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畅饮本是幸事
但!
酒后还要开车上路
就是要惹“祸事”
曝光
案例一
8月21日晚20时,辽宁盘锦。机动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车牌号为辽L3S2**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执勤点时,形迹可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冯某与朋友在夜市聚会时喝了两瓶啤酒,想着周末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加之周一还要用车,于是心怀侥幸把车开回家,没想到半路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曝光
案例二
8月20日20时19分,辽宁盘锦。双台子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在临检处突然变更车道,形迹可疑。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杨某言语不清,且车内酒气浓重。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曝光
案例三
8月21日20时50分,辽宁盘锦。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整治行动时,王某驾驶着车牌号为黑E108**的小型轿车行至盘山县府前大街与博物馆路交汇处时,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以上三名驾驶人均被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规定,对其三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请各位驾驶人朋友
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无论白天还是夜晚
无论城市还是乡村
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
交警部门将始终保持
对酒驾醉驾“零容忍”的态势
持续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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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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