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反映的线索,国办督查室日前就货车行路难问题开展实地暗访督查组在一些地方的路上随便走一走,便宛如进入了各式限高杆的“陈列馆”,显然,有关限高杆的种种乱象已经非常严重,已经到了非下决心治理不可的程度,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限高杆正常几米?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限高杆正常几米(低于下限限高杆无异于人为路障)

限高杆正常几米

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 督查”平台反映的线索,国办督查室日前就货车行路难问题开展实地暗访。督查组在一些地方的路上随便走一走,便宛如进入了各式限高杆的“陈列馆”,显然,有关限高杆的种种乱象已经非常严重,已经到了非下决心治理不可的程度。

限高杆不是谁想设就能设,不是谁想怎么设就怎么设、想在哪设就在哪设,而必须遵循法律依据和标准。说得通俗一点,公路上的限高杆也有法律“限高”。《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3.6.1条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所谓“净高”,就是指在这个高度以下不允许有任何障碍物,要确保规定高度内的空间完全畅通,即便是限高杆也不行。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也规定了货车的通行高限——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这意味着,在4米或4.2米高度之下,对应的货车有法定通行自由。根据上述规范和标准,设置限高杆需经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实施或同意,须符合法定目的要求,需履行必要程序,也需满足5米或4.5米的净高要求。

而督查组走访发现,各地限高杆标准混乱、高度不一。比如在石家庄,固定限高仅为2.8米的就有103处;升降限高为2.8米至5米的有113处。且不论这些限高杆是否为有权主体设置,单就所限高度而言,就违背了法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就构成了人为路障,妨碍了货车通行自由。

揆诸现实,一些地方或单位在公路上乱设限高限宽等设施,并不是为了保护公路,而是为了限制货车在相关区域通行,降低污染排放,这种一刀切限制货车通行的做法其实与一刀切限停企业的做法类似,都属于大气治理形式主义,也属于懒政。还有一些地方涉嫌利用限高限宽措施把货车赶到收费公路上,涉嫌变相乱收费。

低于法律“下限”的限高杆是典型的物流堵点,逼迫货车走弯路、多绕路、多花钱,降低了物流效率,增加了物流成本和企业负担,妨碍了农副产品和其它产品的运输销售,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作者:■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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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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