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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在同业投资收益率排名(泰康资产原投资经理)

泰康人寿在同业投资收益率排名

本报记者 任威 夏欣 上海报道

近日,裁判文书网一则判决揭开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老鼠仓”旧事。泰康资产原公司投资经理王某群在其管理的投资账户交易股票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多次将未公开信息告知他人从事相关股票交易。

在操作“老鼠仓”期间,王某群管理的投资账户与他人账户共趋同交易高达1.17亿元,盈利346万余元。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战尧表示,治理“老鼠仓”违法行为的措施应为全方位、多角度,而非单纯依靠某一措施。他建议相关的立法部门应制定并完善法律和政策,如建立从业禁止、违规处罚与退赔制度等。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老鼠仓”等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趋同交易过亿盈利340余万

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王某群在担任泰康资产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期间,在其具有交易决策权的“传统(医药组)”“团红(医药组)”等产品投资账户组交易股票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见面等方式将上述未公开信息告知李某及王某,并暗示二人从事相关股票交易。

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王某群系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上述股票交易决策等未公开信息的情况下,利用本人及实际控制的7个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除李某外,另外一人王某亦利用本人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经审计,李某控制的证券账户与王某群管理的泰康资管账户组之间存在趋同交易股票39只,成交金额8847万余元,盈利260万余元。王某证券账户与王某群管理的泰康资产账户组之间存在趋同交易股票27只,成交金额2806万余元,盈利86万余元。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王某群、李某分别经有关部门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李某及涉案人员王某已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王某群身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暗示李某等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法院判决,王某群、李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此外,王某群和李某分别被判处罚金85万元、265万元。另外一涉案人王某另案处理。

刘战尧分析,“老鼠仓”是一种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的腐败行径,即利用公家财产谋取个人利益,因此主要损害的系机构投资者(公财产)的权益。也就是说,该违法行为可能会损害泰康资产和持有该产品的投资者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导致所服务的机构严重亏损。

“若持有该产品的投资者确因该违法行为产生了亏损,可能依据其签署的投资协议等合同文件的相关条款,与公司协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泰康资产也可以依法追究重大过错(违法)行为人的相关责任来维护自身权益。”刘战尧强调。

《中国经营报》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并发送采访函至泰康资产相关人士处,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刘战尧表示,依据法院判决,可以看出此事件系王某群个人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一般是职业经理人个人职业操守低的体现,因而难以简单推断泰康资产风控是否存在问题。

不过,在刘战尧看来,泰康资产未来应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资管行业从业人员也应提升和维护个人素质、职业操守与职业道德。综上,应以全方位的配套措施来预防和控制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基金公司、投资者双输

上述投资经理指使他人和其管理的投资账户进行趋同交易,在操作“老鼠仓”中相对简单粗暴,相形之下,近年来还有多起疑似“老鼠仓”事件的操作手法更为复杂隐秘。

2021年5月,国内知名私募基金人士叶飞在微博发文举报公募基金两大潜规则:一、公募和券商资管一样的合作模式。只要几个点的费用。二、公募和盘方合作,公募交出自己的股票池,然后盘方选出认可的股票,盘方先买。比如买3亿元,那么其中拿出3000万元的市值作为帮公募基金经理买的。

“公募负责拉升,盘方每赚10%就提现给公募。这样,外边看起来很合规。因为盘方没有操纵股价,而是公募在操纵。”叶飞在博文中提及。

有上海公募基金人士对记者解释,简单来说,庄家先买一些股票,公募资金进去后股价会有一些拉升。待股价上涨后,庄家就会抛售,盈利的这部分资金庄家和公募基金经理五五平分。但是具体利益的划分还要看基金经理和庄家此前的约定。还有一种操作手法是,庄家先把股价拉起来,然后让公募接盘,盈利部分分成。

2022年初,坊间传闻,上海陆家嘴的一个金融圈,通过饭局“传销”操纵股价,大致流程为卖方(券商)买私募产品,私募优先建仓,随后和公司高管精准沟通,写研究报告推荐,同时准备好专家,供公募研究,最终通过一系列布局抬升股价。目前上述情形真假尚不明朗。

从历史上看,坐庄炒小炒差在二级市场是屡见不鲜的,甚至有“无庄不成股”的说法。因为上市公司存在一个价值底线——壳价值,一个上市公司壳的内在价值有20亿~30亿元,将来必定会有公司重组,借壳上市。这样的操作模式往往是上市公司提出市值管理需求,由盘方资金和上市公司共同进入市场抬价,寻找公募、私募等机构资金接盘来骗散户投资者进场接盘,最终相关方分配利益。

“但自从退市新规公布以来,如今上市公司的价值已经大大缩水,甚至可能为零,这也是注册制能够摧毁壳价值的内在逻辑。真正优质的公司,价值底线来源于业绩和利润增长。优质的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已在远离业绩差、盈利亏损且没有发展前景的小市值股票。”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进一步指出。

他还表示:“大多数优质的私募和公募机构由于投资决策的约束较多,在合规上参与做盘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据他了解,在退市新规正式实施之后,多家私募和公募机构就开始设定纳入研究范围的上市公司的市值下限。

对于联合坐庄“老鼠仓”行业,上海一位公募基金人士总结称,简单来说就是基金经理与盘方合谋,通过操纵股价来“抬轿子”,以谋取个人利益。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多家基金公司被曝出老鼠仓,部分基金公司甚至发生多起“老鼠仓”事件。不过随着监管层大数据系统的升级,打击效率和排查效率已得到质的提升。

在上海证券基金评级中心分析师姚慧看来,基金公司出现“老鼠仓”事件,即使最后证明与公司无关,只是基金经理的个人行为,也会使投资者对公司失去信心,最终“用脚投票”,转投其他基金公司的怀抱。特别是一些机构投资者,例如社保、保险、养老金、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都有各自的内控机制,一旦触发“警戒线”就会启动强行赎回机制。“老鼠仓”必定触发“警戒线”,这将极大影响基金公司的资产规模及未来的增长潜力。

“老鼠仓”本质上就是通过减损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收益而谋取基金经理个人的非法收益。对投资者而言,资金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无可避免。

姚慧坦言,无论最后基金经理个人是否获利,基金投资者的损失都在所难免,因为基金经理故意为之使其错过了最佳建仓和获利了结时机。而最让基金投资者痛苦的是,他们依靠个人判断很难甄别此类风险,回顾过去被曝光的案件,一些赫赫有名的基金公司也牵涉其中,如果长此以往任其发展,一些风险厌恶的投资者可能因为失望而彻底离开这个市场。

有基金研究人士认为,由于老鼠仓具备较为隐蔽的特性,这就需要完善的监控以及防范体系,在科技越来越发达的背景下,可以将交易所、协会等监管部门的信息进行互联互通,合理配合。其次,加大处罚力度,能够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此外,还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以及完善职业准则,在从业者源头上减少老鼠仓行为的发生。

姚慧还谈到,基金公司都有一套成熟的内控体系,也有很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区别在于各公司执行力度存在差异。

她举例称,比如研究、投资、交易和风控四个环节相互独立,风险控制过程分为事前的风险识别和预警、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评估及处理,一般的操作隔离包括在交易时间对投研人员手机集中保管、禁止无线上网、禁止使用无法监控留痕的即时通信软件、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和交易信息严密隔离、办公电话录音记录、交易室全程监控等。

(编辑:夏欣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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