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著名作家郑渊洁先生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恶意抢注的第3302660号“皮皮鲁”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争议商标:)
经查询,事件起因是有读者告诉郑渊洁在郑州看见一家皮皮鲁餐厅,问郑渊洁与该西餐厅是什么关系,而郑渊洁证实并未向其授权,并称对方使用的商标属于恶意抢注。
涉嫌侵权的郑州皮皮鲁西餐厅恶意抢注第43类“皮皮鲁”商标,注册号3302660。商品核定使用范畴为:饭店、餐馆等。
(郑渊洁持有商标:)
皮皮鲁是谁?
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大吗?
根据查询,郑渊洁先生所持有的“皮皮鲁”商标时间都在2006年,晚于对方注册时间。而根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注册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看,郑渊洁先生并不占优势。
不过,根据郑渊洁先生在微博上称已经向商评委提供了数百页的资料,证明其“皮皮鲁”使用在先证据,以及影响力和知名度证据情况看,申请宣告无效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根据2017年1月1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在影响力上,皮皮鲁作为著名童话人物无疑具有相当广泛的读者认知基础。正因如此,才导致有人利用其知名度获利。根据微博上用户留言,大部分在该餐厅就餐过的食客均以为郑州皮皮鲁餐厅是郑渊洁先生所经营。
更令人惊讶的是,该餐厅长居于郑州美食排行榜前列,甚至诸如#郑州地铁#这样的官微都在帮其宣传。由此可见获利不小。
小结:
无论是著作权还是商标权都是企业或个人的无形资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无疑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富创造丰厚的利润。
企业或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不应该只是遇到侵权问题时才采取行动,而应该提前做好措施,对于自身拥有的专利、商标、域名、著作权等等提前做好一套完整的保护,并且针对其知产进行监控,一旦有人实施侵权,即刻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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