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剧大师常香玉和著名剧作家陈宪章是一对志同道合、相濡以沫的恩爱夫妻,也是在豫剧事业上成功合作的典范。他俩自1944年结婚,到陈宪章2000年逝世,在56年的生活历程中,夫妻二人自始至始全心全意地扑在豫剧事业上,妇唱夫随,配合默契,潜心钻研,开拓创新,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常派艺术,给中华民族的戏剧宝库留下了珍贵的财富。如果说,常香玉是一幅色彩斑斓、赏心悦目的图画,陈宪章就是这幅图画的底色;如果说,常派艺术是一座巍峨的丰碑,陈宪章就是这座丰碑的基石……

常香玉陈宪章离婚原因(常香玉与陈宪章是如何)(1)

较之于妻子常香玉的名扬天下,陈宪章似乎显得“默默无闻”。

陈家是郑州的老户。陈宪章1岁那年,母亲因病去世,父亲给他请来一位姓郭的乳母。7岁时,父亲又因痨病去世。虽有两个姐姐,但大姐早亡,二姐出嫁,只剩他孤身一人,与郭娘相依为命。

郭娘心地善良,待陈宪章如同亲生,陈宪章也把她当作生母看待。在郭娘的呵护哺育下,陈宪章长大成人,并先后念过私塾、小学和初中。因家境贫困,初中毕业之后,陈宪章报考了不收学费又供伙食的洛阳师范。抗日战争开始,洪深领导的抗日戏剧宣传二队到了洛阳,陈宪章喜欢音乐,擅长唱歌,还会拉二胡,他满腔热情地参加了戏剧宣传二队的演出和歌咏活动,从此爱上了戏剧艺术。

陈宪章很爱看戏,对常香玉的戏更是痴迷。时间长了,就由爱常香玉的戏到爱香玉这个人。

在认识常香玉之前,陈宪章曾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是包办婚姻,那年陈宪章16岁。女方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村姑娘,比他年长。这桩包办婚姻给双方都带来了很大的痛苦。而第二次的自由婚姻,也以三年后的协议离婚而告终。

常香玉和陈宪章的结识,来自一次偶然的机会。1943年正月,20岁的常香玉在宝鸡为河南难民募捐演出,排演了黄自芳先生写的一出新戏《鸳鸯梦》。常香玉扮演刘兰芝,唱词很多,比较文雅,不易理解,黄先生就亲自教她。一天,黄先生正在教常香玉学唱词,河南同乡会的几个负责人找他来了,其中就有陈宪章。黄自芳把剧本交给陈宪章,说了声“你先替我”,便招呼另外几个客人走了出去。当常香玉和陈宪章目光相遇的时候,她心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不知怎的仿佛心弦被拨动了,有些不知所措,想说话又不知从何说起。最后还是陈宪章先打破尴尬开了口,“我叫陈宪章,很喜欢你的戏”。她这才“嗯”了一声。

陈宪章教常香玉的唱词,正是恶婆婆无事生非,强逼儿子休妻那一段。焦仲卿和刘兰芝是一对恩爱夫妻,他不愿无缘无故把妻子逐出,但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又认定母命是不可抗拒的,否则便是大逆不道。他虽然一再替心爱的妻子求情,最后还是跪在母亲面前说:“儿遵从母命就是!”陈宪章读到这里的时候,常香玉愤愤不平地说:“焦仲卿真是个糊涂虫,窝囊废!”

“嗯!”陈宪章仿佛吃了一惊,说:“你还知道动脑筋,太好了,唱戏,就得会动脑筋。”经陈宪章这么一夸,常香玉更来了精神,大声说:“我就是看不起这样的男人,怎么就不知道心疼自己的老婆。”陈宪章笑了笑说:“这不能全怪焦仲卿,只能怪封建礼教害人。”这是常香玉第一次听到“封建礼教”这样的词儿,她瞪着大眼,感到迷惑不解。陈宪章把“封建礼教”的意思说了个大概,然后加重语气说:“焦仲卿的所作所为,叫做‘愚孝’。所以说,罪过不在焦仲卿,而在那个代表封建礼教的恶婆婆身上。她逼死了儿媳妇,也逼死了亲儿子。这一对恩爱夫妻不是没有反抗,在那个时代,自杀就是他们的抗争……”

听了陈宪章这一番讲解,常香玉心里豁然开朗,而知书达礼、英俊潇洒的青年人,也埋进了她那情窦初开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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