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生产经营职能和工作任务,需要不同的岗位和人员来承担和完成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不仅表现为部门、工种、岗位,以及工作地、劳动环境等空间上的劳动分工和协作,还表现为时间维度上的劳动分工与协作,即员工的工作时间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的时间配置是否合理和科学,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主要对员工的工作时间组织进行探讨,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企业的人力资源时间配置)

企业人力资源配置

在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生产经营职能和工作任务,需要不同的岗位和人员来承担和完成。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不仅表现为部门、工种、岗位,以及工作地、劳动环境等空间上的劳动分工和协作,还表现为时间维度上的劳动分工与协作,即员工的工作时间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的时间配置是否合理和科学,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主要对员工的工作时间组织进行探讨。

工时又称“人时”是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它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计量单位。在应用过程中会分为以下几类:

1.日历工时:表示报告期全部可以利用的时间(包括公休和假日时间)。

2.制度公休工时:指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公休,节假日中职工应休息的天数之和。

3.制度工作工时:指国家规定职工应工作的工时,即每天8小时或每周40小时。

4.停工工时:指职工在规定的工作小时内,由于某种原因(如动力不足、检修设备等),未能工作的工时,与职工停工后被调做其他非本职工作或非生产性工作的工时数。

5.出勤工时:指职工在规定时间实际参加工作的工时数。

6.缺勤工时:指职工按规定应参加工作,而由于本人原因(如疾病、产假、事假等)没有参加工作的工时。

7.非生产工时:指执行国家、社会义务,或经企业确定从事其他社会活动,而未从事该企业工作的工时。

8.加班工时:指职工实际工作的小时数,包括加班工时、因公出差到企业外工作的工时,职工临时被调动从事其他工作的工时。

在企业的工作量和工时长度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消除各种工时带来的损失就意味着人员配置需求的减少,进而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存在三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国家规定的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我国多数企业采用这一制度。

2.综合工时制:指因工作的特殊要求,需连续作业或受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生产人员,采用周、月、季或年度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时制:指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内容的特殊性,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取的工时制度。

三者比较如下:

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的特殊性,需要根据自身岗位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相应的工时制度。其中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实行,否则在遇到劳动纠纷时,都会按照标准工时进行裁判。

企业为了高效完成既定的生产目标,不仅需要选择不同的工时制度,还要从日常的生产需求出发,根据劳动分工与协作的要求,建立工作轮班制。

工作轮班有多种组织形式,我国企业根据各自不同的生产需要,建立了各种各样的轮班制度。其中根据一天内的运转情况,大致可进行以下分类:

员工工作时间不能无限度地延长,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企业,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一周超过40小时即视为加班时间。基于企业用工成本和员工身心健康考虑,42小时或56小时为更为合理的选择,而84小时远超员工身体负荷,不应提倡。就目前大多数企业现状来看,三班一运转、三班两运转、四班三运转等更为常见。

企业在安排工作轮班制度时应注意:

1.要平衡各个轮班人员的配备。

2.适当组织各班工人交叉上班。

3.建立和健全交接班制度。

4.工作轮班的组织,应从生产的具体情况出发,以便充分利用工时和人力。

5.工作轮班制对人的生理、心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夜班对人的影响最大。可采用两种办法减缓员工夜班疲劳情况:适当增加夜班前后的休息时间;缩短上夜班的次数,如采用四班三运转。

在对员工权益保护日益完善的今天,员工工作时间的有效配置越来越重要,企业效益与员工价值之间关系的平衡、工时的制定、工时制的选取、工作轮班制度的安排,需要引起每一个企业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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