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期间,我市21家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分中心正常办公,在城市道路、国省道或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符合快处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都可以就近到全市任意一个事故快处中心进行处理(各快处中心地址及电话附后)。

天津交警提示,劳动节期间,各繁华商圈、景区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增大,轻微车损事故易发。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没有酒后、无证、无号牌等10种特殊情形时,无论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无争议,都应在保障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应撤不撤,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处罚当事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堵塞的,一并处以200元罚款。

劳动者上下班路上交通事故怎么办(劳动节期间21家交通事故快处中心照常办公)(1)

10种不适用“快处快撤”特殊情形

1、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2、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3、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4、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这种情况是指车辆损坏严重无法行驶;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可能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情况;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可能涉及治安管理类违法或犯罪行为;8、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无保险标志;9、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10、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的财产损失事故。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以上⑧、⑨、⑩三种情况之一的,当事人也应将车辆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带,但不能适用自行协商处理,必须立即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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