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体停车场、开发智能停车系统、尝试车位错时共享、查处违规行为……

泉州市出招缓解停车难

旧小区停车费标准一户一车(泉州市出招缓解停车难)(1)

在市区东云路,有人利用电动车占车位。

旧小区停车费标准一户一车(泉州市出招缓解停车难)(2)

相关部门取缔东海泰禾广场港湾街旁私设的停车场

旧小区停车费标准一户一车(泉州市出招缓解停车难)(3)

城东泰禾广场附近前林路违规收费的停车场已整改

旧小区停车费标准一户一车(泉州市出招缓解停车难)(4)

市区刺桐路一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 (陈英杰 摄)

停车问题是不少城市的民生“痛点”,泉州车多位少,停车难题也不小。7月1日,《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泉州市持续打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等问题,规范收费管理工作。与此同时,缓解停车难的相关行动也正在开展。那么,停车场存在哪些乱象?相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停车管理?连日来,记者进行了走访。□记者 王金植 文/图

走访 违规收费乱象频发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去年年底,泉州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的汽车保有量已达到27.6万辆,中心市区的汽车停车泊位为23.02万个,其中配建停车泊位20.25万个、公共停车场泊位1.81万个、道路停车泊位0.96万个。车多位少的现实,存在不少停车管理问题。

私设停车场违规收费

8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东海泰禾广场的港湾街旁,这里有一排共50多个停车位,不少车位上停着车。旁边竖立着一块“道路停车收费告示牌”,上面有收费时间、收费标准、缴费的二维码,标注的收费单位是“泉州市尚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看到有人来停车,一名男子立即记录车牌号,并打印一张“收费单”,夹在驾驶室的车门把上。

“按停放时间的长短收费。”一名车主称,他不清楚这是不是正规的停车场。

记者从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了解到,这处停车场的用地属政府储备用地,社区未经审批改造成停车场进行收费,属私自收费行为。26日,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取缔了这处停车场。

城东泰禾广场附近的前林路有一处40多个停车位的停车场,此前有市民举报这里违规收费。记者从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这处停车场由华城社区私自设置,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相关部门已要求该停车场进行整改。23日下午,记者回访发现,现场已无人员在收费。

部分路内停车位收费不规范

中心市区有不少路内停车位,记者走访发现,这些停车位的收费存在不规范现象。

市区田安路两侧有多处路内停车位,这些停车位由畅顺停车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实行电子收费。只要有小车停在车位内,就会有一名身着“畅顺停车管理公司”衣服的人过来,记录车牌号,打印出一张“收费单”,夹在驾驶室的车门把上。

管理员称,“收费单”上有二维码,车主离开前扫码就知道停了多久,需要缴纳多少钱。收费标准为前30分钟免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

记者观察发现,虽然是电子收费,但管理员看到有人来停车,马上拿出收款二维码让车主付款,车主缴了5元才离开,而此时并未停满30分钟。

市区丰云路、淮云路有多处路内停车位点,也是由畅顺停车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收费方式则为人工收费。看到有人过来停车,身着标有“畅顺停车管理公司”衣服的人员就会过来收取5元停车费。

抢占车位手段五花八门

市区东云路云谷路段施划有公共停车位,可部分车位却被人用电动自行车占用。此外,有些停车位被铁链围了起来。市民詹先生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与管理不到位有一定关系,导致大家纷纷仿效,这让原本紧张的停车资源更加紧张。

整治 摸排382个停车场 涉及问题项目56个

记者了解到,6月中旬至9月上旬,我市开展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整治,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公共空间是指供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包括政府储备土地、道路、广场、公园、绿地、边角空地等,不含商业、住宅、行政办公等项目配套建设围墙内区域。

截至8月25日,列入整治范围的7个区(市)共摸排占用公共空间项目数量382个,其中涉及经营性停车场155个,面积300691平方米,停车泊位17617个。涉及问题项目56个,面积90519平方米,停车泊位3182个,其中:丰泽区10个,面积约10565平方米,停车泊位429个;洛江区2个,面积约360平方米,停车泊位24个;泉州开发区4个,面积约2350平方米,停车泊位174个;石狮市25个,面积约58690平方米,停车泊位1778个;晋江市5个,面积约1950平方米,停车泊位130个;南安市10个,面积约16604平方米,停车泊位647个。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市城市管理局督促鲤城区城市管理局撤除1宗私设停车闸杆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市区经营性停车服务场所和停车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督和随机抽查,查处1起停车场未明码标价行为。泉州市交警支队在市区丰海路等多条道路清除路内违规停车泊位200余个。

声音 真假停车场难以分辨

市民该如何分辨真假停车场?采访中,不少市民均称,想分清没那么容易。

“假的停车场还得相关部门来查。”市民曹先生说,有的人私划停车位,再设立假的公示牌,伪装得很像,市民很难辨别。

“收费只要不太离谱,也不想去识别真假。”车主吴先生说,平时他不会注意停车场是不是正规的,只要离办事地点近,停车方便就行。

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在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名称、开放时间、定价方式、收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泊位数量、免收停车费情况以及服务和投诉电话。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就是假的停车场。市民要分辨真假停车场,主要是看公示牌,如果分辨不清,可以打电话询问。

该负责人称,目前,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数字建设等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收集、掌握全市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并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实时公布停车场分布位置、泊位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待系统建设完成,市民可以直接查询。目前,车主如果遇到停车场乱收费的问题,可以拨打“12315”投诉。

破解 多措并举缓解停车难题

目前,我市正细化各项措施,综合施策,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努力提升停车管理水平,破解停车难题。

盘活停车资源 建立体停车场

《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增停车场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为补充。同时,为规范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在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公共停车场用地保障、建设要求等做了规定;抓住配建停车场这一主要停车资源供应,在第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按照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停车泊位,配建的停车泊位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源头上确保停车资源供应。在第十七条鼓励建设停车楼、立体停车场等集约化、智能化停车场。

同时,为尽可能盘活停车资源,《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空闲场所可依法设置临时停车场。

记者了解到,我市正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其中位于爱国路的鲤城区西街畅顺平水庙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设为机械式立体停车楼,设计6层。

此外,相关部门还利用旧厂房等资源建设停车场。记者在指挥巷原机电厂看到,厂房被拆除,场地完成硬化,被整齐规划出一个个停车位。与一般的停车场不同,这里绿树簇拥,还设有草坪。

“以前这里是个旧厂房,我家在里面,进出的路很窄很不方便,如今改造成生态停车场,环境漂亮了,车也好停了。”住在附近的居民李先生说。

“古城区寸土寸金,停车难是个问题,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在对原机电厂改造的基础上,申请规划建设了30多个停车位,实际能停40多辆车,有效缓解了周边居民的停车问题。”鲤城区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

洛江区则在一些小巷、小区新施划了机动车停车位,新增停车位1047个,其中夜间免费停车泊位91个(停车时间19:30—7:30)。

建智能系统 方便市民停车

《条例》第七条规定,推进停车服务、管理、执法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建立停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停车科技应用,鼓励引入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发展智能诱导和公共停车应用软件。

《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配建、临时经营性停车场应当配建停车诱导、电子收费、号牌识别系统等设施,道路停车泊位根据道路条件最大限度配建相关设施。

各县(市、区)按照《条例》的要求,建设智能停车系统,盘活停车资源,解决停车难问题。

洛江区建设城区智慧停车项目,该项目实行全无纸化,无人工收费,先停车后付费、自主停车自主扫码的收费模式。每个停车位设有车位检测器,检测是否有车停靠。停车后,停车人可通过微信、移动APP等扫描停车位二维码或者手动输入停车泊位号确认本次停车,后台系统就会有相应的登记开始计时计费。当车位检测器感知车辆离开后,告知后台系统,并由后台系统实现自动计时计费,推送停车账单,或者自动扣款。若车辆停靠10分钟后后台系统仍未收到确认停车信息,系统将自动发送电子工单给附近巡检员,要求巡检员到当前车位核实处理。

此外,晋江、石狮、南安也对停车位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停车系统。

停车位错时共享 有效利用资源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鼓励单位、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居住小区在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的情况下,经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同意,可以将配建的停车泊位错时向社会开放,并可以实行有偿使用。

据了解,目前中心城区已有部分企业、个人尝试停车泊位错时共享。

市区富临新天地主动开放地下停车场负二层800多个空余停车位供市民群众停放,并大量增设停车及步行引导标识,方便停车及行人行走。

丰泽交警大队还在富临新天地地下停车场入口附近道路使用停车诱导屏进行引导,实时显示停车场空余车位,引导群众快捷停车。在医院周边的丰泽街、东泽路、湖心街等道路上,增设多个停车指示牌;在富临新天地广场内部,优化停车路线、步行就医路线的沿途指引标识,确保标识简单、清晰、科学,快速指引车辆和行人通行。

开展专项整治 查处违规行为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违反停车秩序的多项禁止行为,明确禁止在未取得所有权或者专属使用权的停车泊位上设置地桩、地锁,并设置相应的罚则,规定擅自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通行,或者在未取得所有权、专属使用权的停车泊位上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的,道路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五百元罚款;道路范围外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僵尸车”,《条例》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废弃、闲置的机动车停放在道路、广场、公共和临时停车场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同时,规定道路、广场、公共和临时停车场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管理者,应当定期清理,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处理;机动车所有人未及时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车辆停放地点。

8月1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工作方案,至2022年1月,我市将采取系列措施贯彻落实《条例》,开展机动车停车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机动车停车违法行为整治,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