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无锡市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推荐申报及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大学生创业伙伴们,如果你们的创业项目能通过评审,将可以获得10万元奖励哦!赶快来参加吧!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要求和流程:

一、 申报对象

1.申报人为毕业5年内【2014年6月1日(含)-2019年5月31日(含)】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2019年6月1日以后毕业的国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按国内全日制在校生身份报名)。

2.申报项目2年内【2017年6月1日(含)-2019年5月31日(含)】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项目申报人为项目合法拥有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资额不低于项目单位投资总额的30%。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须非国家禁止、限制类,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人及项目单位同意在公共媒体公开项目有关信息。

2.项目具有原创性、可行性,符合本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商业发展前景好,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等特点。

3.项目单位为民办非企业,申报需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4.以下项目(企业)不在申报范围:项目单位为加盟商、企业分支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负责人曾经发生过变更;已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含创意类项目)的。曾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取消申报资格的创业项目、申报人不得参与申报。

5.申报项目需在项目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如项目单位分布在多个地区,需向项目单位总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不得跨市申报。

三、申报推荐及评审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自主申报或由所在创业园于11月20日前向所在的市(县)、区人社局推荐;

2.市(县)、区人社局初审;

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市级评审,择优选出45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并公示5日。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5.获评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按照文件奖励10万元,2020年拨付。

四、申报联系方式及地址

项目申报请与项目实施并登记注册企业所在地的区(市)人社局联系,上报纸质材料两份以及电子档,鼓励创业项目参加“创响无锡”全民创业大赛。报名网址:http://wxcyds.shetuan365.cn/portal/rscyds/index.action。

江阴市人社局:0510-88027318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3楼381办公室

宜兴市人社局:0510-87958137

地址:宜兴市教育西路1号市人社局3号楼4楼403办公室

锡山区人社局:0510-88216397

地址:二泉中路139号511室

惠山区人社局:0510-83592389

地址:惠山大道10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办公室

梁溪区人社局:0510-83158161

地址:通扬南路280号1007室

滨湖区人社局:0510-85882172

地址:梁清路718号二楼办公区就业创业科

新吴区人社局:0510-85383539

地址:菱湖大道200号A幢901室

经开区人社局:0510-80580168

地址:金融一街国联金融大厦10号楼20层2027室

市人社局(职培中心):张老师0510-85015615、15995326365

地址:塘南一支路4-1号。

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称号(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