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已阅君和大家聊了年终奖的事。

今天已阅君要和大家聊这个话题:2019年没休的年休假,怎么办?

2019年没休的年休假,能跨年休吗?要是不能跨年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春节时,单位多放了几天假,应不应该算到年休假里去?

跨年休假,法律有规定

凡是谈到年休假,这部法律都不能忽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07年12月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14日发布,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涉及到这方面问题的,是《条例》的第五条,上面是这么规定的: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可以跨年吗(年休假能跨年吗)(1)

这个规定有这么三层意思:

第一、年休假一般不跨年;

第二、跨年安排休假是例外,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第三、单位如果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应该支付3倍工资。

法律规定,还是相当明确的。那么,在这部条例已经施行12年之后,为什么对年休假还有这么多的疑问呢?

碰到这些事,该怎么办?

关键就在这点上:这部条例中赋予了单位的灵活决定权,在实施过程中,被一些用人单位用来当作借口,故意拖延、阻碍劳动者休假。

现在这方面的“办法”不少。

有间接的,比如说强化业绩考核。有不少单位的员工,因为有业绩压力,不敢休假,这种压力甚至迫使有人“反其道而行之”,利用一些关键时间节点“冲业绩”。

有玩“套路”的。有些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一过元旦,年假就要“清零”,不但堵死了“跨年休假”之路,还让员工未能休假成了“后果自负”。

年休假可以跨年吗(年休假能跨年吗)(2)

还有些岗位因为其行业特点,休年假成了奢望。像快递物流、网络送餐、电子商务这些新业态领域,上半年还好,到了下半年,每年“双十一”、“双十二”、元旦、春节基本上连在一起,有时连法定假期都难以保证,或者需要调休,年休假自然更不用再提了。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甚至连《条例》中规定的“单位”,都没法确定了。

有些员工属于劳务派遣人员,和他们签劳动合同的企业,是这一家;他们工作的企业,却是另一家。这些人想要休年休假,究竟该哪家来安排,也是一大难题。就算有员工提出,也完全会成为被踢来踢去的皮球。

当然,针对这些现象,也不是没有应对之策,那就是:在工作期间,劳动者应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年休假,最好通过书面方式申请或系统申请,且保留证据,同时注意单位有无足额支付休假期间工资。此外,还要留存自己工作年限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

在不需要顾虑自己“饭碗”的情况下,这些保存下来的材料,等有一天需要维护自己权益时,会成为很有用的证据。

这种假,算不算年休假?

还有种假,很特别。

比如说,再过几天,有些企业或者用人单位就要放假了。这些单位的员工拎着大包小包,出现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时,也是不少体制内职工对他们心生羡慕之情。

但这种春节期间多放的假,究竟是什么性质,其实有争议。

已经出现的不少劳动争议案件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就认为:在春节期间,给员工放的假要长于法定节假日,这多出来的时间,就是单位安排在春节期间的年休假。

这种假,算什么性质呢?

就算在法律界,也有争议:有人认为是年休假,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企业自主安排的福利假。

年休假可以跨年吗(年休假能跨年吗)(3)

春运回乡的人潮背后,还藏着休假方面的争议

性质不同,有争议时,处理结果自然也会不同。

从实践来看,这种假期算不算年休假,有两个标准:一看用人单位是否已经通知,二看是否发放了该期间的工资。

要是两者都有,那就算年休假。

要是二缺一或者一个都没有,那就不算,只能被认为是企业自行放的福利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员工没有休年假的经济补偿。

在这方面,不管是单位,还是员工,都得多加注意。

总之,在年休假这件事上,有两个方向值得努力:一是逐步合理增加带薪休假天数,二是在如何休假上,质量能更高,员工自主性能更强。而这,也能进一步增加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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