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汽车三包法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汽车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你是否曾为汽车三包成“难包”而发愁?

小安将持续选取典型汽车三包案例,和车友们一同分享。

汽车三包法推广(汽车三包案例分析)(1)

知识点:产生三包争议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一辆合资品牌轿车,目前仍在三包期内。消费者发现遥控钥匙电池经常出现亏电的情况,大约一周左右就要更换一次。消费者认为这是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经销商表示,遥控钥匙中的电池是易损耗零部件,需要经常更换。双方意见不一致,消费者咨询该找哪个部门介入争议调解。

【分析处理意见】

汽车遥控钥匙的电池属于易损耗零部件,经查此车型三包凭证上明示的遥控钥匙电池质保期为6个月或1万公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极少出现需每周更换一次电池的情况,经销商应检查遥控钥匙是否存在静态电流过大或漏电等故障而引起电池快速放电。

《汽车三包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发生三包责任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投诉;(四)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点:油底壳是易损耗零部件吗?

【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一辆合资品牌SUV,使用一年多。回店保养时,4S店人员告诉消费者发动机油底壳上放油孔的螺纹损坏,需要更换油底壳和放油螺栓;每次保养更换机油都需要拆装放油螺栓,所以油底壳属于易耗品,不在三包范围内,需要自费更换。消费者不认可。

此车辆适用2013年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国家标准GB/T 29632-2013《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依照GB/T 29632-2013的规定,保养更换发动机机油时涉及的零部件中,机油滤清器属于易损耗零部件,发动机的油底壳和放油螺栓不属于易损件。因此车辆在包修期内,如果不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更换维修。

知识点:更换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如何计算?

【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一辆合资品牌轿车,车辆的质保期为10年16万公里。在车辆质保期内因行驶中失去动力的问题更换了变速器的机电控制单元。使用约一个月后,相同故障再次发生,消费者认为更换变速器的机电控制单元后,未超过车辆10年16万公里的质保期,要求4S店更换机电单元。厂家和4S店表示因机电单元已经更换一次,故更换后的零部件没有保修,需要消费者自费更换。

【分析处理意见】

《汽车三包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免除工时费和材料费)。

因此,在车辆的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对零部件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零部件仍享受质保,如出现质量问题,修理者仍需对其进行修理。

知识点:厂家升级活动,计入三包维修吗?

【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一辆轿车,目前在三包期内。一次去定期保养时,4S店告诉消费者,厂家现在有一个升级服务活动,将免费为车辆的多功能主机更换新款天线。消费者同意更换,但认为更换天线应算作三包维修,计入三包修理次数和时间,如修理时间超过5日,4S店应提供代步车。4S店表示升级活动不算维修,双方意见不一致。

【分析处理意见】

《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时间)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予以补偿。

纳入三包修理次数和时间的前提条件是车辆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如果车辆没有出现故障,汽车厂家为提升产品性能或预防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所做的市场服务活动,不计入《汽车三包规定》中的修理次数和时间。

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2022年第4期,转载请标明来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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