踩到底,斑马线前也不松”,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民勤)

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

“斑马线”是生命线,但还有少数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在斑马线前未减速礼让。下面这位驾驶人的一系列操作,可谓是“油门踩到底,斑马线前也不松”。

一、简要案情:

2022年04月14日17时30分,民勤县三雷镇驾驶人刘某辉驾驶甘H825**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民勤县三雷镇收成路与清华路交叉路口处时,与民勤县三雷镇驾驶人冯某婷驾驶的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冯某婷及二轮电动车乘坐人甘某怡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当事人刘某辉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

当事人冯某婷驾驶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

当事人刘某辉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冯某婷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事故教训:

出租车驾驶人对路面动态观察不够,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电动车骑行人横过马路时,未树立“一看二慢三通过的”安全意识,未下车推行。

民勤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在交通出行中,保护行人、非机动车安全顺畅通行是第一位的。尤其是行人,在公共道路交通环境中处于弱势,更加需要保护。

机动车行驶至斑马线前,一定要做到“三个提前”:提前减速,做好让行准备;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提前停车让行;当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提前减速通过。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要仔细观察路况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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