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0日,
在全椒县S210与花园路交口
发生了一起三轮车和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三轮车驾驶肋骨骨折,两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调取了路口监控。监控显示,当时三轮车在绿转红的最后几秒正常通过路口,右方车道红色小轿车在红转绿的第一时间也通过路口,最终发生了碰撞。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三轮车比红色轿车早一个灯次,具有优先通行权,红色轿车应该让前一组放行信号的三轮车先行。此次事故,轿车驾驶人负全责。
车主们开车免不了遇上追尾或碰撞,
不了解交通事故责任断定怎么行!
看完下面几张动图,
让你一秒知晓什么情况下该负全责,
什么情况下对方负责。
1
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
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全责。
3
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全责。
4
红灯亮时,后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全责。
5
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全责。
6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全责。
7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全责。
8
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的,负全责。
9
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负全责。
10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负全责。
11
超越前方正在掉头车的,负全责。
12
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负全责。
13
装载的货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负全责。
14
进入无灯控制的环形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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