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史有文字记载的已有五千多年,在这五千年的时光中,人类经历了由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人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保障,但是在曾经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在现代人眼中难以置信甚至是难以接受的习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历史上小编认为的最令人难以置信的三大习俗。

第三名:裹足

从古至今的习俗(历史上三大令人难以置信的习俗)(1)

裹足,又名缠足,是新兴于中国宋朝开始的一种毒害了近千年中国女性的一种陋习。或许现在很多的人对缠足没什么印象,但是想必“三寸金莲”这个词大家都不陌生。裹足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在中国古代审美观念上,所谓的女性美就是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娇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质,至于脚也不例外。宋代以前虽未出现缠足风俗,未出现对于脚刻意求小、非小不可的狂热现象,但以女足纤小的为美的观念却是存在的。汉朝《孔雀东南飞》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明确赞美女足的纤小。

在当时这种审美观念的影响下,全国盛行了缠足风,要知道,当时可没有麻药一说,缠足是按住女性的身体,硬生生的把裹脚布勒进女孩子的脚上,尽量的压缩其体积,形成一种近似于三角锥的形状。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了上世纪四五十年代,1950年左右的农村,还有给女孩子裹脚的陋习,小编的奶奶就是深受其毒害的人员之一。

第二名:太监

太监本为官名,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隋、唐有大监,“大”也写作“太”,与阉宦无关。宋、元官署以“大监”为主官者不少,明内廷有十二监,主官均称太监,由阉人担任,主官以下宦官,无太监之名。清始以太监加诸所有宦官,宦官与太监遂为同义词。古代宫廷里受过宫刑的寺人便是宦官。

“太监”一词的出现,是隋唐以后的事。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到了明代,宦官权势日增,只有地位较高的内监才被称为“太监。清代人们把所有宦官都尊称“太监”,太监也就称为宦官代名词了。

从古至今的习俗(历史上三大令人难以置信的习俗)(2)

经磊扮演太监

对太监这个词,大家想必都不陌生,历史上的宦官专政更是数不胜数,别的不说,明朝的“东厂”和“西厂”;秦朝的赵高;唐代的高力士,李辅国;都是鼎鼎有名的大太监,这一恶劣的现象伴随着中华民国成立后才逐渐消失。

第一名:活人祭祀

古人相信宇宙的一切都由神来掌控。因此人们通过祭神的活动来祈求神灵赐福。每当祭神的时候,人们拿出贵重物品作为贡物,有的地方甚至用人的生命做贡品,以表示虔诚。

从古至今的习俗(历史上三大令人难以置信的习俗)(3)

活人祭祀的方法是用来祭祀神灵或其他神物。人们通常用杀死人类来乞求超自然力量和权利。这种习俗常常出现在古代文化中,并且在多个文化领域中发扬,如因杀人仪式而恶名昭彰的玛雅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一些人将这两种文明视为这种恐怖习俗的本源。人们认为受害人的死亡仪式是为了取悦神灵、安抚灵魂的方法。受害人的选取范围从囚犯到婴孩到纯洁的处女,他们遭受着悲惨的命运——焚烧、斩首、活埋。

近年以来,活人祭祀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变得不常见。如今这种祭祀已经非常稀少。大多数的宗教谴责这种行为,当代法律也将其定位违法行为。尽管如此,在如今还是会看见这种习俗,特别是仍然信奉传统文化的不发达地区。

小编认为,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人们认知的提高,各种各样的陋习终将会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让我们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对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继承古人优秀精神的前提下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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