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永丰县城的大街小巷悄然涌现出各式各样的电动、燃油三轮车,永丰百姓俗称“三轮拐的”(以下统称三轮车)
当您驾驶着三轮车违法搭载乘客或超载、不遵守交规的时候、庆幸方便的时候,您是否想到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三轮车会给您带来不可想象的灾难或难以承担的损失呢?
(三轮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发生侧翻、乘坐人往往被甩出车外,遭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
看完这些你还这么认为吗?这些心存侥幸的心理和行为实则将自己和他人至于危险之中,等到危险真正来临的时候就真的后悔莫及了。
为加强城区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上级通知,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2020年6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
- ①三轮车闯禁行区、闯红灯。
- ②三轮车无证驾驶、假牌套牌、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车身张贴广告等。
- ③三轮车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变更车道。
宣传先行 整治随后:永丰公安交警联合多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走上街头与三轮车驾驶员面对面沟通交流。
在岗亭、公交车站播放三轮车整治专题片,倡导绿色出行。
三轮车禁行路段(第一阶段)
- 1、佐龙大道(交警大队至水东桥红绿灯)。
- 2、崇文西大道(交警大队至世纪华联红绿灯)。
- 3、一峰路(县长途汽车站至世纪华联红绿灯)。
- 4、欧阳修北大道(交警大队至庐陵花园酒店红绿灯)。
警方提醒:请所有2017年已登记编号取得三轮车营运登记证,符合运行标准按要求在指定地点整车“重新”喷涂“黄色。(喷涂地点:永丰县恩江镇远大修理厂;地址:永丰大道物流园东侧100米;登记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15日。)
2020年7月16日起,凡未按要求重新取得营运“三轮车”登记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登记编号、未办理保险的三轮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ps:详情请参考
《关于开展城区三轮车交通秩序整顿公告》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请勿购买或乘坐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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