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综合整治能力(博兴县兴福镇河湖综合整治)(1)

11月13日,博兴县兴福镇召开河湖综合整治“清河行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以及10月31日博兴县“清河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对兴福镇河湖综合整治“清河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河行动任务。

博兴县兴福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包村干部、农业办全体人员以及部分河流流经村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上,兴福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赵传东宣读了《兴福镇2017年河湖水域岸线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此次行动重点查处破坏河湖水域岸线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的“八乱”行为,并对行动时间节点进行进一步强调: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3日,宣传、发动、进一步摸排阶段;2017年11月14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企业)自行拆除阶段;2017年12月21日至31日,综合执法及验收工作阶段。

河湖综合整治能力(博兴县兴福镇河湖综合整治)(2)

兴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相军最后强调,以清理河湖沿线“八乱”为核心内容的“清河行动”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保障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希望各成员单位务必要认清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分类实施,形成“四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并按照“一河一档、一户一档”要求,建立整治台账,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标,推动全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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