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闫会东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遇到这样的情形:今天我手头紧了,向你借点钱;明天我公司资金周转出不灵了找朋友帮一下忙。经济往来,基本都是凭感情和个人信用借钱,有时候甚至连借条都不用打。

随着借钱不还的现象、催讨欠款反目成仇的事件频繁发生,人们为了保证借出去的钱顺利收回来,逐渐学会了使用抵押、担保等方式借钱,这反映出人们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了。当债主遭遇欠钱不还、催讨不成时,一般是采用追讨欠款方式起诉。另外,债主在起诉的同时还会选择向法院申请对欠债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通俗意义上讲,财产保全的作用就是为了确保判决书能够有效实现,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一纸判决的层面上。然而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一些当事人利用财产保全的方式恶意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超标的查封保全则是他们常常采用的方式。那么针对这种情况,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方式展开论述。

房子有没有查封去哪里查(遇到超标的查封)(1)

【基本案情】

笔者近期遇到这样一个案件。王女士是个资产颇丰的企业家,跟李女士是多年的好友。王女士公司的资金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周转困难,为了缓解压力,向李女士借款五十万,两人还约定借期一年,月息1.5分。

可是因疫情持续,王女士公司的资金状况一直未能缓解,她只能做到按月付息。之后,李女士提出想把钱要回来,王女士表示确实有困难,希望李女士再给几个月的时间。让王女士意想不到的是,李女士直接把她告到法院了,并且还向法院申请查封了王女士名下的两套房产。目前这两套房产的市场价值已经超过了500万,虽然这些房子涉及到银行抵押,但是即使扣除银行的抵押金额,王女士被查封的财产也超过了200万,远远高于借款50万。她很疑惑:欠债应该还钱,但是把我的财产全部查封也不应该吧?

房子有没有查封去哪里查(遇到超标的查封)(2)

【律师说法】

其实,王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就叫超标的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申请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数额是有限制的,查封金额应该以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金额加上执行费用总和为标准,超过上述金额的查封行为是被禁止的。如果发生了超标的额查封的情形,法院应该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明确了不得进行超标的保全,要平等保护各方权益、依法保护债务人产权。

就本案而言,王女士的欠款金额为五十万,而被查封的财产数额却高达数百万。虽然财产保全制度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法依据。但是即使是权利,行使的时候也不能无限制。法院在衡量财产保全申请是否应该支持时应该进行全方面考察,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程序既要依法、及时实现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又要保障被保全人的合法权益。在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时,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不得实施超标的保全的行为,对明显超标的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以部分保全为原则。

基于上述理由,王女士向法院提出了异议申请,经过法院审查,最后对于她的部分财产解除了查封。

在明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由于信用意识缺乏,申请财产保全有助于有效防止相关诉讼当事人恶意转移、藏匿财产。大家需要记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是有限度的,如果申请保全有错误,导致被申请人受到损失,会导致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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