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防骗大数据

网络上的“鸡汤”一词,源自于美国人杰克·坎菲尔德和马克·维克多·汉森创作的励志作品集《心灵鸡汤》,喻指“充满知识与感情的话语”。然而,过去散发过无数正能量的“鸡汤”,如今却在社交网络乱象中变了味儿,各类“箴言妙语”“养神宝典”目不暇接,多种广告信息难辨真假。

(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网络营销是不是骗人的(网络鸡汤背后的陷阱骗局)(1)

题图:网络配图

三秦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在微博、微信等网络环境中,还是在传统出版领域,“心灵鸡汤”类的文字泛滥,打着名人旗号“横行”社交网络空间的“高仿鸡汤”屡见不鲜,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些“鸡汤文”在诱发网友转发的背后,还暗藏着一条收益不菲的产业链条。

名人的烦恼:屡屡“被鸡汤”

近日,一名博主发了一条“莫言语录”,文中指,“莫言敬佩两种人,年轻时陪男人过苦日子的女人;富裕时陪女人过好日子的男人”,并@莫言本人。莫言本人转发了这条微博,并且配文称:“理不糙,可我也想知道这是谁写的。”当面打翻这碗“高仿鸡汤”。

这并非莫言第一次“躺枪”,早前,“你羡慕我的自由,我羡慕你的约束;你羡慕我的车,我羡慕你的房……我们都是远视眼,总是活在对别人的仰视里;或许,我们都是近视眼,往往忽略了身边的幸福...”“烟恋上了手指,手指却把香烟给了嘴唇,香烟亲吻着嘴唇,内心却给了肺...”等署着“莫言”名字的鸡汤就在网络盛行。

打着名人的名义来推销不知是谁创作的“心灵鸡汤”式文字,导致名人“被鸡汤”现象,在网络中已见怪不怪。“杨澜给女孩子的14条忠告”曾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杨澜却撰文回应,称看到之后感觉莫名其妙,“我从来没有写以此为题的博客”。

杨澜直言,“给女孩的14个建议”一文中提到的多读书、适当提高自己的品位等建议她也赞同,“但将此总结为给女孩的14个建议实在非我的博客”,并“特此声明,以正视听”。网上的所谓“杨澜语录”也有一半不是自己说的。(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曾经,有一段署名“鲁迅”的金句也流传甚广,甚至著名主持人也在微博上转发。文中写道:“鲁迅说,到了一定年龄,必须扔掉四样东西:没意义的酒局,不爱你的人,看不起你的亲戚,虚情假意的朋友!”多个鲁迅研究专家都出来表态说,鲁迅从不写鸡汤文章,这几句话与迅翁毫无关联。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从内容上看,这些仿冒文章、仿冒语录几乎都是鸡汤体甚至打油诗,所讨论范围超不出生活、爱情、人际相处,甚至酒色人欲,十分的“接地气”,文字又朗朗上口,颇具感召力和煽动力。而将“心灵鸡汤”式文字套上名人的光环,显然可以使得这些文字更具备权威性和价值感。

网络营销是不是骗人的(网络鸡汤背后的陷阱骗局)(2)

网络营销是不是骗人的(网络鸡汤背后的陷阱骗局)(3)

“鸡汤”背后的骗局陷阱

“这类鸡汤很多都出自段子手,看似温情脉脉,背后则是真金白银的商业利益。段子手通过微博、微信分发出去,博取点击量和粉丝量,吸引大家对产品、商品的关注,最终实现盈利的商业目的。”

在西安一家网络媒体做编辑的郭昊告诉记者,互联网时代,“眼球经济”长盛不衰,文章火了,粉丝多了,利益自然就来了。郭昊说,“鸡汤文”大多由专门的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转发平台进行分发,注册人员再通过转发此类附带广告的文章来获取分成,转发一次1到5分钱;一篇10万 文章,转发平台可获得两三万元的灰色收入。

记者随机点开了一篇通过APP平台转发的微信文章,并点击了文章末尾“根治白发”的广告,通过扫描广告中的二维码,添加上了一名自称是健康达人的卖家的微信好友。当记者向其索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信息时,该卖家将一个包装盒的照片和一张染发剂专利发明公布截图发了过来。而对于记者多次索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生产厂家的信息,该卖家未予回复。

记者采访发现,“鸡汤文”中广告除了一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信息模糊不清的情况,更令人担忧的是,“鸡汤文”的转发不仅是在替别人“挣钱”,更有可能会害人。据媒体报道,一位老人在网上花1760元买了一种男性保健品,服用之后,老人就接到骚扰电话,不断有“总监”“院长”等人物,以治病为借口让老人买各种乱七八糟的药物。

而后出现的“消保委人员”“财务人员”“经理”等角色,则说前面“出场”的人有问题,称给老人补偿,但要其交税。就这样,短短几个月时间,这位老人汇了14笔款,共计54万多元。然而,吃了这么久,一点效果都没有,最终老人报警。警方经过两个多月调查,在广西南宁一举捣毁这个诈骗团伙,抓获17人。

网络营销是不是骗人的(网络鸡汤背后的陷阱骗局)(4)

双管齐下拒绝“毒鸡汤”

对于微信“鸡汤文”这个产业江湖,微信官方显然也已经有所察觉,其发布公告称,将对“转发赚钱、刷分刷榜类”的诱导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形式包括删文、限制账号部分能力或封禁账号等。

微信公告称,发现部分公众号近期开展转发赚钱、刷分刷榜类行为,通过赠送积分、礼品、现金等形式利诱、引导用户转发文章、关注公众号、下载应用软件等,此类行为已违反《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对用户造成骚扰、破坏用户体验、扰乱平台的健康生态,微信将会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理。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5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首次将新媒体账户列为了重点整治对象。”对微信鸡汤文存在的问题,一名工商系统工作人员坦言,随着社交神器微信的爆发式普及推广和应用,各种网络诈骗、非法营销、侵权等行为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借着移动互联网的东风,披着合法的外衣,精准到达每一个使用微信用户的朋友圈。该类营销借助的是新兴社交平台微信,具有传播迅速、转发量大、不易监管、由点到点反复出现等特点,广大用户不胜其扰。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开展的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工商部门将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藏污纳垢的‘鸡汤文’已经变成了‘毒鸡汤’,要治理和遏制,还需双管齐下,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管理,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纪行为。另一方面,每一位网友都应从自身做起,增强自身拒防能力。”(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资深媒体评论员刘斯君建议,广大用户应加强信息接收的筛选力度,提高真假辨别能力,善用理性分析,抵制不良信息,对各类带有明显诱导、诈骗、噱头、色情信息的转发说不。对各种劝说消费者消费的所谓客服、工作人员保持警惕。遭遇侵权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防骗大数据(FPData)综合三秦都市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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