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经历了一件不可描述的事儿,很无语!

文/肥猪满圈

你们经历的最绝望的事情是啥(我今天经历了一件不可描述的事儿)(1)

我今天去买一个新手机号,来到营业厅,就不说哪个营业厅了。最便宜的,28块钱1个月,我也不用它打电话,因此我觉得有点小贵,这也罢了,没关系的。

后来值机的柜员女说没关系,您可以打电话给客服,让他给您换成每个月9块的套餐就可以了,您就这个月交28元,以后您可以变成1个月9块的。

我觉得这挺好,没问题,那就办吧。于是乎掏出身份证给营业厅的值机女,一切都OK,没什么问题。

但是,值机女打出一张单子,不单是要我签字,而是要我抄一段话,那段话大概意思就是:我保证,不用此号从事违法犯罪或者非法活动,不用此号从事金融诈骗活动,本人特此保证!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当时就火了,破口大骂。当然不是骂女值机员啊,这和她没太大的关系,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关系。

我用我能搜罗到的最难听的语言骂了该骂的相关单位和一些列相关联机构。

我认为,不管任何人,你用此号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或者是非法活动,谁犯罪谁违法谁负法律责任即可,关键是现在正在办理手机号的人,他没从事任何非法或者是违法活动啊,你先给人家签一个这个,做有罪推定,甚至是犯罪推定,大家觉得合适吗?

就好比啊,你买个房子,有关部门要求你签一条:你所买之房子,只能用于个人居住或者出租,不得从事任何非法或者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聚众赌博,不得卖淫嫖娼,不得制售毒品,不得制售假币,不得这个不得那个。

你生一孩子,去上户口,有关部门和你说,你儿子今后不得当土匪,不得抢劫,不得欺男霸女;你生一女儿,有关部门要求你的孩子长大以后不得卖淫不得贩毒不得从事有偿陪侍色情表演等等,您觉得这合适吗?

谁做了不该做的事儿,谁触犯了法律谁自己负责,而不能做这个有罪推定吧?买个手机号,得要签一个不能用此手机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金融诈骗活动。关键是,人家干了吗?这都哪儿和哪儿啊。再难听的话,我只能在心里说一万次了。

您知道我啥感觉吗?就好像谁都和他们似的?把好好的人都想成和他们一样吗?因为他们那样,因此他们以为我们也和他们似的,卑鄙无耻,坏事做绝!

此事我无比之愤怒,因此才特撰之此文,以泄私愤也,感谢大家!

肥猪满圈老李

02082022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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