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喜欢养宠物的人是越来越多,但大家平时喂养的都是猫、狗之类的小动物。可是,在我市小返乡后沟村里,却有这么一户人家养了一只猴子,导致饲养他的主人李某涉嫌犯罪了。

男子被抓养了三只宠物(男子千元购买宠物)(1)

近日,公安杏花岭分局小返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至小返乡后沟村时,发现李某家的院子里竟然养着一只猴子。这只猴子大约有五六十公分长,被饲养在一个一米见方的笼子里。

男子被抓养了三只宠物(男子千元购买宠物)(2)

在我们的生活中,养猴的人可真是不多见,所以这只猴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仔细一看,好像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经过询问,这只猴子是李某不久前在某市场闲逛时,以1000元的价格买回来养在家中的。这只猴子到底是什么品种,究竟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个人又是否能够喂养呢?在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联系了太原市动物园的专业人员。经过鉴定,这确实是一只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相关法律,李某在没有林业部门授予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法律,小返派出所随即将此案受理为刑事案件。

男子被抓养了三只宠物(男子千元购买宠物)(3)

正是因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李某涉嫌犯罪,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取保候审,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查贩卖猕猴的上线。在这里,警方提示大家,不是什么动物都可以当做宠物喂养的,个人饲养野生动物需要林业管理部门授予《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而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禁止个人饲养的。希望大家在饲养动物前确定动物的品种,合法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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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并州之剑》郭丽 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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