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提醒:有人要加你好友

哦哦,加吧,万一人家有事呢

对方把我拉进一个群(对方刚加完好友)(1)

对方把我拉进一个群(对方刚加完好友)(2)

加完好友,对方二话不说

就拉我进群

哇大开眼界啊,这怎么啥都有

刷单跑分、投资理财、境外赌博

个个号称能给我赚上一大笔钱

......

试试?试试就试试

天哪!!!我的钱

对方把我拉进一个群(对方刚加完好友)(3)

万万没想到

我竟然被一群孩子套路了...

16岁学生成帮凶

近日,浙江宁波象山网警打掉了一个为跨境“杀猪盘”团伙提供引流炒群服务的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当场查获作案用手机20余部。

破案擒贼对警察来说本是一件开心的事,然而这次参与抓捕行动的警察却纷纷扼腕叹息——因为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张张稚嫩的脸——民警怎么也不愿把他们与犯罪嫌疑人联系在一起。

这里面有的是女孩,有的还穿着校服。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个团伙里为首的一男一女两名主犯才16岁!还只是上中学的年龄,竟已经成为了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对方把我拉进一个群(对方刚加完好友)(4)

他们的工作就是通过上家提供的批量号码,逐一加好友,推送微信群二维码,拉人进群。

隔上一段时间,便将整理好的入群人员名单发还给上家,以每拉1人收取5-8元不等的价码为报酬,累计获利上万元。

你可能想问,那到底有没有人上当呢?当然有,比如宁波报案人钱某某,一个人就被诈骗了140余万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的年轻人

青少年犯罪,是非常令人痛心的,在本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年龄里,他们没有经得住金钱的诱惑,违背了做人的原则,放弃了做事的底线。

明明知道自己在做的“工作”是害人的,他们不但没有及时退出,还乐此不疲,积极追求利益最大化,为青春蒙上了犯罪的阴霾。

对方把我拉进一个群(对方刚加完好友)(5)

对方把我拉进一个群(对方刚加完好友)(6)

在这里,网警叔叔想给各位青少年算上人生“六笔账”:

一是“职业账”,不要自毁前程。

青少年就像一张白纸,人生的成就和幸福的生活还在前方,一旦背上犯罪前科,将来从事很多职业都会受限,再有能力也没人给你机会。档案上有了“不光彩”的历史,求职创业都会更加艰难,改变的可能将是整个人生。

二是“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

犯罪似乎是“无本万利”的买卖,但一朝被捕,司法机关将追缴全部犯罪所得收益。到时候,不但靠犯罪得来的钱一分拿不到,还可能进一步受到罚金刑的惩罚。除了刑事责任外,民事责任也难逃,连带赔偿起来,一个案子就可能让你倾家荡产。

三是“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

人生在世,每个人都希望获得他人的尊重,每个人都希望人前有面子,做人有尊严。但是,青少年一旦犯罪,名誉扫地,同时也会给亲人蒙羞,给朋友蒙羞,给学校蒙羞。

四是“家庭账”,不要家破人亡。

家是温暖的港湾,可家人犯罪,对一个家庭来说将是毁灭性的打击。因家人犯罪给家庭带来的负面冲击而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比比皆是,绝不是电视剧里的桥段。

五是“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

真的进去了,每日面对高墙铁窗、蹲监坐牢,失去人身自由,度日如年是什么滋味?体验过的人才知道。

六是“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

这多那多不如快乐多,这好那好不如身体好。一旦犯罪,白天食不知味,夜晚寐不安息,承受着沉重的心理负担,久而久之垮掉了精神,垮掉了身体。

一劝再劝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朋友们千万不要太天真,以为隔着互联网,警察就抓不到帮助犯罪的自己,你要知道:

“唯利是图”的求职创业路是危险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会再次应验。一个有志青年转身变成犯罪人不仅仅是给个人带来损失,更是给家庭、社会、国家带来伤痛。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人生,才会是有意义的人生。

来源 |公安部网安局

来源: 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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