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a企业需要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填开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直无法上传,出现错误提示:“信息表金额税额大于蓝字发票的金额:xx,税额:xx,不能开具”。如下图所示:
经过比对,红字信息表的所有信息均与蓝字发票一样。那么,造成错误提示的原因是什么?又应该如何处理呢?
答:红字信息表的所有信息均与蓝字发票一样,却出现“信息表金额税额大于蓝字发票的金额:xx,税额:xx,不能开具”的错误提示,原因是系统中存在一张已上传的错误红字信息表,占用了红字信息表编号,从而导致后续的红字信息表无法开具。
处理方法:撤销错误的红字信息表,然后重新开具。由于红字信息表无法在税控系统中直接撤销,所以需要去税务大厅办理。
办理步骤:
1、下载错误的红字信息表:
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在“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点击“下载”按钮→输入下载条件,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所示:
2、准备材料到税务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①下载出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红字发票信息表撤销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③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经办人身份证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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