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挑战赛#为什么有盗墓贼会发现古尸的手脚指甲变长?专家们给出的答案是不是指甲变长了,而是人看错了:一个人左腿短了一截,右腿就会显得长一些;左耳失聪,好像右耳就更灵敏。这不是右腿变长、右耳变灵,那只是相对于左边的变化而已。

有专家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人死亡后,血流停止,能量养分供应也随之停止,没有能量养分,细胞就无法合成并分泌蛋白,指甲生长也必然要停止。人死后指甲周边的皮肤收缩、变薄,相对来看,指甲就变大了,好像还在生长一样。”

人死后还能让手脚指甲长得就像练了金庸笔下的“九阴白骨爪”,这不科学,但并非没有人见过。

沈醉杀了多少个人 沈醉和手下抱着冲锋枪哆嗦(1)

1947年担任军统局总务处少将处长的沈醉在回忆录中,还用大量篇幅描述了自己的亲眼所见。专家的解释,沈醉显然不能接受,因为他看到的死后生长的指甲不是“相对变长”,而是足足长了半尺长。如果仅仅是手指甲有半尺长,那还可以解释为生前留的,但是脚指甲也有半尺长,那就说不过去了——那还怎么穿鞋、穿袜子走路?

沈醉是军统特务,而不是考古专家,更不是医学专家,所以他的解释也不通:“那是人死后骨质细胞继续生长的缘故!(本文黑体字均出自沈醉回忆录《我的特务生涯》,下同)

沈醉在回忆录中详细介绍了发现这桩怪事的前因后果,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并拿着冲锋枪证实了指甲变长的古尸并不可怕,他和副官、卫士在墓地冒着冷汗哆嗦了一夜,也没被捉去吃掉。

沈醉杀了多少个人 沈醉和手下抱着冲锋枪哆嗦(2)

说起指甲变长的古尸,咱们还得从1938年的长沙大火说起。

长沙大火的起因众说纷纭,军统高级特工沈醉了解的情况应该是比较准确的:“1938年,湖南省的最高负责人(沈醉在回忆录中没有点名,咱们也假装不知道是谁)在电话中听漏了一个字,把日本人已到较远的‘新墙河’听成到了长沙附近的‘心河’,于是不顾百姓的生命财产,放了一把大火,这就是有名的‘长沙大火’。”

1938年的长沙大火破坏极大,沈醉在1947年回长沙跟母亲、妻女一起过年,满眼还是断壁残垣。

沈醉是将军级特务,同时也能算半个诗人,他在系列回忆录中收录了很多自己的诗作,比乾隆的水平高多了,他的《抗战胜利还都南京有感》,其中有几句是这样的:“身先士卒越重关,满座将军尽欢颜。五子登科齐奋力,人间谁复念饥寒?冤魂卅万哭犹哀,忍见江头白骨堆。卫国无功频失地,有何面目又重来?”

沈醉杀了多少个人 沈醉和手下抱着冲锋枪哆嗦(3)

要不是沈母阻拦,沈醉这首诗就在南京的报纸发表了,此诗一发,估计他的总务处长也干到头了——他本人也是一个五子登科将军,别的不说,他和军统局本部督察主任廖华平以“军统局财产清查委员会”正副主任的身份到上海、北平转了一圈,就从军统上海办事处“获赠”一栋洋房、一辆德国小轿车,又从北平马汉三手里得到了二百颗珍珠,拿回家的金条也有几十根。

沈醉并不讳言自己也当了一把接收大员,而且也发了一笔“小财”:“达官贵人们都在大发胜利财,我又何必那么清廉?抗战期间,一场大火几乎把长沙烧成平地,抗战胜利后,许多人都要回家。现在回去买地盖房子,岂不是最合时宜?清查财产时捞的那几十根金条,也正好派上用场。”

对比沈醉的诗文和言行,半壶老酒忽然对“诗言志”、“言为心声”的说法产生了怀疑:古往今来许多巨奸大恶,好像诗文写得都很漂亮,口号也喊得很响亮。

沈醉杀了多少个人 沈醉和手下抱着冲锋枪哆嗦(4)

沈醉回长沙,看着满目疮痍,口占“割来星斗拼为月,挂向晴空夜夜圆”之后,心中又念起了生意经:现在长沙百废待兴,最需要的就是房子。长沙遍地都是红土,烧砖很简单,在地上挖个坑,把砖坯围起来就可以烧了。

半壶老酒记得烧砖需要盖很大的“砖窑”,沈醉说挖个坑就行,可能是长沙当年的条件跟现在不同?

不管烧砖是挖坑还是盖砖窑,都是需要需要地盘的,但这根本就难不倒沈醉,他直接去找长沙警察局局长李肖白(曾任军统局人事处长),两人一拍即合:“想烧红砖还要拿钱买地盘吗?长沙义山这么多,只要我们看中了,说声‘这义山征用’,谁敢说个不字?烧完砖,还可以把地腾出来,卖给人家盖房子,或者咱们雇人盖起房子卖!”

看到这里,半壶老酒忽然觉得吴敬中的玉座金佛和斯蒂庞克不香了:你看人家沈醉和李肖白,早就进军建材和房地产市场了,老吴还提心吊胆地通过黑道中人才把小轿车换成七根金条!

沈醉杀了多少个人 沈醉和手下抱着冲锋枪哆嗦(5)

李肖白和沈醉看中的“义山”,就是人们常说的“乱葬岗”,坟墓无人管理,他们就是要通过警察局的批文,将那里的棺木都挖出来烧掉——但不知这块土地上烧出来的砖、盖起来的房子,有谁敢买?

正当沈醉逍遥快活地跟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候,他那个姓谭的经纪人愁眉苦脸地找上门来:工人全都被吓得不敢上山“工作”了!

那些工人从事的是什么工作,读者诸君心知肚明,也不必过多解释,但是他们发现的怪现象,却引起了沈醉的兴趣:“挖了几天,雇工们挖出了一具面目如生的女尸,手脚指甲足有半尺长。雇工们吓得谁也不敢再挖了,他们说这是个僵尸,半夜会出来吃人。”

连警察局长李肖白都无可奈何,沈醉却毫不在意,这个十九岁就用淬毒竹刀杀人的职业特工,给出了本文开头那个半通不通的解释之后,命令雇工将那手脚指甲半尺长的古尸烧掉接着挖。

沈醉杀了多少个人 沈醉和手下抱着冲锋枪哆嗦(6)

雇工们可不像沈醉那样杀人不眨眼,他们大摇其头,沈醉只好跟他们打赌:“今晚我就守在棺材旁,如果僵尸真的出来吃人,那第一个就会把我吃掉,如果这夜里没事,第二天你们就把她烧掉,接着干,怎么样?”

雇工们看热闹不怕事大,他们七嘴八舌起哄:“行啊!你只要敢在棺材旁坐一夜,我们明天就接着干。这一夜要是没事,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不怕了!”当天夜里,沈醉让卫士和副官一人带一把冲锋枪,陪他坐小汽车来到那座坟山:寒风瑟瑟,磷火飘飘,远处还不时传来一两声猫头鹰或山猫的叫声。

坟山有磷火,这一点都不奇怪,而且是科学解释得通的:人和动物分解出的磷化氢自燃产生的白色带蓝绿色的火焰就是磷火,也就是传说中的“鬼火”。

沈醉也很聪明,他坐在轿车后座中间,卫士和副官一边一个,用冲锋枪指着窗外,车门早就关得严严实实。

卫士和副官一直往中间挤,把沈醉挤得热热乎乎睡着了。正在沈醉酣睡之际,那棺材盖猛然间发出了“咚”地一声,沈醉打开车灯,才发现是一只野猫窜上了棺材盖。

沈醉杀了多少个人 沈醉和手下抱着冲锋枪哆嗦(7)

卫士和副官的冲锋枪差点走火,沈醉长舒了一口气,才发现自己“内衣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沈醉再也睡不着,就这么浑身冰冷地熬到天亮,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下山去,命令雇工把那具棺材放火烧掉了。

是人就会有恐惧之心,沈醉哆嗦了一宿,并不可笑,但是他没有向有关部门上报自己的发现,这却不能不令人遗憾:如果有考古专家来到现场,会不会有惊人的发现?

沈醉不但要死人的地盘,连陪葬之物也没放过,他们在棺材里发现了四个酒罐子,罐底一层雪白的晶体粉末——据说这种粉末只需要一点,就可以冲出一杯醇香的美酒。

沈醉因为怕母亲责怪,在长沙没有把这种酒拿出来待客,后来谁喝了这种酒、口感如何,沈醉的五本回忆录中都没写,估计是尝过之后觉得不好喝,就没好意思再提,但是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见多识广的读者诸君讨论:如果沈醉真的看见了人死后手脚指甲长了半尺长,这种违背科学原理的现象,又该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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