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陈亭妃受邀在台湾民视古装剧《新台湾奇案》中饰演妈祖一角,并称参与演出前已发文向民进党当局NCC(通讯传播委员会)确认,符合“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引发外界热议。但国民党副秘书长谢龙介却指出,台中市长卢秀燕此前也在TVBS欢乐台《女兵日记女兵报到》中露脸,却被判定是置入式行销,开罚电视台新台币20万元,NCC显然是“双标”。

陈亭妃演妈祖无事(陈亭妃演妈祖无事)(1)

卢秀燕在电视剧中露脸

“NCC因人设事,早就让人失去信任”。谢龙介指出,NCC号称独立机关,却受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强力介入补上自己人,包括对媒体的处罚都是两套标准,成为民进党的橡皮图章。他指出,陈亭妃演戏是项庄舞剑,重点要挑战现任台南市长黄伟哲抢曝光,既然NCC不在意政治人物演戏,建议黄伟哲出演“大道公”大战“妈祖婆”,让挑战者与受挑战者都受到公平对待。

陈亭妃演妈祖无事(陈亭妃演妈祖无事)(2)

陈亭妃扮妈祖

TBVBS欢乐台所属的联利媒体公司日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认为NCC裁罚无误,判联利媒体败诉,可上诉。陈亭妃昨日辩称,关键是该戏为了卢秀燕的参与改变节目内容,但她演妈祖“不是特地为陈亭妃设计的桥段”。

国民党高雄市议员黄绍庭表示,NCC的政治考量太多,在民进党“执政”下此机构已失去独立性;卢秀燕身为台中市长,当时只是要行销台中市花博,却被认定是置入性行销。民进党议员陈致中也说,NCC确实要有统一的标准,“不然变成蓝的演,绿的就批评;换成绿的演,蓝的也不满。这样的状况是不健康的。”

台湾政治大学传播学院教授郑自隆表示,《女兵日记女兵报到》是戏剧节目,并非新闻,而卢秀燕在剧中出现时间不长,演出更没有妨碍剧情走向,“无伤大雅,应该是OK的”。至于公家单位的政策或活动宣传,以置入方式在新闻节目中出现,郑自隆说,以新闻处理来说,只要合乎新闻价值的原则,便能够刊播,无须因为涉及公家就不予露出。

文化大学新闻系教授庄伯仲则指出,他对陈亭妃参演戏剧并无意见,“有意见的是,NCC说有揭露就可以,简直是打脸自己。”台湾地区现行“预算法”第62条之1已白纸黑字明定公家不得置入;有揭露即可置入是指民间企业。“陈女是公职人员,当然比照公家单位,难不成NCC私下开放公家置入了? ”

庄伯仲指出,如果NCC主张公职人员不等于公家机关,只要有揭露即可置入,“那么我要呼吁全台湾的政治人物一起来响应NCC德政,给他置好置满。”

庄伯仲认为,禁止公家置入其实是落伍且不合理的法规,试想“反酒驾”、“环保节能”、“新冠肺炎防疫措施”等关乎公共利益的政策如能在大众媒体上自然曝光,绝对有利于民生,岂有反对的道理?一味禁止不是办法,反而有条件的开放可促成良性发展。因为只要做好“负面表列”,例如不得置入政党政策说帖、法定竞选期间之候选人不得登场、不得要求修改剧情或审查,媒体即可在既定框架内自由发挥;而粗劣的置入方式,也会因阅听人厌恶而产生反效果,自然会被淘汰。(林静娴/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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