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反虐待动物立法的呼声又起来了。

这件事情本身其实没什么值得争议。如果此法通过,这彰显了我国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完善,公民觉悟的提高,应当支持。

然而每当这件事情被提出来,我们总会听见一些阴阳怪气的声音。

说虐待动物并不触犯他人利益,没有立法的必要。

说虐待动物在性质上并不比淫秽色情、政治敏感更恶劣。

也有理智一点的,说虐待行为的发现和界定有很大困难。

更可笑的,说如果虐待动物立法,那么人是不是都要吃素了?宰猪杀鸡合不合法?

……

总之,这类人有个共同特点,他们都常常把一个词挂在嘴上,或心上。

圣母。

这里的“圣母”,与宗教无关。它一般指无条件包容、怜悯、爱万物的人,当然具有讽刺性——这是我们知道的。

我们常常忘记的是,这个“圣母”,其实是缩短了它难听得多的全称——圣母婊。

这一简称,影响很不好——它不再能暴露这个词语发明者的素质。

举例子,高速公路上一头猪从运猪车上掉了下来,瘸着腿滚了老远。

开弹幕,你说好可怜,紧接着必有人骂你“圣母”。

一只猫被重物压残废了,它拖着失去力量的半截身子慌张地跑到镜头之外。

有人说,啊一定很疼。紧接着,他们说,你看你看,圣母又出现了。

……

这些动不动叫别人“圣母”的人,都会貌似清醒理智地发表一系列言论,似乎别人真的是爱心泛滥猪油蒙了心,乍一听还挺唬人。但是他们的所有言论都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动物不是人,它们的痛苦无关紧要。一旦你同情了,你就是圣母,就该骂。

甚至在同情一下动物并不伤害他们任何利益的情况下,他们依然选择漠视——何止是漠视,有时他们简直是欣赏和享受。

也许是同情会带来类似痛苦的心理反应,也许是因为别的,总之他们放弃了人类的一种重要心理机制——共情。

但,他们忽略了一点。人类是动物,再理性再科学自我感觉再好,我们也是动物。我们和自然界的猫狗猪羊其实有很多共同点——都有情绪,有痛觉,而且会表现。甚至表现痛苦的形式也相差不大——动物疼了会嚎叫,我们疼了难道还会说出几国外语?动物受欺负会摇尾乞怜,我们难道就不会说“高抬贵手”、“好汉饶命”?

相似的现象,会引发相似的效果。

那些对动物毫无同情心的人,对他人的痛苦与困境,大抵也不会太上心。

这就是虐待动物行为的危险之处。

动物可以随意虐待,是因为他们力气小、智商低、不会说话。

那么如果换成人呢?换成幼儿、老人、智障者呢?甚至换成吃了安眠药或是惨遭劫持的我们每一个人呢?你猜那些虐猫虐狗的会怎么做?

他们十有八九会觉得更刺激更有趣(因为虐待动物未被制裁,他们的恶意被助长了),然后,因为伤害人类是要判刑的,那么,当然,不留活口。

法律是个冷酷又温情的东西。它惩戒人,也拯救人。

好些“反圣母”们以自己的观点为荣,是因为《三体》中有一句话——

“失去人性,失去很多;

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此话的背景,大体是人类的执剑人(程心)面对三体世界心软犹豫,一步错步步错,圣母的好心毁灭了地球,毁灭了银河系,以致毁灭了宇宙。

然后这句话就被奉为经典,成了一些无共情人类的口头禅,他们甚至将此解读为兽性比人性重要多了、高级多了。

被如此断章取义,大刘真该为自己的作品一大哭。

将日常处境与宇宙生死存亡类比,怪不得他们常常如此自信。

说回“圣母”这个概念,它其实不完全冤枉。“反圣母”口中的极端“爱狗人士”,在社会中也确实存在。但我坚信两点——第一,在社会中,溺爱宠物并且因此伤害他人利益的,绝对少于虐待动物的;第二,即使有这类人存在,也有法律可以制裁(毕竟,我们的法律是为人类制定的)。因此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并不会伤害人类的利益。

相反地,在世界上,越是个人权利、尊严发达的地区,动物受到的尊重也相应更高。

这时大概爱国键盘侠们又该粉墨登场了——“我们堂堂中国,为什么要讨好洋人、效法他们那一套?”

我想这些小朋友们应该多读读历史。从鸦片战争到今天,从学习日本学习欧美学习苏俄到今天走上自己的道路,我们一直在追赶西方——追赶他们富国强兵,追赶他们发达进步,追赶他们可以将自己的文明远播异方。在我国的立法之路上,也有诸多的效法他国的案例——去伪存真,正确的,就该效仿啊。

如果反虐待动物法成立了有什么用(小心那些把圣母)(1)

说回反虐待动物法。

很多大放厥词的人,根本就没弄懂“虐待”的定义。

虐待,不是宰杀,不是食用,而是虐——《说文解字》曰:“虐,残也。”

就是残害啊。

记得小学时学这个字,总把下半部分写反。语文老师说:“它的开口是朝外的,所以我们想象,虐就是把人踹出去,让他滚。这就是虐。”

当时我确实依靠这个方法记住了“虐”字的写法。

但现在我明白了,老师说的不对。

虐不是把人踹出去。

没错,当我们讨厌一个人或物,最痛快的做法就是把它赶出去或扔出去,对吧?

然而虐不是。虐更恶劣。

它是不让你出去,然后折磨你,残害你,使你痛苦。

损人不利己,毫无意义地以你的痛苦为快乐,这就是虐待。

所以,我真心希望此法通过。

尽管会给国家带来一定工作量,但是公民的素质来自教育和约束。此法一出,令行禁止,国家和社会面对的潜在麻烦会少很多——即使这在短期内不那么容易看出来。

但是,相信我,真的会。

让我们一起努力。

就算不通过,我们也会继续——这意味着道路还长。

我们坚信,会尊重每一个生命,

亦是中华复兴之路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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