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一样#

《生活需要仪式感》李思圆

仪式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我们对于生活的付出与热爱,值得我们这样庄重地对待自己。把精力专注在一件事上,在当下专心致志地只做一件事。

生活需要仪式感文案(生活需要仪式感)(1)

比如,你想要看一部电影,就集中精力从头看到尾,你要把看完这部电影当作最重要的事来对待。比如读书,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小目标,每天读二十页,每周读完半本。然后在以后的日子里,循序渐进地增加页数,最后实现每月读四本书,每年读五十本书的大目标。

常常有人认为,穿着高贵的礼服,进出高级的西餐厅,喝着好年份的红酒,才叫真正有仪式感的生活,其实平凡生活里的平凡人,也能拥有这样的生活。

有时,生活的仪式感根本就无须很多物质做基础,发个朋友圈,也能看出仪式感,也能拥有美感,让人觉得特别有趣。细碎而又普通的小事在生活里比比皆是,它同样能给人带来感动和快乐。

真正有仪式感的生活是什么?是对自己、对生活的一种用心,它让你积极、乐观地在这个功利的世界里,寻找着别样的生活之美。

比如,配上几张夕阳西下的照片,让你一看就懂了他想要表达的意思;比如,发的照片从来都是三张、六张或九张,让人觉得整齐有序;比如,每次给照片配上的话,一定要应景、应时、应主题。

歌德曾说:“人之所以爱旅行,不是为了抵达目的地,而是为了享受旅途中的种种乐趣。”

既然旅行能让人找到乐趣,那就去旅行吧。背上行囊,在路上去感受狂风暴雨,悬崖险滩。在马尔康的大草原驰骋,去“海角天涯”,在清爽透肤的海水中,听听浪花拍打海滩的声音。

临清风,对朗月,登山泛水,肆意酣歌。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路上,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畅怀,足以极视听之娱。

在路途中行走,在行走中遇见更美的风景、更美的自己,你会发现,在路上的感觉真好。

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曾这样说道:“我总是不假思索地上路,因为出发的感觉真是太好了,世界突然充满了可能性。”

有时间的话,去行走吧。去旅行,去出发,你会慢慢感到,动起来,生活真的会有趣很多。不信,你试试?

除了工作和日常生活外,我们还有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就是所谓的兴趣爱好。有了兴趣爱好,你的生活就有了动力。无论你的爱好是寄情于山水,还是隐于市,又或是心里想着诗和远方,一旦拥有精神的食粮,一个人的心不会有饥饿感,身体自然会充满无限的力量。

以前的人,因为劳动时间比较长,总说身体很累。而如今,我们常听到的一个词语“心累”。看到很多随时把心累这个词挂在嘴边的小青年,着实让人唏嘘。人的身体可以累,但心一累就会感到力不从心,以至于干什么都提不起劲儿。

宋代黄山谷说:“一日不读书,尘生其中。两日不读书,言语乏味。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能达到这种境界的几乎都是对读书着了迷、上了瘾的人。

读书这个习惯是可以培养的,但若你在这个习惯里找不到所谓的志趣,就会特别容易放弃,即便你强撑也没有多大意义。但对读书上瘾后,就很难戒掉了。那些喜欢读书,真正对读书这件事如此专注的人,大多都因为对读书上了瘾。

大多数人,刚练习写两天毛笔字,就想要刚劲有力的笔锋;刚去了一天健身房,就想甩掉全身赘肉;翻了几页名著,就认为自己学富五车。这个社会正在传播着这样一种所谓的立竿见影的成功学观念。只要失败,立马怀疑自己是不是追求了错误的东西,胆怯而不自信。

凡·高,荷兰后印象派画家,在他那短暂的三十七年生命中,就有十年时间不断地在为他的梦想努力。直至死亡,他也未能亲眼见证自己的成功。但这十年的“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坚定了他的信念。

无论是平凡的人还是名人,或者是被我们认为特别厉害的那类人,他们的任何一种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信手拈来的。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有这样一段话:“希望是美好的,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事物将永不消逝。”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希望,你只会一时失败,但绝不能以偏概全地断定自己会永远失败下去。

不要着急,世上没有立竿见影的成功。我们只需坚信:万般皆在土,各自等时来。

通向理想的途径往往不尽如人意,而你也会受尽磨难,但是,你尽管去争取,理想主义者的结局会是悲壮的而绝不可怜!

《天堂的电影院》里有一句话:“你不出去走走,就以为这是全世界。”你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你不拓宽自己的视野,你不去遇见更好的人,做更好的事、读更好的书,你就真的以为当下这还算过得去的毫无生气和梦想的生活,就是你的全世界。

也许我们没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能力,也没有把环球旅行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魄力。也许我们一辈子也无法游遍国内的城市。但也并不是等我们有了钱,有了时间,有了精力,到了很多不同的地方后,我们就能拥有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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