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一个响亮的名称无疑对企业的发展多有裨益。随着政府部门不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如今,企业名称通过网上自填报系统即可自助申报,简单易行。但在方便申办人的同时,不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命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也开始出现。近日,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就处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日前,网上一则《这三人用10万元在贵阳南明区搞了个“筑房网”?敢想还敢做》的消息引起南明区市场监管局的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到文内提到的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原来,这三名从事房地产经纪的人合伙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在给公司起名时,觉得“筑房网”作为官方主管的贵阳房地产信息网站名气很大,如果自己的公司也取名“筑房网”肯定能增加影响力。于是在注册时,他们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在线申报了“贵州筑房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但是,根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规定: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不得含有另一企业名称。明显,三人的做法已经违反规定。

深圳申请高新企业纳税要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1)

图为处理现场。

经过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和住建部门的约谈,三人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为及时纠正错误,消除不良影响,三人于7月27日办理了企业名称变更,并在报刊刊登了声明消除影响。

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创业者,市场主体在获得更多自主权的同时,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遵循“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原则,因此合法合规为企业命名既是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是规避自身风险。

据介绍,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具有提示申请人侵权风险的功能,同时,申请人在办理自主申报时还需签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信用承诺书》,如因侵权引起争议和纠纷,将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伟

深圳申请高新企业纳税要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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