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光在光影中奉献一生(石志光义务为群众)(1)

石志光在作报告 资料照片

他是一位普通的回族老人,39年间走遍了西安的角角落落,用坏了9台放映机,为群众义务放了3800多场电影。他没有收过别人一分钱,没有吃过别人一顿饭,没有拿过别人一件礼品,他的名字叫——石志光。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石志光位于洒金桥附近的家中,对他进行了采访。问及做这些事情的原因,石志光和蔼地说:“我就是爱这个。”

从小就喜欢看电影

“一个带轮轮的铁匣子,咋能出来画面?”小时候,这曾是困扰石志光多年的问题。他好奇心极强,10岁那年电影队进村演出,他跟在后面跑,问各种问题。

坐在自己简陋的房子里,石志光告诉记者:“我从小就喜欢电影,那时候看了很多电影。后来我被录取到延安民众剧团,其中有一个延安地区电影放映队。当时我一看到放映机,就被吸引住了,在那里向别人学习放映技术。那时候,全国人民都在学雷锋,我还参与演出了一个角色,这个角色就是雷锋。从那以后,我对雷锋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用结婚的钱买了放映机

1977年,石志光将积攒了17年、原计划用于办婚礼的800元积蓄拿了出来,从西安造纸厂买来一部退下的二手胶片机,从此开启了他的义务放映生涯。那时的800元对于月工资十几块钱的石志光来说是一笔巨款,家人、同事不能理解,婚期延后。可石志光觉得捡到了宝贝:“那个退下的二手胶片机价值一万多呢,我800块就买来了!”买来的退役电影机已经无法使用,但石志光想尽办法,东拼西凑换了灯泡、皮带等内部零件,终于使这台老机器又一次运转起来。为此,他推迟了婚期,只请了几桌人,简简单单就办了婚礼。

为了考验老机器的性能,石志光开始在自家周围的大街小巷为邻居们试映。街道的墙上,邻居的门与门之间,随时可以挂起银幕。石志光的电影,成为西安洒金桥附近很多人成长过程中最温暖的记忆。

没有任何补助的幸福

石志光义务放映电影的事情,也并非一帆风顺。开始买设备,家里很不支持,社会上也有很多人误解。到工厂和企业单位义务放映时,人们认为他是在从中谋利。有一次挂幕布时,他不慎从六七米的高处跌落,衣服、脸上、身上都划满了口子。几个工人看到后说:“老人家,钱是挣不完的,以后再出来你就雇上几个人帮忙呗。”任凭石志光怎么解释,这些人就是不相信。

后来,这几个工人了解到石志光是义务放电影,深受感动,还在当天撤场的时候赶来帮忙。石志光说:“那种被理解之后的幸福感,是我永远的财富,不求回报是我一生的快乐,谁让我爱这个呢。”

这位一辈子没经商、没存款的普通老工人,没有靠外界任何补助,39年坚持义务放映,这其中的花费均来自老人微薄的工资和兼职打工的收入。他告诉记者:“电影放映技术更新换代很快,成本也在增加。除了更新放映设备,还要租电影拷贝。一些老电影的拷贝最便宜也要100多元一部,大部分都在300元左右。新片子更贵,得好几千元。”为了坚持将义务放映进行下去,除了省吃俭用外,石志光干过搬运工、洗碗工,卖过报纸、蹬过三轮,他尽可能地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出去赚钱,来实践这个炙热的梦想。时至今日,石志光依旧乐此不疲。

39年来,他自己掏钱购买电影放映机、租赁影片,免费为部队官兵和群众放映电影,先后更换购买了9套电影机,走遍了全省107个市、区、县,驻陕20多家部队和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社区、乡镇,行程10万多公里,可绕地球走两圈。每逢“八一”“国庆”等重大节日,他都会慰问消防部队,为官兵送去祝福送去温暖。他以一个普通工人的身份,肩负起一个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我更懂得向社会感恩

从不到30岁开始义务放电影到如今,石志光从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慢慢成为年近古稀的老人,但他和自己的偶像雷锋一样,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从未消退。

除了为群众义务放映影片,石志光还专门设计制作了一系列以精神文明、道德文明、关心青少年下一代、消防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和环境保护等为主题的影片、专题教育片和PPT进行播放。他放映过的《忠诚与背叛》《飞越老人院》《横山号》《杨善洲》《孝行天下》《老百姓是天》《高血压防治》《酗酒的危害》《让生命远离火灾》《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复兴之路》等影片,深受群众喜爱。

近些年,石志光先后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个人”“陕西省学雷锋先进个人”“西安市优秀共产党员”“西安市文明市民标兵”“陕西省时代先锋”“西安市十大道德模范”“中国石化劳动模范”“陕西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在荣誉面前,石志光说:“我更懂得向社会感恩。历经风云的岁月,让我养成了积极乐观、坚韧顽强的人生态度。我始终坚持心灵的洁白,清风正气、对党忠诚、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只要我还走得动,我就要继续给大家义务放电影,为社会做点贡献,也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意义。”

记者 曾世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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