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公布的“冀交罚张综合〔2023〕00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延崇分公司因放行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被处以罚款1.5万元。

河北货运超限超载新规(放行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1)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延崇分公司所属怀来北收费站虽然设置了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备,但是于2023年4月18日16时59分、19时03分、19时12分分别放行冀 G77164/鲁QR8M2挂、冀GG2357/冀GUY62挂、冀ET8342/冀E017X挂三辆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属实,无从轻、从重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违反了《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依据《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四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 年版)》第二十二项一般等级执行标准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6月8日。

企查查网站显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延崇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负责人为陈昕,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产业集聚区腾飞路7号105室,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政府收费高速公路项目、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含PPP项目)、其他相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绿化、检测;服务区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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