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食品被罚款(销售过期食品罚款5000元)(1)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涉及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倪某某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2年4月,鸠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倪某某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特嘉来”牌香辣鱼面11袋、“好趣味小猪佩佩”方便面4袋和“好趣味星空面”10袋,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10日,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鸠江区汤沟镇倪某某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店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有11包在售的“特嘉来”香辣鱼面,4包在售的“好趣味小猪佩佩”方便面,10包在售的“好趣味星空面”,均为过期食品。经查,当事人的上述商品均放置于货架上,且当事人处未明确区分销售区和非销售区,当事人进货票据已遗失,未能提供进货和销售记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鸠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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