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只是个孩子什么都还没做(他还只是个孩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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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南京小学生遭高空坠物砸中事件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南京鼓楼警方连夜发出警方通报,肇事者竟然是一名8岁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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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南京高空抛物砸伤女童,真相竟是……立法严管,刻不容缓!

事情才刚刚过去了一个月,

再现高空抛物!又是“熊孩子”!

6月25日傍晚,南京吴女士将私家车停进停车位,汽车就被生鸡蛋砸中。站在汽车旁边的3岁男童也被生鸡蛋砸中头部,肿起一个大包。26日吴女士报警后当天停车的时候,汽车又被生鸡蛋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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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居民反映,停车场后方一栋居民楼内,8至10层楼的位置,有一名男童经常朝楼下扔鸡蛋。民警上楼查探,终于找到肇事者,是一名10岁男童。

男童父亲得知此事后,连声向吴女士道歉,并赔偿了相关费用。他表示,一定会对孩子进行严格教育,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男童父亲该庆幸发现及时,

没有造成更不可挽回的情况,

就在7月2日,贵州这件事可就更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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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通报中写道:经查,当日下午16时51分,袁某某在小区内行走,不幸被楼上一10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南明警方提示:高空抛物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自律。同时,监护人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要高空抛物,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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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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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纷纷表示,高空抛物恶习需立法严管,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也需承担相应管教,监护人家长更要负起责任来。

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人命关天”,我们常常能听到这样一句话——“他还只是个孩子……”,这句话成了孩子恶劣行为的护身符,也成了家长自我催眠自我松懈的理由。

“他还只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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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先生的车被熊孩子划出细痕,孩子家长不仅不道歉反而要投诉车主:你吓着我孩子了,需要赔偿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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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打骂孩子,根本不存在医药费一说。为此,张先生报了警,又引来小男孩一家人的不满。最后,经过沟通孩子母亲表示愿意承担后果,会把张先生的车修到好为止。

还是近日,苏州邱女士在小区里捡到一架纸飞机,上面写着“救命”,邱女士随即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小区内30余户住户进行排查,最终找到了丢纸飞机的人——正在上小学2年级的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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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纸飞机上的“救命”是小陶写着玩的。“求助的字不能乱写。”在民警的教育下,小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还是今年年初,2月10日,云南镇雄县,两名熊孩子往一辆轿车的引擎盖里塞鞭炮,几分钟后,轿车就燃烧了起来。轿车车主说,这都是孩子不懂事造成的,对方家长很爽快地就答应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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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双方和解。

杭州一名12岁熊孩子不做暑假作业被爸爸批评教育了一顿:“到小区楼下去清醒清醒!” 小男孩独自一人下了楼,百般聊赖的他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摆弄着,一边游晃一边把停放在小区路边的车挨个儿划了一道,连划了8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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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大关派出所民警只能叫来了“熊孩子”的爸爸,进行教育沟通,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目前涉及到8辆车,理赔!

因为嫌楼外施工的电钻声太吵,正在8楼屋内看动画片的10岁男孩,一气之下用小刀子将施工者下方的安全绳割断,消防大队紧急出动后才将人安全救下。施工者说,“当时我正在用钻机打孔,低头看到一个小男孩正在用刀割我的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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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孩子10岁,今年上五年级,父母在外面做生意,就孩子一个人在家。民警给孩子父亲唐先生打电话,让他回来解决此事,唐先生对小刘做了诚恳的道歉,并赔偿了一根新的安全绳。

这一件件,一桩桩,是的,还好没有出大事,就抱着这样的侥幸,灭火器从天而降,7岁的孩子失去了妈妈。

“他还只是个孩子……”你怎么还说得出口?他是个孩子,就能够杀人放火了!

不少“熊孩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旦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或者不如TA的意,对自己亲生的爷爷奶奶都哭闹打骂。你不满足他,他就要出手伤人!这些所作所为怎么看也不像是“小到不懂是非”,更像是“大到蓄谋已久”。

宽容,不是没有底线,没有原则!

按照我国刑法,14周岁以下青少年实施任何刑法禁止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而家庭管教和收容教养往往收效甚微。

而美国的少年司法,独立于刑法之外,自成体系。少年法庭的审判主要是一种民事行为,法官代表未成年人利益,从改造未成年人的角度决定处置方式。中国台湾奉行“以教代刑”,保护处分优先于刑罚,但失职家长可能被罚款甚至公告名字。

在中国台湾,如果因少年监护人失职导致少年触法,法院将强制监护人对少年进行8到50小时的亲职教育辅导。若拒绝,将被罚款3000到10000元新台币,经再通知仍然不接受者,得按次连续处罚,至其接受为止。经连续处罚三次以上者,监护人之姓名还将被公告。

另外,一些极端案例是可以引发人们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的思考的。比如,2002年,北京蓝极速网吧的一场大火夺取了25条生命。涉嫌纵火的两名未成年人中,14岁的宋富被判无期徒刑,而13周岁的张哲则被送至收容教养,3年后恢复自由。事件中,被害者家属和社会各界也曾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14岁这条线,并非不可动摇。比如香港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就是1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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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就曾遇到一位妈妈把自己的两个孩子,一个四五岁,一个八九岁,单独放在电影院看一部非动画片电影,自己却离开了。看电影期间,四五岁的小男孩一边吵闹一边拿着手机公放看动画片,多位观影者起身制止都没有用,孩子们的妈妈一直到电影结束都没出现。你相信吗?这可能不是偶然,而是折射了很多家长基本的教育缺失责任缺失的状态。

本期1011应急包嘉宾:汤贺闲,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亲子教育专家。汤老师给了家长朋友们一些建议:

“儿童社会化”,规矩要从小建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是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孩子在幼儿时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而家长需要在生活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孩子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

目前老人过度溺爱,有些年轻的父母缺乏一定的养育责任感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教育孩子的现象很常见,但是会给孩子自身和社会中的他人带来极大的影响。一个文明的社会离不开各种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什么是规则呢?规则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必须遵守的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良好的规则,是一切活动的保障,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当中,家长需要在日常生活当中,引导孩子逐步的掌握社会规范,学习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等等,最终达到妥善自治,使儿童客观的适应社会生活的心理发展过程。

家长需给孩子以身作则!

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发展。首先家长一定要以身作则;其次,家长需要学习科学的引导孩子的方法,让孩子先懂得为什么需要遵守规则,遵守规则能给生活带来哪些好处等等;比如:不乱闯红绿灯这项规则,我们就要通过游戏的方式,帮助孩子理解其用意,在游戏中感受到有序的交通秩序,知道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有利于道路通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等。

只有让孩子们理解规则的意义,才能够让孩子更好地接受规则。而且规则意识的培养不是在短期时间内能完成的,也不是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他自然而然就会懂得的,很多家长觉得孩子长大了自然就会懂了,其实这样的思想并不负责任。

儿童的规则意识需要每位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有些规则甚至需要从孩子的幼儿时期就需要用心点点滴滴随机渗透、日积月累,这样才能巩固效果,使我们的孩子逐步养成规则意识,并且让孩子有意识的生成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培养出被社会接受、被他人喜爱的,成年后更易于融入社会的健康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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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ID:jsjs1011,编辑:罗方、文岚,综合:看看新闻、央视新闻、贵州都市网、中国之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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