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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德何能演唱(明星称谓不应该冠给演员和歌手)(1)

在中国,明星一词冠给歌手和演员,是从港台开始的,后来,渐渐地,内地一些歌手和演员也被称为明星。大凡有点知名度、比较火的歌手和演员,都会得到明星的高冠,甚至于,长得帅气或漂亮的歌手和演员都会得到明星的高冠。于是乎,遍地是明星。

邵君认为,明星一词,不应该冠给歌手和演员。

先解读一下什么是明星。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明日之星,泛指未来的翘楚英杰;第二层,是明亮的星星,一般是指天上的星星。我们不知道是谁最开始把歌手和演员称为明亮的星星(简称明星),但我们往深处想,就会知道,明星一词不应该冠给歌手和演员。因为,歌手和演员不过是艺人而已,很普通的一个职业,不同于常人的是,出镜头的机会多,挣的钱多。但何以配称“天上明亮的星星”?

明星者,应该是道德的表率,时代的楷模,行业的精英,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突出贡献的栋梁之才。而歌手和演员,说好听点是为繁荣文化艺术添砖加瓦,说难听点是为了挣钱,天价出场费和天价片酬,就是最好的例证,如果是本着奉献心态,需要天价酬劳吗?而在道德层面,歌手和演员也是最执着的败坏者,潜规则;婚内出轨;结了婚又离婚、离了婚又结婚;多次婚姻甚至是七八次婚姻;崇洋媚外,言行出格,等等,歌手和演员是重灾区。

综上,邵君提出倡议,各媒体和观众与听众,不要再把明星一词冠给演员和歌手,不妨这样称谓:对于普通演员和歌手,称演员和歌手即可;对于有行业贡献又有好口碑的演员和歌手,可称为著名演员、著名歌手。

把明星一词,冠给那些真正的时代楷模吧,比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警察,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有突出贡献的消防官兵,有突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的见义勇为者,有突出贡献的种粮大户,有突出贡献的道德模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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