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菜吃饭存在明显浪费,有何后果?将被收取处理厨余垃圾费;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或者迫使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浪费,情节严重的,怎么处理?处罚!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简称《规定》),回答了公众关于餐饮问题的疑问。《规定》自5月27日起施行。

谁给我饭吃我就跟谁走(谁浪费食品谁就要)(1)

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一种“高论”:“我的钱我做主,我想点多少菜就点多少菜,与你们何干?”这种逻辑经不起推敲,你的钱你做主,但资源是公共的,点餐浪费看似是个人承担,实则是全社会“买单”。更何况,处理被浪费的餐饮垃圾要费心费力。从这个角度看,“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是有道理的。

防范餐饮浪费,从两方面着手。一个是,服务人员要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对明显过量点餐的行为进行劝导;另一个是,如果消费者点了却吃不完,应打包带走。也就是说,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供应打包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环保、便携的打包餐盒或者餐袋。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种责任不是虚幻的,也不是虚置的。人人都要敬畏粮食,除了自己不浪费,也要对浪费现象说不。《规定》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食品浪费行为。换言之,当我们看到浪费行为,有责任劝阻,有责任干预,有责任举报。

谁给我饭吃我就跟谁走(谁浪费食品谁就要)(2)

其实,无论推行“光盘行动”,倡导吃不了“兜”着走,还是加大惩戒力度,让浪费食物的人吃苦头,“吃不了兜着走”,都是涵养一种珍惜粮食的节约文化。古人云:“惜食有食,惜衣有衣。”厉行节约是传统美德,也是法治要求。节约的理念,还当体现在理性消费、拒绝攀比,体现在量入为出、精打细算,体现在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等方面。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今天,我们看待节约,不只是因为它关乎成败,更因为它关乎文明,关乎素养,关乎我们的精神追求。举凡真正有底线的人,有公共意识的人,一定拒绝浪费,一定反感奢靡,一定把节约当成自然而然的生活方式。

(文丨余安康)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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