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海日报、乌海市国益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举行乌海市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四批)专场拍卖会,拍卖公车94辆。
拍卖清单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前来咨询,同时缴纳1万元/辆拍卖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展示地点:政府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引导
联系咨询电话:0473-2029556 18847352829
13847358595 13847368088
监督电话:0473-3998693 2999722
国家注册拍卖师:贾建军 注册证号:020156
报名及拍卖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拉南路18号
拍卖规则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本行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公开、公平、公正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而制定。
一、参加竞买的个人和组织,入场前须凭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视为正式竞买人,拍卖结束后凭号牌及收据退还保证金,或充抵买受价款。
二、本次拍卖按照拍卖标的现场实际状况拍卖,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到现场仔细查看拍卖标的,了解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瑕疵及有关资料。
三、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因此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因不了解拍卖标的的品质和瑕疵,参与竞买成交而又反悔的其责任自负,并且应承担标的成交价20%违约金及其它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进入拍卖厅,则表示竞买人认同本规则。
六、拍卖会采取加价形式举行,以最高出价经拍卖师击槌为准。
七、拍卖会对拍卖标的采取有保留价拍卖,未达到保留价的拍卖标的,拍卖师有权收回,而不需做任何解释。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在《竞买协议》规定的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付清全部价款,同时办理有关证件及物品交接等手续(竞买协议另有规定除外),如超过规定日期,则视为违约,应承担标的成交价20%违约金及其它法律责任。
九、作为拍卖方,对委托方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行根据《拍卖法》规定的比例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竞买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十一、竞买人不得将所持的号牌移交给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对拍卖成交标的,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转移和其它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拍卖前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由委托人承担,国税和地税以及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乌海市国益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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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杨孝成 编辑/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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