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卦初爻为阴爻,《易》例,阴爻称“六”,故题“初六”。文王所系爻辞为“鸣豫,凶”。
凡出声皆曰“鸣”,引申为表达,言说。“豫”,逸豫,安乐。
初六阴居阳位,应位在四,九四体震为善鸣,初六应之, 故曰“鸣豫”。
“鸣豫”,骄人之意。
处豫之始,以柔居刚,失位而鸣,故“凶”。
《尚书·旅獒》:“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宴安鸩毒,如纨绔子弟,生于逸乐,不知稼穑之艰难,挥霍无度,自鸣得意,必至于凶。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志”,心中所存之意念。“穷”,尽,竭。
初六处下而失正,才德不称其位,贪图享乐而丧其志。
爻辞曰“鸣豫”,意思是说初六胸无大志,不思进取,所以“凶”。
杨万里《诚斋易传》:“鸣谦则吉,鸣豫则凶,何也?谦可鸣也,而豫不可鸣也。”
鸣豫,自骄而堕,醉生梦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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