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今天我们来谈谈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问答时间
A:社区矫正是针对哪些人群?
Q:社区矫正适合以下四种对象
A: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要做哪些工作?
Q:《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A:槐荫区院都为社区矫正做了哪些工作?
Q:槐荫区院对刑事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上半年槐荫区院集中利用2个半月的时间,对辖区内16个司法所进行了全面的摸情况、排隐患大检察。
检察中,通过一系列灵活多变的监督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走向常态化,助力社区矫正工作走向健康化、规范化,为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担起应有的责任。
槐荫区院参加入矫工作
槐荫区院创建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三二一”监督模式,在全面巡防检察的基础上,以重点巡回检察、派驻检察作为坚实有力的补充。
3
三查看:
2
二抽查:
1
一巡回:
槐荫区院参加入矫工作
通过“三二一”监督模式,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的漏洞,槐荫区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书面纠正违法等方式,及时将其消化解决,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规范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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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槐荫区院
编辑 | 研究室 李晓佳
文字 | 刑事执行检察科 高杰
<济南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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