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发来一件商标:

长春铁观音茶生产(商标竟被一家日本公司注册了)(1)

说日本企业在“铁观音茶”商品上抢注了“铁观音”,下意识反应,不应该啊,“铁观音”三个字,不管是哪家企业,现在都不可能注册下来。

铁观音是茶的一种,像龙井,大红袍,碧螺春等一样,是商品名称,商标法第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那这件商标是什么情况呢,查了下初审公告文件,看到了申请人株式会社伊藤园在申请的时候做出了一个声明,放弃“铁观音”专用权,这件商标的显著部分就是“四个圆形组成的小花” ITO EN,审查也只是对显著部分审查,所以这件商标也就顺利取得商标局的审核,进入公告期,现在公告期已经结束,没有人提出异议,就顺利授权。

长春铁观音茶生产(商标竟被一家日本公司注册了)(2)

小编看这件商标,总感觉别扭,这件商标理应被驳回的,不能给予初审通过。

原因也很简单,申请人故意放大“铁观音”三个字,把有显著部分的缩小,这样就引起消费者的误认,现在虽然不少人注册过商标,但让一般消费者理解商标的显著性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带这件商标的产品流入市场,势必会对其他商家产生不公平的竞争。

查了一下,株式会社伊藤园公司在我国的销售情况,下两张图是在某东截取,直接大字显示“铁观音”,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我国某地产的茶饮料。

长春铁观音茶生产(商标竟被一家日本公司注册了)(3)

长春铁观音茶生产(商标竟被一家日本公司注册了)(4)

再对比下,某东关于“铁观音”茶的店铺展示,一般消费者是分不开茶的产地的,可能是小编没有喝过日本产的铁观音茶吧。

长春铁观音茶生产(商标竟被一家日本公司注册了)(5)

商标审查,有一定的规则,所以给予审核通过。但这家日本企业的使用,小编认为,实在误导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有不良影响,商标应被撤销。

商标已经取得授权,接下来,只能提出无效程序,才能撤销掉这件商标。

你知道怎么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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