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阜新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破获一起非法传播“计算机病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扣押作案使用电脑设备4套、手机8部,捣毁利用黑客软件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窝点2处。

最恶性的黑客盗窃案(传播病毒盗窃个人信息)(1)

犯罪团伙

从制作、出租、出售攻击软件到获利

背后有着完整的非法利益链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开发区公安分局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今年7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互联网传播“病毒”并非法盗取公民信息进行售卖,这立即引起了开发区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

经了解,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于2020年5月初的一天,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技术源代码,自行编写了一个木马病毒软件,这款软件能够躲避电脑杀毒软件的查杀,一旦电脑感染该木马病毒,控制人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控制他人电脑,并获取电脑中的所有数据。丁某某通过微信、QQ聊天平台发广告以每个月3500元-6000元不等的价格出租这款软件,以定期给租客的软件升级为诱饵来获得非法利润。丁某某还将此软件以6000元一个月的价格出租给了姜某和李某,自2020年5月至今共非法获利4万余元。随后,姜某和李某将木马病毒的源文件伪装成正常文件发给客户,客户点击后就会被他们控制从而窃取个人信息,姜某和李某再将窃取到的公民信息以不同的价钱出售他人,同时姜某和李某还通过向他人出租该软件非法获利。

经过缜密侦查和调查取证,民警摸清了这一犯罪链条的组织构架以及犯罪事实。见时机成熟,专案组立即展开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民警兵分两路,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姜某及李某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姜某及李某对非法传播“计算机病毒并窃取公民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恶性的黑客盗窃案(传播病毒盗窃个人信息)(2)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姜某、李某因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警讯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