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古人的“讳”,读韩愈《讳辩》有感。

“讳”者,何也?且先看一看字典的基本释义:1、因有所顾忌而不敢说或不愿说,比如:忌讳、避讳、直言不讳、毋庸讳言、讳莫如深等等。2、古时不敢直称帝王或尊长的名字。3、也指所讳的事情,如犯讳;以及所讳的名字,如名讳。

《公羊传·闵公元年》有云: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用法解释:1、讳名:对尊长避免说写其名,表示尊敬之意。2、讳过:隐瞒过错或失误。3、讳疾忌医:本义为隐瞒疾病,不愿医治,后比喻为怕人批评而掩饰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李贺的诡异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1)

广东 潮州 韩文公祠景区

古文中用法举例:

  1. “子厚讳宗元。”——韩愈《柳子厚墓志铭》
  2. 《古文观止》中有西汉文《武帝求茂才异等诏》,茂才西汉称秀才,东汉为避光武帝刘秀之名讳改称茂才。

关于名讳,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便是唐代大诗人李贺。李贺是唐代河南福昌(今河南洛阳宜阳县)人,世称“诗鬼”,中唐的浪漫主义诗人,与李白、李商隐并称唐代三李。李贺天资聪颖,才华横溢,少即成名,七岁能诗,十五岁时便名满京华。

他给我们留下了不少名篇佳作和千古名句,比如:“黑云压城城欲摧”“雄鸡一唱天下白”“天若有情天亦老”“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等等名句。更传奇的是,伟人对李贺欣赏有加,非常喜欢李贺的诗,在其诗作中两度化用李贺的名句:

“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诗人兴会更无前。”——毛泽东《浣溪沙·和柳亚子先生》。源自李贺的《致酒行》“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唱天下白。”

李贺的诡异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2)

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毛泽东《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源自李贺的《金铜仙人辞汉歌》“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这样的李贺,才高八斗的一代奇才,满腹经纶的一代鬼才,竟因家讳,终身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李贺父亲名“晋肃”,而“晋”与进士的“进”犯了名讳,因此没有机会参加进士考试。

打个比方,就像今天一个高三学生,因为自己名字起得不好,未能取得高考资格,不能参加高考。即便你的平时模拟成绩达到所在城市的第一名,甚至是所在省份的第一名,也于事无补,一样的无能为力。这可是妥妥的非清(华)即北(大)的好苗子啊!

李贺的诡异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3)

洛阳 宜阳 李贺故里碑亭

我们更进一步来分析这个问题,对今天这个时代的人来讲,除了走读书这条路以外,还有很多选择可以考虑。书没有读好作了一名工人,那么照样可以成为一名大国工匠,为我们的制造业作出非凡贡献。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努力,只要有一艺在身,只要有一技之长,皆可有所作为。

特别是在自媒体发达的今天,但凡有所擅长,通过今日头条、抖音、西瓜视频等平台发布文章或视频,都有机会展现自己才华的机会,从而让自己的人生大放光彩。

可是在古代,没有这么多平台这么多选择呀,参加科举考试谋取功名仕途求进货卖帝王家,几乎是唯一的出路,尤其是对生活于崇尚功名时代的读书人来讲更是如此。此外,如果李贺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那也就算了,可他明明是不世出的神童呀!

这对他是一个多么大的打击,我们可以想像得到。李贺的激愤苦闷,李贺的焦虑痛苦,屡现于其诗中。李贺诗中有很多“鬼、死、泣、血”等等令人惊心的用字。这些字,充满了冷艳悲凉之伤感,散发出冰冷彻骨之寒意。

李贺的诡异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4)

洛阳 宜阳 李贺故里夜景

“草发垂恨鬓,光露泣幽泪。”

“王母桃花千遍红,彭祖巫咸几回死。”

“秋坟鬼唱鲍家诗,恨血千年土中碧。”

“虫栖雁病芦笋红,回风送客吹阴火。”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李贺能做到心理平衡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李贺生于公元790年,卒于公元816年,享年仅仅27岁。可怜的洛阳大才子!巧合的是,王勃,生于公元650年,卒于公元676年,享年亦仅仅27岁。真的是“慧极必伤,情深不寿”吗?

醉翁先生讲“诗穷而后工”,但“穷”到李贺这种程度,不也太过分了吗!上天也有不公的时候啊!我们宁愿其诗不“工”,只希望他的一生不要这么坎坷不要如此不幸。当然,这只是我们的愿望罢了,起不了任何实际作用啊!不过,确实有人不光有“言”,还有“行”,就是我们的昌黎先生。

李贺的诡异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5)

韩愈对李贺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并采取了具体行动。对于避讳这种陈风陋习,韩愈深恶痛绝。更有感于李贺之事,专门写了一篇文章,为李贺打抱不平。这篇文章就是《讳辩》(亦收入《古文观止》)中,该文虽文学性不足,但也让后人能够了解到当时社会有关避讳方面的实际情况,更能让我们了解到李贺的不幸,而为之一掬同情之泪。韩愈在文中对避讳这种现象提出了严厉批评并发出严厉的质问:假如父亲的名字叫“仁”,那么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真是入木三分、一针见血的一问呀!

关于“名讳”,历史上有一个著名的典故,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语出陆游的《老学庵笔记》。

说的是,北宋时有个名叫“田登”的人做了一个州的太守,特别忌讳别人提到他的名字,凡有触犯者,必遭其鞭笞拷打。元宵节到了,照例要点花灯表示庆祝,要提前贴出告示广而告之,让老百姓们到时候前来观灯。

李贺的诡异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6)

田太守上任前,这事都简单都好办,直接贴告示说”本州放灯三日”云云即可。可是这次遇到了这么个专制霸道蛮横无理的家伙,莫名其妙地过于注重自己的名讳,倒让州府衙门官员犯难了。饱读读书的官员们连个小小的告示都不会写了,共同琢磨商量了老半天才终于给这次的告示定了稿,相关内容被无奈地改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此告示甫一贴出,便掀起了轩然大波,不了解内情的还真以为要放火呢。当地老百姓本已经对这位太守非常不满,看了这张神经告示,更是气愤万分,纷纷表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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