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今年最好的电视剧,一定少不了这部《隐秘的角落》。此剧一出,“爬山”梗便火遍了全网,豆瓣评分更是高达9.2!

隐秘的角落主创否认(编剧起诉隐秘的角落侵权遭主创否认)(1)

所谓人红是非多,剧也不例外。《隐秘的角落》才完结不久,马上就成了被告——

8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发文称,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将《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及出品单位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受理。

原告王先生和杨女士诉称,二人与万年影业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网剧编剧聘用合同》,担任网剧《隐秘的角落》的编剧。该网剧共12集,委托人按照约定完成了8集分集大纲及3集剧本、故事大纲、人物小传等,并根据其要求进行了修改。在此过程中原告向万年影业交付了大量包含其独创性表达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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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1日,万年影业基于自身原因与原告终止合作,同时明确表示最终播出的网剧所用剧本不会使用原告的工作成果。

不料2020年6月,原告在观看爱奇艺公司出品的网剧《隐秘的角落》时发现,该网剧中大量桥段、台词、人物塑造、运镜等内容使用了此前向万年影业提供的属于原告的独创内容,却并未将原告署名为编剧,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

若此事属实,两位编剧要求加上署名无可厚非。但万年影业及《隐秘的角落》主创方的说辞却与之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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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凌晨,万年影业发布声明,表示己方并未收到案件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待了解具体案情后再积极应诉,但公司“一向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作者劳动成果”。

而《隐秘的角落》主创人员也纷纷在微博上发声,导演辛爽称,从自己进入项目开始,编剧团队只有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编剧孙浩洋、编剧陈骥四人,剧中最基础的人物、事件均改编自紫金陈小说《坏小孩》,其中人物上最大的变化是将丁浩改为严良,思路由编剧孙浩洋提供。随后,编剧孙浩洋、编剧潘依然与剧本策划胡坤纷纷发文印证导演辛爽的说法,并表示与起诉的两位原告并无工作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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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从制片人卢静的发文来看,电视剧《隐秘的角落》中确实用到了原告的部分工作成果,但贡献并没有原告所说那么大。“编剧并不是你贡献了一个想法,几句台词就可以认定为编剧的。如果给只写了三个月就没有继续的编剧署名,我认为对其他创作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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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的网友认为,如果只是提供几个梗,那确实算不上编剧。但也有网友认为,剧方确实使用了原告两位编剧的成果,完全不署名似乎也说不过去。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之一,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司法实践中,与署名权相关的著作权纠纷时有发生,除了未在影视剧中署名的争议外,还有未在影视剧海报、片花中署名的争议。这一案究竟如何走向,还是要看法院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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