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的境界也不一样。这位连基本的地理行政常识都不知道。吉林省大连市? ”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在购买的食品产地上看到让他啼笑皆非的一幕。
从该网友发布的图片上可以看到,这是“大连利康食品”品牌生产的“葱香小肚”。
该食品生产日期为2019年2月1日,厂址在大连市瓦房店,而产地一栏则赫然写着“吉林省大连市”。
众所周知,大连位于辽宁省辽东半岛南端,是辽宁省下辖地级市、中央确定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并非吉林省内。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2月12日上午,二三里资讯联系了该食品的生产商大连利康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并不知道此事。
该工作人员说:“葱香小肚是我们的产品,但大连是辽宁的不是吉林的啊!有可能是包装印错了,我们马上检查,要是真的立刻就改。”
资料显示,《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七条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也表明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包括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标签。
对此,二三里资讯联系了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法举报,收到情况反映后相关部门会第一时间调查处理。
( 二三里编辑 N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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